Single dog, single dog, single all tHE day. See AV, hit tHE plane, they are doing all the day. Hey! Single dog, single dog, why not be a gay? No more wait, no more afraid, make him be a gay!
我的自画像
1☞
每年的双十一,我都不会情不自禁地唱起这一首歌。作为一名资深的单身狗,这已经是我过的十个爪子都数不过来的光棍节了。说句毫不夸张的话,我吃过的狗粮可能比你吃过的盐还多,我见过的长发姑娘,头发连起来可绕地球一圈,然并卵,我依然单身,依然鲜衣怒马,热泪盈眶地扎堆在光棍的阵营中。
曾经一起约定单身到老的好兄弟秃鹫和孤狼,这几年也都耐不住寂寞,纷纷结了婚。秃鹫的对象是乌鸦,他俩是相亲搞上的,孤狼的相好是疣猪,据说他俩一见钟情。
而我仍旧孤身一人,忍受着七情六欲,假装着五毒不侵,四肢俱全却仍三心二意,守着自己孤独的一颗心。前阵子他们找我来喝酒,我们一起去k歌,我含泪唱了一首张宇的《给你们》,祝他们幸福。酒过三巡,我们三昏昏欲醉,开始酒后吐真言。
秃鹫说,婚姻就是化腐肉为神奇。我从前也从来不信自己会爱上乌鸦,至少也要找个白天鹅什么的。可是跟乌鸦俩个人热炕头过日子后,才觉得合适最重要。
孤狼说,单身久了,看母猪都觉得清晰脱俗。我见到疣猪那一刻,我沦陷了,决定跟她一起滚床单生猴子。你看,现在我的性生活多和谐。
说完他们一致把眼光投向我,秃鹫说,狗哥,你也单身这么多年了,如果有姑娘,凑合找一个能过日子就行了。
我拎着啤酒笑着说,一辈子那么长,要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这是一条单身狗的使命。孤狼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说,你们这些文艺狗啊,就是太作了!哪有那么多诗和远方,等你结婚后,你才会发现生活全是屎和苟且。
是啊!我们这些文艺狗就是太作了,作到总把自己的爱情幻想得太美。在我们臆想里,完美的对象最好有一见钟情的皮囊,契合的三观,和日久生情的灵魂。
我看过太多莺莺燕燕写的情书,她们幻想着自己意中人会是个盖世英雄,将来会踩着七彩祥云去娶她。可是现实中遇到的却总是中央空调,只是踩着狗屎去撩她而已。
米切尔在《飘》中说:“年少轻狂的爱情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我们总以为对方特别,以为对方完美,可以容纳自己的臭毛病。其实我们爱上的也只是自己的幻象而已。当幻象破灭,心碎满地,血流如注。
可是我们这些文艺狗啊,就是不愿意将就,宁缺毋滥,幻想着世界那么大,总会遇到爱的人。
我敬了他们最后一杯酒,说,从此你们都结有老婆和孩子,而我只有孤独和烈酒。
2☞
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也慢慢习惯了孤独,习惯了一个人看书,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鬼屋……
只是有时候看见书中那些至死不渝的爱情时仍会流泪满面;逛街时猝不及防的狗粮也会心塞;去麦当劳买冰激凌时,听见第二杯半价这样广告台词,心里会有一丢丢失落;晚上睡觉时,手不小心碰到小弟弟会觉得莫名的委屈;一个人去看电影时只能订在前排,(因为不管坐在中间还是后面你总会看见拥吻的情侣);一个人逛鬼屋,只能若无其事地带头走(因为就算害怕也没人可抱)……
以前我觉得单身狗很酷,后来我觉得其实单身狗也很苦。你要守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即使生活以刻薄和荒芜相欺,你也要以慷慨和热情相爱。
你只有趁着孤独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未来才能匹配到更好的另一半,这是一条单身狗的使命。3☞
说了这么多废话,你恋过爱吗?恋过,当然恋过。
最刻骨铭心的一次是和一只小麋鹿的网恋。遇到小麋鹿时, 那时还在流行手机QQ空间美文,我们在一个QQ文学群里相识相知,很谈得来,经常互怼调侃。她上大二,而我已经参加工作了。她很会写文,尽管她写的文字、心情说说总是讳莫如深,可是我都能如数家珍。她写的每一个字我都会认真去看,她每一个心思我都会去挖掘,很快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有一天她对我说,她失恋了,她的男朋友斑马背着她劈腿,她电话里哭,为了安慰她,我整整陪了她一夜。第二天,我以此为灵感为她写了一封情书,为了避免太过暴露,我把小麋鹿改成了小猫咪,就是那封《一封写给小猫咪的情书》。
我还附上了一首小情诗“
此刻, 多么希望你是一只慵懒的猫。 站在灯火昏暗的街头, 舔舐自己的伤口。 而我恰好路过, 将你抱起。 这好像不是一个认知的过程, 更像认领, 丢失多年, 终于找到。”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变得愈发亲密。她写的文总是第一个给我看,喜怒哀乐也经常分享给我听。我们煲电话粥,开QQ视频,聊得不亦乐乎。
自此,我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网恋。蜘蛛告诉说,“网恋有风险,投入需警慎,我的几个兄弟因为搞网恋,最后都被他们的女朋友干掉了”。我知道蜘蛛兄的好意,他所说的也并非无中生有。可是情不知所起,一网情深,一旦陷入网恋,只会越缠越深。
在某一天,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对小麋鹿说“做我女朋友吧”,她居然也欣然同意了。我说我没读过大学,她说她不在乎。长这么大,那绝对是我人生觉得最幸福的一次。那天,我狗嘴里分明笑出了象牙,像是捡到了一块宝。
确立爱情后,我对小麋鹿更加呵护备至了,我小心翼翼守护着一切,连她不小心划破了脚趾,我都会写三页纸去担心,生怕有半点闪失,那真是纯情到不能再纯情的年纪。我会经常给她买书,给她寄零食,她要考英语六级,我就每天早上督促她,晚上通过电话考她单词。但她从来不要我的钱,也不准我寄钱给她。
有一次她跟我说她毕业想考研,我说想考就去考,我等你;她说考不上你养我啊,自费学费很高。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养你啊!那时我的工资还不到三千,却去信口承诺养一个大学生。此后每当我看到《喜剧之王》里尹天仇鼓足勇气对柳飘飘说“我养你啊”,而柳飘飘说:“先照顾好你自己吧,傻瓜”这个前段时,总是感动得不能自已。原来真心爱一个人真有那么傻气,会用毕生的勇气去给出一个连自己都觉得虚弱的承诺。
那时我们以为QQ能用一辈子,我们能爱一辈子。
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原因是她前男友斑马又回去找她了,想回心转意。她跟我说,她还是忘不了他,他们高三就在一起了,有三年的感情基础,总回想起以前在一起的日子。
我看过斑马的照片,长得花俏,比我高大帅气。我说他如果是一匹好马,他就不会背着你劈腿,他如果是一匹好马,他就不会再吃回头草,他顶多是一头劣迹斑斑的马,你还要啊?她泣不成声,觉得对不起我,可是又放不下他。
最后她既没有选择我,也没有选择斑马。
失恋真是一件痛苦不堪的事,那时我几乎一蹶不振,觉得生无可恋。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沦在游戏里,每天晚上坐在阳台上喝着啤酒,对月流珠。
为了作别这段感情,我为她写了《别了,梦里的姑凉》那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