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的?”
“如实说的,校长让我们签了字。”
我开始上课了,不一会儿校长进来了,拿着记录单让学生们按手印。我用余光瞥了他一眼,没有抬头,假装喝水。
对于这件事情,校长的权利真的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件事情上,我一直认为处理的有些过了。
学生损坏公物,确实该教育,或者你想处罚也可以,找到他们的父母。
可是安排别的老师骗去学生去做证人,又是让老师录像,又是写记录,让学生按手印,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事后,那位王老师对我说:“你们学生就得校长治,我觉得这样治过以后挺好的。”
事情的是与非,大家都是瞎子,没人知道吗?你做的事情终究会轮到你的身上,或好或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