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英子十七,我十八,我们都很懵懂,但这并不妨碍我俩互生情愫。
英子有着一张圆润而白皙的脸蛋,像刚剥去皮的洋葱般细嫩,干干净净,天真无邪。
我们就读同一所职高,同一个班级,英子就坐在我的后头,所以对于这个座次,我一直耿耿于怀,因为我的一举一动,英子尽收眼底,而对于她,我浑然不知。
英子最先发现我的。
新学期第一天,英子便用钢笔戳我的后背,于是真正的相识便从这一戳开始,她似乎戳中了我的要害,而我却顾不上生气,因为我的注意力全在她的脸上。
她长得很好看,确切地说是耐看,这个迟到的发现让我有些懊恼,我居然没注意到她的存在,真应景了那句:这个世界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去发现美的眼晴。
我没敢盯着英子这张乱花撩人的脆蛋长时间看,大概只停留个一、二秒。
“你叫什么名字呀?"英子慢条斯理地对我说,脸上不由地泛出一片红晕与微笑,浅浅的酒窝里荡出青春的飞扬。
我的心顿了顿,尔后拿上写好姓名的本子递到她的手上,她看了看,思索了一会,脸上立马抹上了可掬的笑容。
“于城涯!"她故作高深地念到,粉嫩的小指头不时地敲打桌面,俨然一个审判官模样。
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我俩说了好长时间的话才心满意足地离开教室。
英子跟我聊了她的家境及身世;母亲如何在她年幼时离开,还有就是跟她爸爸押车跑长途货运,路上的一些见闻。她的人生远比我的要丰富而曲折。我不清楚英子为什么要跟我聊到这些,难道我是个善于倾听的人,还是十足的富有同情心理,显然又都不是,具体为什么,到现在为此我也没弄明白。
打这以后,我便逐渐爱上了上课,这是因为有英子坐在我身后的缘故,她时不时便拿钢笔戳我的后背,有时是为了黑板上看不清的一个字,有时是自己理解不了的一道题,又或是一个精灵古怪的想法,总之,有她在,上课变得趣味多了,她的美,总在我回头时撩动我的心扉,让我在不经意间感觉到世间的一切美好。
英子喜爱读书,特别喜爱诗与散文,受她的感染,我也就逐渐喜欢上了散文与诗,犹如英子的眸子,随性而不随意;海阔天空却不零乱。
我清楚的记得,我第一首诗的读者就是英子,她看完后一直格格地笑,没说好也没说坏,我明白我这首不像诗的诗也许真戳中了英子的笑点。误让我认为,写诗我还是有料的。
写的多了,便寻思着怎么也得写那么一首诗赠给英子,那时我天真地认为:英子看到我写给她的诗,定然会欣喜若狂的。我大概花了一个礼拜才把这首诗写好,其间,写了改,改了再写,终于写出我认为可以的样子。
之后趁英子不在时,悄悄地夹入她的书页中。随后,我开始假设英子看到后的种种情况。但出乎意料地是,英子居然不动声色的把这封写给她的诗给投到晚报上的副刊,并且让报社采用了。
英子拿给晚报给我看时,脸上神采飞扬,显然她比我还要兴奋,看到上面赫赫印着我的大名,我有些怀疑;我写的诗能登上报,这是我之前从未想过的。
我的心里没有兴奋,有的只是对英子无限的感激;是她成就我想成为一个诗人的梦想,虽然这首诗略为改动了几处,但对我而言这又有何妨呢?
我寻思着请英子下到馆子里一起撮一顿,那时,我把家里给的一部分生活费拿来买书,所以到月底总是捉襟见肘。口袋里只剩下80元,我决定拿出40元出来请英子吃饭,余下的40元张罗着以后的日子。
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英子时,英子一脸鹊喜,但随后便收起了笑容,一脸认真的样子对我说:"别乱花钱,要说请客也是该我请你才对,你写了首诗送给我,我还不知道怎么回赠你呢!”
说完,英子上扬了下颏,眉角不经意地蹙了一下,脸上拂过醉人的笑容,像野花烂漫的春天,芳香怡人。
但是,我决定了的事从来不容更改,这个习惯一直保持至今。
在我的软磨硬泡下,英子终于答应吃定我这顿饭,前提必须吃饭的钱控制20元内,我想了想,只好苟同。
接下来,我诗人的称号便在全校传播开来,在同学的眼中,我与英子也成了他们眼中戏称的一对鸳鸯,对此英子总是一笑而过,而我似乎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女朋友”,当然,这是个不能公开的秘密,学校一直三令五申学生之间不得谈恋爱,为此,我俩只能把相互爱慕的火燃埋藏在心底,表面上做得天衣无缝。
那时的我,虽说不谙世事,但也明白一个男人的责任与担当。
每天下完最后一节课,我便忙着给英子到开水房打水。第一次到女生宿舍,眼花瞭乱,悬挂的衣物犹如万国国旗一般,让人既好奇又害臊。
开始英子有些难为情,久而久之她也就习惯了,只是偶尔她会为我备着一块巧克力,算是犒劳我吧!
第一次牵上英子的手,是在影院一起观看《泰坦尼克号》电影。在看到电影的亮潮部分,英子早已泪眼汪汪一片,还不禁抽搐起来,我忙递给她纸巾,这时她的手触碰了我一下,我顺势抓住她那双柔软而细嫩的双手在手心里抚摩,英子没能拒绝。最后散场时我俩是牵着手走出影院,因为影院里有好多年轻的恋人,所以我俩要是不牵手,怕是辜负了那一片好时光。
之后,我与英子就像恋人一般相互关注着对方。学校放寒假时,我甚至想把英子带回家玩,但后来一想,还是算了,以免引起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