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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这个IT男,工程师,程序员横行的时代,文科男似乎成了无用武之地,那一篇篇歌颂“有一个程序员男友是一场怎样的体验”的文章,却鲜有写文科男友的文章。我一个本着找一个工科男当男友的心,最后却不小心找了一个文科男友,其实一开始时我是拒绝的,毕竟工科男才是我的菜。每回舍友问我,最后怎么找了一个文科男,我只能无奈地说,当时脑子进水误找的文科男。
我是一个文科女,经常爱看点书,我和李智初次相遇就是在图书馆。在书架旁,我看到李智手里拿着一本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我很是好奇,余华比较出名的书是《活着》、《兄弟》等,很少人知道他第一部长篇《在细雨中呼喊》,但我个人觉得《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余华最好的作品,也许这辈子他都很难超越这一本所达到的高度了。
第一次是我主动搭讪的他:“你也喜欢余华?”
他微笑地说:“对呀,他的所有作品我都看过了,唯独这本《在细雨中呼喊》,现在觉得《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余华写得最好的书,简直是太棒了。”
我心里暗想,哟,有品味。我仔细看着他,眉清目秀,皮肤很白,穿着白色T桖,有点像《匆匆那年》里的乔然。我从他的眼神看到了一种很复杂的光,那是我从未在一个男生眼里看到的光。如果不是遇见他,我都不会相信,我心跳会如此之快,我紧张地把脸撇到一边去,不敢再看他。
我拿了一本《追风筝的人》找了位置坐下,发现旁边居然是他,我发誓这绝对不是我故意安排的。但他还是发现了我,他侧过头对我笑了笑,便继续安静地看书,那个下午无法安定地看书,心思全在他身上了。
02
下午6点我们一起走出图书馆,一路上我们鲜有话聊,毕竟两人都是初次见面。或许是为了打破这份尴尬,他先开的口:“你除了喜欢余华,还喜欢哪些作者呢?”
我说:“冯唐,韩寒。”
李智笑着说:“嗯,你的品味还蛮特别的,我还以为女生都不会喜欢冯唐呢,他写的书很黄很暴力,他曾励志要写一本轰动中华民族的小黄书。你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生,我身边的女生很少有喜欢冯唐的。”
也许是他对偶像的点评句句到位,我突然对他有了一份崇拜感。我们就这样开始相识了,邂逅的场面也很俗,并没有很浪漫。我们就是通过看书认识的,后来我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互相交流读书心得,互相推荐书单,就这样一来二去,暗生情愫,最终走在了一起。
在一个满天繁星的夜晚,我们绕着学校的小南湖散步,李智突然停下脚步看向我,“我写了一首诗,想念给你听”。
我激动地说:“哇,你还会写诗呀,赶紧念,我想听。”
当抬头看星星的时候,
你就是星星;
当我低头看大地的时候,
你就是大地;
当我呼吸空气的时候,
你就是氧气;
怎么哪哪都有你啊,
因为我心里装的全是你。
梁晴,我喜欢你,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顿时我内心的小鹿上跳下窜,脸估计早已红得像个西红柿,我竟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就这样李智用一首诗俘获了我的芳心,我成了李智的女朋友。
虽然答应做了李智的女朋友,但我总是时常嫌弃他,每当看到宿舍妹子的男朋友不是电脑高手,就是电路高手,让我好是羡慕。或许人总是这样吧,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永远在骚动。
有一次吹风筒坏了,我向李智抱怨:“亲爱的,我的吹风筒坏了,刚买没多久呢!要是有一个工科男朋友就好了,可以帮我修吹风筒,宿舍妹子的男友什么家用电器都会修。”
李智爽快地说:“那我帮你修好。”
我将信将疑地说:“你会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