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凉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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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敢大大方方地去承认“青春确实被狗吃了”这回事儿,真的没有那么遗憾的。因为不动声色的长大,胜过一切鲜衣怒马。
1.
鲜衣怒马少年时,且歌且笑且从容。
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埋头做物理题,手边放着一杯食堂打来的原味豆浆,几近冰凉。
“嘿!”成旭捏着一块橡皮随手丢过来,一道完美的彩虹弧线,不偏不倚刚好砸在我的脑门上。
“你干嘛?神经病啊!”我被砸痛了,怒目圆睁地抬起头,对着面前的少年大声吼。
“姐,别气别气,我错了。”成旭笑嘻嘻地道歉,一个转身坐在前面的课桌上,翘起二郎腿。
“哎我说,你整天埋头写写写多没劲,听说过‘鲜衣怒马少年时’吗,该放纵就放纵,像我这样多快乐哈哈哈……”他抓起我的笔记本,抛向了空中,然后翻身落地,帅气地接住。
我不自觉地停了笔,竟然觉得眼前这个大家眼中“吊儿郎当”的成旭有点可爱,八点钟的阳光斜斜的洒落,他的刘海儿有些模糊,却很闪亮。
低下头瞥了一眼小镜子,莫名有些悲伤,我生气地拿起冰凉的豆浆,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只不过当时的我并不理解那种怒气来自什么,明明没什么值得苛责,愣是挤不出难看的笑。
如今才有些恍惚:成旭身上那种洒脱放纵的少年气,我没有。
2.
就考试成绩来说,成旭是班里的倒数第一,而我是班里的常胜将军。
可是就连班主任也不能否认,我俩玩的真心不错,就连值日也要一起去。
然而成旭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带上手套、叫着“姐”喊我出门扫雪的时候,我也没有豁出去和他勾肩搭背并排走出门,只是在六十多双睽睽的目光里,低着头悄悄走过。
我是太执着于那个诚诚恳恳、循规蹈矩的自己了,忠诚地有点累。
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清楚到底为什么无法和那些所谓埋头苦读的“同类人”共进退,我只知道自己本就不是个容易与别人熟络的人,也没有所谓的张扬个性。
至少在成旭面前,我可以不用费力去暖气氛,也不用担心害怕因哪道晦涩的题目和谁搞的关系微妙:我可以轻松做个看大戏的路人。
看他的张牙舞爪,以及他口中引以为傲的鲜衣怒马,看他把每一瓶咖啡和雪碧挤兑的沸沸腾腾,倒在苦味和泡沫掺杂的不二人生里,然后“噼里啪啦”地鼓掌,掌心和眼圈通红。
那时候,我真的好羡慕他,可以把苦逼的学生时代过的这么有滋有味,诗意横生,而——
我的青春,仿佛都在一点点喂狗。
没有早恋,没有烈酒,没有网吧,没有打架,没有ktv,没有逃课……
只剩下唾沫四飞的课堂和漫天飞舞的ABCD:真他妈无趣啊。
彼时,这种无趣,已经整整伴随了我大半个青春,遗憾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