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三十多岁了,还没尝过爱情的滋味。在我不懂事的时候我就一头扎进了婚姻的巷子里,越走越深,关键是还走的莫名其妙,极不幸福。
自从我从深山里出来打工后,我就看到爱情的样子了。原来爱情是可以温情的,下雨天会有人为你撑伞,妈呀,阳光明媚的日子居然也会为你撑伞,怕把你的皮肤晒黑了;原来爱情是可以奢侈的,你走路都不用拎包,购物都不需要掏钱,这些都会有人替你去做;原来爱情是可以放肆的,你可以花枝招展的在大街上旁若无人的和你的恋人拥吻,罢了还可以对窥视你的人抛个媚眼。
可是,这都是别人的爱情,与我无关。
在这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城市里,我的失意感越来越强。我感觉我的青春都浪费了,更可恨可悲的是我这么漂亮的女子竟然没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为何物。
回首我的青春岁月,真的可以用不堪回首来形容。16岁,不谙世事的我嫁人了。农用三轮车一路颠簸,我看到了路旁的山花烂漫,在山顶我还看到远处若隐若现的高楼大厦,还以为那里就是外国。可三轮车最终还是到了另外一座大山里。
丈夫大我3岁,可我怎么看着都不像。说他长的成熟吧,还真不是,见了我就憨憨的笑,像个傻子;说他老态龙钟吧,还真也不是,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他让我知道其实做个女人还真挺好的;说他老气横秋吧,貌似沾边了,至少穿着打扮是这样的。他居然戴着顶和我爸一样的呢布帽子,原来的黑色都变成了灰色,可他居然从来不脱。他不收拾不打扮也就算了,可恨的是他还不让我打扮。那年村里让去领城里人送的衣服,我领到了一件粉色的上衣,粉嫩粉嫩的,穿在身上特别合身,可他却说我穿的像个狐狸精,愣是让我脱下来剪了当娃娃的尿布了。
好了,不提了,想起这些我的心都碎了。当然,这些都是我进了城识了字以后想出来的。大山里的时候我可不这么想,我只知道我是他媳妇。
我出来打工也是迫不得已,两个娃娃要上学,我们不识字,可不能苦了娃娃啊。村里已经有考上大学参加工作的了,听说日子过得美着呢。这样商量后,丈夫居然让我到城里打工挣点钱,他在家捯饬农活。
我给自己配了一部手机,老板说是工作需要。我又给自己申请了社交账号,同事说这也是工作需要。
我洗了脸,随意拨弄了几下头发,拍了个自拍发到了朋友圈里,居然有很多人加我为好友。加就加吧,反正下班晚上也没事,聊聊天还能认识更多的字呢。他们说的很多话刚开始我看不懂,但是他们说我漂亮,我很高兴,我开始注意自己的打扮了,居然学会了化妆。再后来,他们居然会说一些很坏很坏的话,我能看懂,会脸红心跳脖子热,甚至心里会升腾起莫名的躁动。
朋友圈真是个好地方。在这里,我学会了认字,在朋友圈里我看到一句话:明明可以靠脸的,非得靠才华。我承认,我没有才华,甚至没有读过书,可我长的不比谁差啊。顾影自怜,我有精致的瓜子脸,虽不妩媚,但却如清水出芙蓉般的天生丽质;我有如柳随风摆的水蛇腰,自从学会了穿高跟鞋,七公分的高度就把我的身材撑的亭亭玉立,前凸后翘。
什么时候加的锋我也不知道,他每次都不说那种坏话,就聊些生活琐事,每次都会赞美我漂亮,还会给我送花,当然,就是表情栏里那束火红的玫瑰。虽然不是真的,我的心里却开始蔓延着玫瑰的芬芳,我居然期待着一束鲜嫩欲滴的玫瑰。
鬼使神差的我居然和锋见面了。锋带我去公园,一路给我打着遮阳伞;锋带我去吃肯德基,吃完了还不忘替我擦去嘴角的残留;锋带我去购物,他居然给我买了一件粉嫩粉嫩的上衣……
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的时候趁我不在意狠狠地吻了我的唇,我娇羞,我不知所措,我落荒而逃,但我无比清晰的听到锋在流光溢彩的夜色中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我和锋相爱了。我结婚了,锋知道,我有两个孩子锋也知道,可是他说他不在乎。锋还说要让我离婚和他结婚,他说和我在一起他最快乐。我被幸福包围着,被爱情宠上了天。
还有更离经叛道的,我居然在爱的滋润下瞒着锋和丈夫离婚了,我居然不顾村里人的指指点点,我居然对视为生命的孩子也不管不顾了。我成了深山里第一个离婚的女人。这一切,都是为了爱,为了我青春岁月里不曾体会过的爱情,我不后悔,甚至为我能拥有这样一份爱情而沾沾自喜。
激情过后,听着锋粗重的喘息,贴着锋坚实的胸膛,我对锋深情的说:锋,我为你离婚了,我要和你结婚。我为给锋这样一个意外的惊喜而激动,他说过要我离婚和他结婚的,我做到了。
锋暴跳如雷的从床上弹了起来。他怎么可以这样呢?我哪里做的不对吗?他可从来都没有对我发过脾气。我懵逼,我委屈,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
锋迅速的穿好了衣服,一脸厌恶的对我说:“我们只是约炮,约炮,懂吗?”
泪水如雨般落了下来,我懂,我不仅学会了认字,我还学会了很多流行的网络词汇,可我不相信这就是约炮,我明明感觉到这就是爱情的样子啊!
锋走了,摔门而去,空荡荡的房子里只留下孤单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