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大一的时候,老师出个演讲题目叫做“我理想中的xxx”,让大家踊跃发言。
有同学上去说了理想中的工作,理想中的生活,理想中的大学之类,还有人说了他理想中的中国。
为了博人眼球,我上去说了理想中的男朋友,果然底下一片哗然,讨论之声此起彼伏,瞬间点燃了干柴烈火的大一新生们。
我瞪大眼睛看了看坐在倒数第三排穿着牛仔衬衫的那个我爱的男孩,他默默地听着,一脸茫然,他以为是一场公开演讲,其实是我的公开表白。
结果很明显,我们没能在一起,如果我是败给了另一个女人,其实也心甘情愿,但我却败给了一个男人。
对,他喜欢的那个男人——就是上帝,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朋友叫我想开点,说毕竟我是跟神在竞争,我只能感叹,没想到我爱他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我的爱情就戛然而止了,但我并没有气馁,因为从高中开始我就不是那个爱放弃的人。
二
我高中又爱上了一个男生——二狗哥。
他是平行班的人,平头,不高,成绩很烂,踢足球还不赖。
而我在尖子班,是班长,并且时不时还要以学生会干部的身份在全校学生面前抛头露面。
我爱上他是在有次月考,铃声响起来大家都陆续交卷出了教室,在拥挤的走廊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尽管他已经矮到快被周围的几个女生淹没了,但我还是准确地搜索到了他,并且开启了背景虚化模式,两眼一直定焦在他身上,直到他从走廊消失。
我能清晰地听到我的心跳声,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凶猛,源源不断地往四肢输送着新鲜热烫的动脉血,我甚至能听到那血液在脸上的毛细血管里汩汩流过的声音,有个小人在锤我的耳膜,并一直在重复说“你爱他,你爱他,你爱他......”
当我决定给他写情书的时候,是在月考的最后一门英语考试上,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老娘拼了,我在心里想,抽出一张草稿纸,还是写作文那种有格子的纸,但是只有一张了,本来我准备工工整整地写满每个格子,后来发现我的爱太多,每个格子里都挤满了两个字。
三
仅仅十分钟,我的情书洋洋洒洒铺满了一整张作文纸。
我还能回忆起那种下笔如有神的感觉,比做二十套英语试卷还要来得文采飞扬,那种写完之后双手颤栗的紧张,比等待月考成绩下来还要刻骨铭心。
我手里捏着情书,大步流星地朝他教室走过去,半路我就怂了。
女孩写情书本来就显得太大胆了,还要亲自送过去,会不会显得太掉价了?
最终,我找了一个跟他玩的好的同学把情书送过去了。
不一会消息传来,他已经有喜欢的女孩了。
妈勒!竟然都有喜欢的人了,那你还.........那么有吸引力干嘛。
于是我做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竟然叫那同学去把情书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