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被贵州茅台厂门上违规使用多年的“国酒”字样,被正式拆除。那么,茅台拆除国酒字样怎么回事,为何茅台不能成为“国酒”?

茅台拆除国酒字样
2019年6月29日,贵州茅台酒厂的厂门上“国酒”二字被正式拆除。
从2019年6月30日开始,“国酒茅台”正式改叫“贵州茅台”,告别了曾经使用多年的“国酒”宣传语。
据了解,“国酒茅台”并非贵州茅台酒的正式商标,尽管一直想要注册该商标,因为未通过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所以“国酒茅台”只是该厂的长期宣传用语。
为何茅台不能成为“国酒”?
“国酒”二字的变化,意味深长。过去17年间里,茅台就国酒商标曾9度发起申请,均被驳回。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茅台先后9次对“国酒”商标提起申请,均未成功。
2010年,茅台集团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第8377491号“国酒茅台”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酒(饮料)”等商品上。
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却随后遭到业内一众酒企的反对。五粮液、汾酒、水井坊、郎酒、舍得酒业等企业均认为“国酒”商标不应被茅台注册独占,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
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送达到茅台集团。商标局认为,这一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2017年1月13日,茅台集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2019年5月25日,商标委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