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一天我成了你,很庆幸我们一直在一起。
她是主唱,我是她的吉他手。我最喜欢吉他,其次喜欢她。
她对此很是不忿。
午后阳光倾落,乐队驻扎的小院里暖意融融。我坐在通往院中的台阶上拨弦,身后一抹清雅香气就绕了过来。柔软小舌舔舔我耳垂,又在我耳边满足地砸吧砸吧嘴,而后坐下来,挤进我和吉他之间。
拨弦的手难以为继,我无奈地瞥她一眼:“你好烦。”
她哼了一声,吃醋一般夺过吉他放到我够不到的地方,然后回身,专心扑进我怀里。
靠在胸前的脸,在阳光下美得令人心颤。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要靠才华,说的就是她了。
但也正是因为这张脸,这个人,才让乐队在低迷期也不至惨淡,苟延残喘至今。
想到这些,心情沉重起来,一口气悠悠叹出,接着胸口就被她挥拳打了一下。
“为什么喜欢吉他多过喜欢我?”婉转勾魂的嗓音里带着十足的委屈,问出的却是这样的问题。
我哑然失笑,片刻前的不快烟消云散,口中逗她道:“因为我和你谈了三年恋爱,却弹了二十年吉他。”
沉默一会,听到她这样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弹吉他了,却还是和我谈恋爱,我就可以超过它了,是不是?”
我摸了摸那颗仰起的脑袋,叹她孩子心性,自可远离烦恼纷争,多好。
晚上的演出平平淡淡,唱的是三年前的老歌。烂熟于心的调子,我弹得漫不经心,抬头看到舞台中央她的背影,倒想起三年前那个刚刚成年的女孩来。
那时上任主唱刚退,队长不知从哪挖来这么个小姑娘,站在麦克风前乖乖巧巧的,又似乎有些紧张,看着我们迟迟不肯开口。
“试试吧。”队长鼓励她,又对我道,“你给个旋律。”
我看她一眼,她也看我一眼,然后抿住了唇,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
随意拨弦,弹的是未经思考的本能,而那边音响里传出的歌喉,气息沉稳,游刃有余,惊艳了我们每一个人。
最震惊的,是我。他们收获了一个唱功不俗的主唱,而我,收获了一份前所未有的默契。
那段旋律,回荡在那之后的几个日日夜夜,终于成为了这首成名之作,一唱就是三年。
三年,于我们是转瞬,于那女孩,却是令人惊叹的几番蜕变。我们都看得很清楚,虽然乐队已逐渐消弭,她却是新蝶破茧,只待振翅高飞。
“你会成为最好的歌手,站上最大的舞台,会有更专业的人为你写歌,不埋没你的每一分才华……你期待吗?”
伏在身上尽情贪欢的女孩,置若罔闻,只专注于玩弄唇舌和手指的功夫,闹得我呼吸渐乱,脑海成浆,终于让话题难以为继。
后来,迷迷糊糊中听到她说了句什么。
——你什么时候才能喜欢我多过吉他呢?
似乎是这句吧。
——我……从来都是啊。
这句我似乎没说口,只是心头如是默念。
季节变换,我感冒了,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模样,被她一顿嘲笑。
她身体一向比我好,从小练唱,全家上下都对这幅嗓子视若珍宝,更将她捧在手心,不让她受一丝寒气,惹一丝病灾。
药汤苦得人舌尖发麻,我吞下后不停皱眉,她趴在床前笑盈盈地看着,看了一会凑过来,吧唧一口亲在我唇上。
我忙不迭推开她:“离我远点,你不怕被传染,我可怕。”
她舔了舔嘴角,被我唇上残留的药味惹得吐了吐舌头,反问道:“你怕什么?”
我翻了个白眼:“怕被伯母打死。”
夜里无论如何也不肯分床睡,我没办法,只好背对她,任她自后贴过来,树懒一般缠着我。第二天清晨醒来,我却缩在她怀里,她的下巴抵着我额头,滚烫柔软,惹得我一阵心惊胆战。
她果然被我传染了。
从不生病的人,一病就来势汹汹。烧得全身发红还闹别扭不肯吃药,被我抱去医院,打针时怕得在我怀里哭成一团,挥着拳头不住控诉我的冷漠狠心。
我哭笑不得。
她生病的事,不敢告诉家里,于是一直是我在照顾。
“吃药吧。”
“不吃。”她把头一扭,不看我,病魔缠身不过几天,嗓音已有些不同寻常的沙哑。
我叹了口气:“不苦的,你看,就两片,和水一起吞下去就好。”
她转了转眼珠,咬住下唇,像在盘算着什么。不一会,扬了扬眉:“那你喂我。”
我按照她的指示,将药片含入口中,凑过去吻住了她。舌尖推抵,顺势送药入喉,她总算乖巧吞下,又极尽温柔地碰触我的唇,倒像是安慰一般。
“快点好起来吧……”我忍不住紧紧抱她入怀。
她抬了抬手,却没有回抱住我:“如果你的吉他生病了,你也会这样照顾它么?”
病中还不忘和吉他吃醋。
“我的吉他才没你这么不省心。”
她哼了一声,终于还是没有抱住我,却也没从我怀里挣脱,就这样,别扭相拥,又过了好几夜。
她的病还没好利索,乐队就散了。
那是一个雨夜,每个人的脸色,却比夜色还要阴暗。
队长心里有气,我能明白。我们一同走过数十载,如今难以为继,解散的事总要有人开口。
吉他被他摔出屋子,一声巨响,落入暴雨如注的夜色中。
我闭眼叹息,从此以后,这吉他,确实是不必再弹了。
却没注意到,身旁一个身影冲了出去,在雨幕中牢牢护住了我的吉他,她的情敌。
回来时,她全身湿透,卷翘睫毛上都挂着晶莹水珠。她怀里抱着我的吉他,没有看我,径直走到队长面前,扬手就是一个耳光。
后来,我被她拉着坐上出租车,回到家里。吉他弦断,裂痕遍布全身,已然毁得透彻。
后来,她病情陡然加重,各路炎症侵袭,差点让我永远失去了她。
再后来,她终于醒来,躺在病床上笑盈盈地看着我,神色温柔,却自始至终,不发一言。
因为她的嗓子,毁了。
所谓嗓子毁了,其实是指音域变窄,音色不再婉转动听。这对常人来说不过是遗憾,对她来说,却是与顶尖歌手失之交臂,大好前途就此断送。
一切都是因为我。
所以我被她家人冷言相对,所以她伤心远走,所以这份孤独痛楚,都是我该受的。
没了吉他,也没了她。我的生活从此一片灰暗。
很多年后,我结婚了,和一个男人,并且有了孩子。据说她在一个小酒吧里做驻唱,到底唱功不俗,样貌又好,也不算冷清。
如此一生罢了。
这样的结局对我们来说,很合理,不是么?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
她病愈后,发现嗓子无法恢复,倒像是浑不在意一般。揽着我,迎着阳光慢慢往家走,不住用低哑嗓音在我耳边学机器人,学变形金刚,终于将我紧绷的脸色逗得放松起来,只是,心里难免酸涩。
我的女孩,表面上如此坚强,我还是看过她在以为我看不到的地方,抚着咽喉暗自垂泪的模样。
她开始试着练唱,音阶唱至一半,嗓音已是支离破碎。
我站在她身后,她回过头来对我笑了笑:“音域短了一半,比预想的好些。”
我走过去抱住她,轻声叹息:“在我这里,就不必掩饰了。”
她终于哭了出来,哭得身子都在发抖,破碎的呜咽逸出嗓子,早没了柔软堪怜的音色,还是让我心疼得呼吸不畅。
却不想这一哭之后,又迎来转折。
这天我外出归来,一进门就听到熟悉的吉他声。忍着心头巨震走进客厅,果然见她在落地窗前拨弦。
是我那把被毁掉的吉他,已经被精心修缮过。裂痕抚平,断弦重接,如今在她手上,发出技艺生疏却十足悦耳的声音。
她见我回来,笑盈盈地将吉他递给我,我没有接。我不想再弹吉他了。
“好呀,”她还是笑盈盈的,似乎世间一切值得伤感的苦难,在她这里都可一笑而过,“不弹也好,从此以后我就排第一了,是不是?”
我只能苦笑:“是。”
她拉着我坐在一起,身子靠过来,软软地倚在我身上:“你教我弹吉他,我教你唱歌,好不好?”
“好。”
那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各自倾囊,努力把对方塑造成自己原先的样子。
记忆中有我自后拥住她,手把手教她如何扫弦,如何勾压。她的发丝拂过我脸颊,我贪恋她的味道,渐渐与她缠腻在一起,将吉他扔在一旁。
记忆中有她掌心覆上我的小腹,告诉我用丹田换气,用胸腔共鸣发声。说的是一本正经的话,上下其手间却是一派浪子行径,我笑着,躲着,将回忆的画面勾勒出一片欢声笑语。
后来,我们再次回到舞台。
我是歌手,她是我的吉他手。
“我最喜欢你,其次喜欢吉他。”
低哑的嗓音,说着当年的调侃。
而我终于将实话宣之于口:“我也是。一直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