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用自己随身携带的乙醚迷晕了两个警察后,我瞬间为自己的聪明绝顶感到万分自豪,洋洋得意!
然后我挑衅似地对他们说:“两位警官!谢谢你们的热情款待,再见!”
说完,我分别给了他们俩一个飞吻,紧接着扬长而去……
1
我叫吴浩,是个90后打工族。
自从我杀了那个令我痛恨至极的家伙后,我瞬间成了昼伏夜出、人人憎恶的过街老鼠。
至此,我的人生彻底毁了!
但天地良心,我向你们保证,我绝对不是什么坏人!
经过这三天颠沛流离的逃亡后,今早,我终于决定在Z市东郊这座无人的废厂里暂居下来。
在这三天的流浪生活里,我虽时常感到彷徨无措,但同时我也想了很多:这个世上坏人太多了,那些善良、弱小者总会遭到他们的欺负与迫害。
就算我们明知凶手是谁也不能够马上将他们绳之以法,总要等到拥有足够多的证据才能替受害者洗冤,还其公道……
现在我已杀了人,早晚都逃不过一死,倒不如效仿武侠小说中的那些人物,学着他们去替天行道、杀死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恶人,给那些无辜枉死的人报仇雪恨!
主意打定后,我心中顿觉畅快了许多。今晚是我被通缉后的第四天,也是我的第一次行动,我感到莫名的兴奋与紧张。
我随手在外套里揣了把匕首,转身就出了门。出门后,我看了眼手机,发现已经快十二点了——该死的恶魔们就快要行动了!
我顺着一条荒野小路往前走,从这里到那大马路上是最近的,但这里靠近前面的大山,平时人迹罕至,因此这里疯长的杂草足有我半人高。
然而也正因如此,我才想到要来这里——因为吃人的恶魔们总喜欢选择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来干他们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里没有路灯,我只能用手机的手电筒勉强照清我前面的路。此时四周安静得很,只听得见草从里微弱的虫鸣。
已至午夜,天越发的凉了,我裹紧外套正要接着走,突然,一声凄厉的女子惨叫划破了静谧的夜空,我猝不及防,随即打了一个激灵——恶魔终于出现了!我兴奋地想。
我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而至,随即发现眼前的女子衣衫破烂,奄奄一息,明显已被那禽兽所强暴。
于是我怒不可遏地把他扑倒在地。黑夜里,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是闻到他身上满是酒气。
在经过几个回合的扭打后,我不出所料的败下阵来——果然,喝了酒的人力气真的挺大的!那人见我摔倒在地,便如得意的大公鸡伸直脖子阔步朝我逼近。
我刚爬起没多久,他又向我扑来。见势,我及时地往旁边一闪。
他扑了个空,俯身摔在了地上。
我从外套里掏出那把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往他后背用力一刺。他吃痛地大叫,急忙用手捂住了伤口。我趁机解下裤带,从背后勒住了他的脖子。
在用力收紧后,他开始拼命地挣扎扑腾着双手,但结果只是徒劳。半晌后,他终于咽了气。
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对着那强奸犯的脸照了照。我意外地发现,这人竟然是不久前被通缉的逃逸毒贩曹虎。
我狠狠啐了一口,心说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刚贩完毒又干起这龌龊勾当。
我又用手机对着那女的照了照,看了下她的情况。此时她面容狰狞,气息全无,一把发亮的匕首正直挺挺地插在她那鲜血弥漫的心口上——她大概二十多岁,长发凌乱地披散着,身上的粉色连衣裙和白色内衣早已被扯烂,正暴露出里面的寸寸春光,一条小巧的白裤衩和一双白色高跟鞋也被丢到了一边……
临走时,我终于无限惋惜地为她合上了双眼。
2
被通缉后的第七天。
晚上十一点整,我往裤带上别了把榔头,又开始出门寻找新的猎物。
天空正乌云密布,下起了毛毛雨。我没有在意,静静地往前走,没多久就上了一条大马路。马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少,行人更少。
此时向我吹来的习习冷风撩拨得我不禁打起了喷嚏,我急忙裹紧了身上的外套,低下头继续往前走。
“来人啊,有人抢劫啊!”忽然,一个突兀的女声打破了这夜里的岑寂。
我抬起头时,发现一个高大身影瞬间越过了他身边的少女向前奔去——手里似乎还抓着什么东西。我顾不得和少女说话,像只离弦的箭一样瞬间疾射而出。
在离抢劫犯还有几步远时,我顿时一个虎扑将他扑倒在地。然后,我抬手照着他面门就是一拳。
谁知那人不仅没还手,还对着刚才那被抢少女“嘿嘿”笑道:“你分析得果然没错,真的是他!”
闻听此言,我一头雾水,随后就感觉双手多了点冰凉的东西。我抬手一看,原来是副手铐。
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在我三天前杀死那个毒贩后,他们就凭着抓我的那张通缉令推测出是我干的了!
上了警车后,那个男的得意地自称叫李明,是新来的刑警。
然后又告诉我那个女的叫周燕,是他的师姐。
回警局前,我们在富来村村口对面的马路边歇了歇脚。在周燕到附近快餐店给我们买盒饭时,李明突然内急下车去解手。
我焦虑万分地寻思道:我还有伟大而崇高的理想没有实现呢?难道今天这形势真的已尘埃落定、无法扭转了吗?
突然,我想起自己随身携带的用来遇险时应急的乙醚,我瞬间喜出望外,马上从衣兜里拿了出来。
在往窗外望了眼后,我立刻打开瓶盖,在车窗前的盒装面巾纸上滴了几滴。
当我们把周燕买来的盒饭吃了个精光后,我用自己带来的面巾纸擦了擦嘴。接着我故作殷勤地取了两张,分别递给了李明和周燕。
李明刚想接过去,就被身边的周燕阻止了。周燕冷冷地把两张面巾纸递还了我。我尴尬地一笑,伸手接了过来。但其实我的内心却在是窃喜——因为鱼儿终于上钩了!
果不其然,他们用了车窗前的盒装面巾纸后没多久就晕了过去。
随后,我大模大样地打开车门,径自离去。
3
被通缉后的第十天。
自从那天成功逃逸后,我马上搬离了Z市东郊的那座废厂,随后来到了西郊山前的松林坳。
松林坳的最前面是栋无人居住的旧平房。旧平房后面是个小池塘。小池塘后面是片青翠茂盛的松树林。
我看了眼手机上的日历,距离我那天被警察逮捕已经过了三天。
这三天以来,我一直待在这个地方,一步也不敢离开——我饿了就吃屋后池塘里的鱼,困了就在旧平房里随便找个墙角窝下睡觉。
转眼又到了夜里。从今晚开始,我要继续完成我“替天行道”的崇高理想——寻找我的第二个猎物。
我往裤带上别了把小斧,便顺着土胚房面前这条没有路灯的小路慢慢地往前走。
刚走到大马路上,我就看到路灯下有两个长得獐头鼠目的流氓在抢劫。我转身一个箭步就躲进了路边草丛里。
此时,其中的一个流氓正面露狰狞地恐吓着一个学生模样的清秀小伙,让他赶紧把自己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那学生胆怯地望了望他们,然后才慢吞吞地解释说,自己只是个学生,身上没有钱。
另一人气焰嚣张地抢着道:“大哥!别跟他废话,给他一刀,他就老实了!”
那学生经此一吓,惊得浑身发抖,连连倒退。
突然,他不知怎的脚下一滑,竟重重地栽倒在地。待我细看时,原来他是不小心踩到了一块香蕉皮。
那两个流氓见了顿时捧腹大笑,没多久,他们又换成一副狰狞模样,一步步地逼近了这个学生。
那学生已慢慢地站了起来,但面对这两个凶狠如狼的家伙,他还是感到惊慌失措。
突然,面前的流氓大哥对着他小弟使了个眼色。随后那人就开始扒学生身上的衣裤——从外到里,一件接一件……
直到那学生身上被扒得只剩下条黑裤衩,流氓小弟才停了下来。
干完这些,流氓小弟手里就多了一个黑色钱包……
他打开钱包找了找,发现里面只有一张身份证和三百块钱现金。
流氓小弟取出钱,随手把空钱包扔在地上,大声咒骂着学生比他们还穷。
没多久,流氓大哥发现学生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他不耐烦地走近一步,劈手把那东西抢了过来,随后一记重拳如巨石般砸在了学生脸上。
刹那间,学生吃痛地捂起脸弓下了身子。于是他趁势照着学生小腹飞起一脚,重重地把他踢翻在地,嘴里怪叫道:“妈的!这么不识相,活该去见阎王!”
那学生趴在地上痛得龇牙咧嘴,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见此情景,我顿时火冒三丈,就仿佛眼前这个被抢劫被毒打的学生就是自己一样。
于是我马上窜出草丛,扑向了那两个流氓。在经过两三个回合的扭打与拳来脚往后,我终于因寡不敌众而被他们打倒在地。
就在我痛得龇牙咧嘴时,流氓大哥先是难以置信地盯了我一阵,然后仿佛是确定了什么,他的表情竟又变成了一脸愤恨。看样子,他仿佛是认出了我。
“你就是那个在一周前杀死我大哥的凶手……吴浩?”他试探着问。
我闻言,随即如梦初醒——原来那晚那个龌龊下流的强奸犯曹虎就是他大哥!
强撑着站起来的学生突然也开口问我:“你就是那个杀死余锋而被警察通缉的吴浩?”
我看了他一眼,不解地点点头。
学生悲愤万分地继续道:“我就是那个被你杀死的余锋的儿子!”
闻听此言,我万分震惊,但此时情况危急,我已顾不得这许多。
于是我迅速蹲下,把学生扔掉的衣裤抓起,随手向他用力一抛,然后说:“我们的恩怨以后再解决!你现在先赶快离开这里!”
那学生会意地点点头,随即抓起衣服夺路而逃。
此时,流氓小弟正骂骂咧咧地想要追赶,却被他老大给叫了回来。
流氓大哥怒不可遏地向我虎扑而来,口里大喊:“兄弟!快来给咱们老大报仇!”不久,后面的流氓小弟赶了上来。
他们两人凶狠异常,对我拳打脚踢。我在势单力孤之下,只得连连后退闪避,结果一不小心跌倒在了地上,被他们自怀里掏出的匕首给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
失去意识前,我自嘲地笑了笑:没想到,最后的我虽然没有被警察抓到被判处死刑,却意外地死在了两个为逃逸毒贩曹虎报仇的臭流氓手上……
而更没想到的是,我豁出性命救下的那个学生竟是我今生最痛恨的人的儿子。这究竟是造化弄人,还是冥冥中自有安排呢?
当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三天以后。
我发现我竟然没有死,而是躺在市医院的一间病房里。后来我得知,那晚是那学生去报了警,然后顺带着把我抢救了回来。手术室的主治医生告诉我,我之所以能庆幸地捡回一条命,是因为我的心脏跟别人长得不一样——我的心脏竟然是长在了右边的!
了解了事情真相后,我不知自己是该喜该悲,片刻后我只能不停苦笑,因为我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命最后竟然是我仇人的儿子给救回来的……
一个月后,我的身体终于痊愈了!在办理了出院手续后,我接受了周燕和李明的审讯,随后我被送入了看守所。
而那两个流氓也早已在我住院后不久接受了审讯,接着被判了刑送入了监狱……
我不禁无奈地感叹道:或许人生就是如此莫名其妙、反反复复,没想到自己逃来逃去、兜兜转转,最后还是被警察抓了个正着!
4
吴浩上班的地方在Z市北郊一个叫民宜灯饰厂的小厂里面。
国庆假期前夕,厂里的所有员工都沉浸在休假游玩的喜悦之中,唯独吴浩脸色凝重、无半分欢喜——因为他今晚约了余锋在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
当晚吴浩吃过晚饭,便早早打的赶到了咖啡馆。大概等了十五分钟,余锋才按约定时间赶到了那里。
两人见面后,吴浩直奔主题。吴浩告诉余锋,他要马上辞职,他再也忍受不了这样被他整天呼喝和辱骂的日子了……
他不是他的奴隶,他就算是来给别人打工,也必须要得到别人最起码的尊重与友好对待……他要求余锋今天一定要给自己一个答复……
吴浩是今年年初到厂里上班的,他虽腼腆寡言,但平时待人和善宽厚。每逢同事让他帮忙,他因怕同事生气总是有求必应,因此厂里人都叫他“好好先生”。
久而久之,一些投机取巧、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便常让他帮忙。
渐渐地,就连车间主管余锋也频繁使唤起了吴浩,经常让他去做一些又脏又累、别人不愿干的活。此外,刻薄、暴躁的余锋还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出气筒,时常对他呼来喝去甚至凶狠辱骂。
他从最初的无动于衷到后来的强压愤怒,再到现在的忍无可忍、愤而辞职,一路痛苦挣扎而来——他告诉自己,他受够了!他要结束掉这令他痛恨厌恶的一切!
这是吴浩第三次向他辞职。初次辞职时,余锋告诉他,厂里的规定是要做满一年才可以离开的。
那时吴浩就争辩说,他当初进厂时听到的是说要做满三个月而不是一年!于是余锋推脱说,这事他做不了主,要他自己去找杨老板或杨副总才能解决。
但厂里谁都知道,杨老板膝下无子唯有杨艳一女,之前杨艳和余锋在他的默许下已订了婚,这表明,杨老板是有意要把余锋招为赘婿,而杨艳虽为厂里副总,却是个胸大无脑的花痴。
自从跟余锋在一起后,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她,整天就像苍蝇一样围着他转。可以说,她的职位几乎等同于尸位素餐的虚衔。
因此不言而喻,厂里所有员工的相关任免权其实都已掌握在了余锋手里。
半小时后,这次相约咖啡馆关于吴浩辞职问题的谈话,又一次谈崩了!
余锋皮笑肉不笑地告诉吴浩,现在厂里刚接了几个大客户的订单,人手紧缺得很,而且在短期之内人也很难招,因此不可能让他走。
吴浩将信将疑地望了望他,随后就喊了服务员来结账。紧接着,他耷拉着脑袋心灰意冷地径自出了咖啡馆。
出门后,吴浩一直走得很慢,此时他的心中思绪万千、五味杂陈。
第三次了!第三次辞职被拒了!不知不觉,吴浩眼前又浮现出了余锋刚才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讨厌嘴脸。
吴浩在心里对自己说:余锋这家伙就是这副德行,每次向他辞职,他总能找到一大堆理由来搪塞回绝你,而面对他的搪塞你却始终感到无能为力……像他这样狡诈善言的人说的话,你会相信吗?你能相信吗?想着想着,吴浩不禁万念俱灰,不知不觉就停下了脚步,呆立在原地……
“傻站着干嘛?快点走啊!”突然有人拍了下肩膀越过自己走到了前面。
抬头望去,吴浩发现原来是余锋那个家伙。于是他不甘落后地快步跟了上去。
没多久,他们来到一栋荒废已久的烂尾楼前。过了这里,余锋再走个十来分钟,就可以到达他那宽敞干净的高档公寓了。
而工资微薄的吴浩却没这么好的福气,他现在住在一间破旧逼仄的小出租屋里,从这里启程的话,最少还要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人生于世,有贫有富,这实属正常!但为什么你们这些有钱人或大老板,总喜欢来欺负和糊弄我们这些挣扎在温饱线上善良弱小的老百姓呢?
吴浩想到此处不由心头火起,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板砖,冲着前面的余锋大喊了一声。
正走着的余锋冷不防地被吓了一跳,他有些气愤地回过头,开始怒视着吴浩。
因极度愤恨而浑身颤抖的吴浩缓缓走到余锋面前,在举起手里的板砖后,他终于歇斯底里地质问道:“余锋!你到底让不让我走?你再不让我走,我就要了你的命!”
余锋嘲弄般地对他笑了笑,脱口答道:“就你?就你这傻瓜、窝囊废,还想杀我?”
吴浩听到这话怒气更盛了,他随即挑衅似地问他敢不敢再说一遍。余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又重复了一遍。
再次闻言,吴浩满腔的怒火与委屈再难抑制,他如头暴怒发狠的猛兽般竭力扑向了余锋。
余锋猝不及防、跌倒在地,吴浩趁机利用自己的身体压住了他的双腿。紧接着,吴浩举起手里的板砖用力地砸在了余锋头上。如暴雨般急落的拳头一下下地砸在吴浩的胸口、脸上和手臂上,但他都没有去理会,他此刻仿佛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只是专注而凶狠地不停用板砖砸着余锋的脸和脑袋……
良久良久,直到吴浩发现余锋的脸和脑袋已如一个被人砸成稀巴烂的大西瓜时,他才意犹未尽地罢了手。
然后,他扔掉手里沾满血渍的板砖瘫坐在了地上,开始大口地喘气……
不知过了多久,吴浩终于缓缓起身,开始清理刚才自己所留下的鞋印和打斗痕迹。一切弄罢,他捡起刚才砸死余锋的那块板砖,离开了烂尾楼。
返回住所后,吴浩把那块板砖上的血渍冲洗得一干二净,然后,他用它来垫了自己家里的那张锈了一小截桌腿的破旧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