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依旧,琴声依旧,只是不知,此心是否依旧。
1
施言给林琛和许觅倒了两杯茶,茶香的气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浓则浓矣,只可惜过犹不及。
“两位警官,拜你们所赐,我现在已经孑然一身了,没有父母,也没有哥哥了。‘’施言虽然说着悲戚的话,却没有一丝难过的语调,“我是不是应该好好感谢你们呀?”
“你真的拿他当哥哥吗?”许觅的中指指甲深深嵌入自己的皮肉之中,红着眸子抬眼看施言,此时此刻,她为施锦感到悲伤,“你扪心自问,你在你心里到底把他当做什么了?你……还是人吗?”
施言歪着头,勾出一抹玩味的笑意:“这位许顾问,你很了解我吗?”
“不了解。‘许觅幽黑的双眸一直盯着施言,像是要望进他的内心,看看他的心是否也如此时的夜色这般让人感到黑暗,“我自然没有施锦那般了解你,一个人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你,可你却从始至终都在利用他!”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施言喝了一口茶,淡淡的说道。
许觅冷笑一声,站起身来,却因为胸口的憋闷踉跄了一下,“听不懂?没关系,说不定我说着说着,你就突然懂了呢,你等这个机会等了太久了,直到那一天施良善和乔慈秀去外地参加学术交谈会,他们会经过一个监控摄像头的盲区,而你就在那里动手,亲手杀害养育你十七年的父母。”
施言神色不改,面带笑容:“许顾问,这件案子凶手是阿锦啊,虽然他杀了我父母,但他们是罪有应得,所以我不怪阿锦,你不能因为我对他们的态度,就说人是我杀的吧?”
林琛拍了拍许觅的肩膀,知道他现在心里不好受,默默地轻抚着他的脊背安慰。
“施言,你是不是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你自以为制造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就可以置身事外,你说你案发当晚在电影院看电影,可是你撒谎。”
施言正视许觅的双眼,微微眯眼:“我没说谎。”
“好,既然你说你没说谎,那我问你,案发当晚你穿的是什么衣服?”
施言冷哼一声,“我们学校的校服啊,那天很冷所以我就带了口罩和帽子,怎么,谁规定看电影不能穿校服?”
许觅望着近在咫尺的施言:“根据检票员的证词,电影开场半个小时左右,那个校服少年曾经问她,朋友没来,票可以退吗,你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难道会连这个常识都不知道?”
“如果我们没猜错的话,”许觅咬了咬嘴唇,有点佩服施言的心理素质,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色:“监控拍到的是穿着你衣服的施锦吧,他因为从来没接触过外界的事物,所以不知道电影票是退不了的,他说的没来的朋友,那个时候正在车里勒死他的父母,我说的对吗?‘’
许觅继而说道:“案发当天,你上学出门之前去地窖探望施锦,告诉他今天你父母出差,你和他自由了,你要带他去看电影,并给了他你的备用校服和口罩帽子,你编了冠冕堂皇的借口,骗他说外面冷,戴好帽子和口罩,其实你是不想让监控拍到他的脸,好为你做不在场证明!”
“不仅如此,你还在白天的体育课上故意从单杠上摔下来,制造自己崴脚的假象,如果我们没有发现施锦,那么你就说电影院里的人是你,如果我们发现了他,你就可以栽赃嫁祸给他。”
许觅娓娓道来,林琛肯定地点了点头。
施言抿了抿唇,仍旧挂着笑意,似乎并不在乎他们二人说什么:“两位警官可真会开玩笑,就算我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那也只能说明我放了阿锦的鸽子,难道我不去陪他看电影,就一定是去杀人吗?”
“你之所以这么放肆,就是因为你认定我们不可能发现你的作案工具吧?”
施言脸色一变,随即恢复自然放松的样子:“作案工具不就是阿锦的那根缠绳扣吗?上面检测到了我父母的DNA,铁证如山,还有什么可辩驳的呢?”
“那个缠绳扣,是你从施良善和乔慈秀的书房里偷出来的吧,你找到他们常用的档案袋,拆掉上面的缠绳扣,去替换掉本来束缚施锦的绳索,还美名其曰,是不想让他太疼,我们看过施锦的验伤报告,他手腕处的磨损是直径约为5mm的绳子摩擦导致,而手掌心的勒痕是直径约为1mm的缠绳扣摩擦导致。”
“所以呢,许顾问,你想说什么?”
“当我们第一次找上门的时候,你发觉自己忘了把施锦平时用的猫砂盆藏起来,知道我们随时可能发现他,所以你决定牺牲他来保全自己。你此举的目的,就是制造出施锦所谓的杀人工具。”
施言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慌乱:“我没有,两位警官不用诈我了,人不是我杀的,我不会承认的。”
“你的琴很名贵,看起来很精致。”许觅话锋一转,走上前去拨弄两下,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只是这七弦,是刚换的吧?”
那铮铮的琴声在许觅的指尖戛然而止,屋子里静悄悄的,连彼此的心跳声都可以听到。
“七弦……你怎么知道?”
“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你弹的曲子刚好我也会,可是你弹错了很多音,我问过你的古琴老师,他说你悟性很好,你有八级证书,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
许觅看着那架古琴,有些怅然:“因为你根本不是弹错,是弹不出那几个音,七弦当时不在这架琴上,而是被你攥在手里,用来勒死施良善和乔慈秀。”
施言有些坐不住了,他下意识的回避许觅打量的目光:“胡说八道,琴弦那么细,如果人是我杀的,我的手心为什么没有勒痕?”
许觅勾了勾嘴角,继而回答:“因为你会弹琴,而且弹得是古琴,手指处有很多口子不稀奇,案发当晚你用手指关节发力,而不是用手掌,所以琴弦的勒痕和练琴的擦伤重叠在一起,没人会怀疑到你头上,对吧?”
“是啊,他们是我杀的,难道他们不该死吗?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啊,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呐,凭什么他们只把我当作一个附属品?”
施言卸下了所有的伪装,双眼猩红,笑到声嘶力竭:“那又怎么样,过去这么久了,那根琴弦已经不知道在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里了,更何况这件案子已经尘埃落定,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他将自己面前的茶杯打翻,瞬间化为一摊碎片,滚烫的热茶在地上流淌,流到两人脚底。
“你就没有半分愧疚?”许觅终于揭开层层真相,心情却更加沉重:“一个无辜的人为了你的罪行枉死。”
“愧疚什么?”施言抬眸,眼底是说不清的淡漠和疏离:“怪只怪他太蠢了,看不穿我的陷阱,他可是自首啊,想来他是觉得自己百口莫辩了,你们说好不好笑,哈哈哈……”
林琛不由分说上前一步,给施言戴上了手铐,许觅愣了一下,抓住了他的手。
这是违反规定的,他摇了摇头,林琛却示意她安心,许觅想了想,他应该有分寸,便松开了他的手腕。
“你干什么?放开我,你这样我可以去告你的!‘’
施言拼命挣扎,然而那带着寒气的手铐却没有半分松动,直到他挣扎累了,将双手放在茶几上。
“你想怎么样?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你们奈何不了我。”
许觅看到了施言手腕处的红肿,终于明白了林琛的用意,用钥匙将施言的手铐解开。
“疼吗?”
“你什么意思?”
许觅不由得唏嘘一声,看向施言,“你真以为,施锦看不穿你的伎俩?”
“不然呢,难道他知道我要害他,还要白白去送死吗?你们大概不知道吧,他被注射死刑的时候,还隔着玻璃对我说晚安呢,他可真傻,傻得可怜。”
“刚才我们用手铐锁住你,你的手腕上有一圈浅浅的勒痕,同理,你用缠绳扣锁住施锦的手腕,那为什么他的手掌心会有深浅不一的伤口?”
施言愣住了,林琛补充道:“你说,一个人知道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要他死,用缠绳扣一下一下割划自己手心的时候,心是不是也很疼?”
很难得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施锦都在想什么。
愿你抚琴有人听,愿你心事有人叙。
愿来生我们还能不期而遇。
最后的最后,当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物注射进他的血管,当他呼吸困难几近窒息,当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他看着床头的那一支血色蔷薇,想起了那个浪漫的传说。
红蔷薇,代表热恋的同性恋人。
他心满意足的憋住最后一滴泪水,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厌倦和对施言的羁绊,与世长辞。
林琛和许觅出门的时候,施言还在原地苦笑。
许觅已经下楼了,林琛突然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施言:“你怎么知道他说的是晚安?”
顿了顿,施言抬眸对视上林琛深邃的目光,心头一惊,只听他低沉的嗓音传来:“他说的,说不定是我爱你呢。”
听闻此言,施言的笑意凝固在了脸上。
2
看着镜子里的少年,施言才恍然惊觉,他已经快不认识自己了。
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以为终于可以解脱,但为什么心里会觉得空落落的呢?好像没有想象之中的那种快意和舒畅。
曾几何时,他说过要成为最耀眼的光芒,要成为最璀璨的那颗星。
那一年,他只有五岁。
他偶然发现,家里的地窖中居然有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孩子,而平时温文尔雅的父亲,知书达理的母亲,就在那阴暗潮湿的地方,对他拳打脚踢,恶语相向。
他亲眼目睹了暴虐残忍的父母,用藤条将那孩子的衣衫打烂,在他的伤口上撒辣椒油,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和求饶声,却被宁静致远的琴声掩盖。
他吓坏了,他自以为温馨美满的家庭,原来是人间炼狱!
暗无天日的地窖里,藏着他们不为人知的肮脏和龌龊。
后来,他也被关到地窖里,只是因为他偷偷溜出去跟小伙伴打篮球,而不是练琴。
那时,对于年少的施言而言,那个地窖就是一场醒不来的噩梦,而那个孩子蜷缩在角落里,用惶恐无助的眼神打量着他。
狭窄的空间,使得两个孩子凑到一起,依偎取暖。
“你是谁?”
“我叫施锦,你呢。”
“我叫施言。”
从那以后,每次被关进地窖的施言都会给施锦讲一个故事,从《绿野仙踪》到《灰姑娘》从《金瓶梅》到《红楼梦》。
两人不知道度过了多少个同样的夜晚,也不知道许下多少个愿。
“以后我可以给你弹琴听啊,我会弹很多曲子的。”
“等我长大了,我会带你去坐摩天轮,你知道摩天轮是什么吗?就是坐在一个球球里,可以飞上天。”
“等你自由,我们就可以一起玩滑板,一起打篮球,就像这样,蹭蹭蹭,啪!”
看着眼前的少年做着左绕右避,抛物跳跃的动作,施锦只是淡然一笑,听他讲继续讲着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对于他而言,施言不仅是弟弟,更是他的眼睛。
“等以后有机会,我还可以去带你看电影,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部电影叫《霸王别姬》,很感人。这个故事呢是这样的,小豆子的母亲是一个……”
施锦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施言:“为什么你给我讲的故事,都是禁忌之爱?”
潘金莲于武松,叔嫂;
贾宝玉于黛玉,兄妹;
程蝶衣于小楼,知己。
“因为爱情是纯粹的啊。”施言眉眼含笑:“既然相爱,就不该在意世俗的眼光,每一对恋人都应该是勇敢的。”
“等他们都不在了,我会带你去看满园的薔薇,你知道红色蔷薇的花语是什么吗?是热恋的同性恋人。‘’
施锦突然打断:“阿言,你把我当什么人?‘’
施锦的问题好尖锐,让施言一时语塞。
他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知道他在自己心里的确是特别的,很特别,跟其他所有人都不同。
他想跟施锦分享好玩的,好看的,好吃的。
“我不知道。‘’
施锦的目光瞬间变得黯淡无光,所有的希望和光芒都被冰冷的语气熄灭。
下一秒,施言便在施锦的唇上点下轻轻一吻,蜻蜓点水却回味无穷令人怦然心跳,原来吻是这样的感觉。
书里说,喜欢一个人就要这样对他。
“你……”
“也许……我把你当做我喜欢的人吧。”
这样平静温馨的日子,从深冬到仲夏,从凉秋到初春,一直持续到那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雨天。
乔慈秀给他们送饭的时候,听到地窖里传来的喘息和呻吟。
可想而知,当这对将儿子视为私有物的父母来说,看到他们的儿子正在和一个奴隶,畜生做着最亲密无间的事情。
缠绵悱恻的吻,尽情释放的欲望。
一切戛然而止。
施良善和乔慈秀打断了施锦的腿,还扬言要饿死他,不允许施言探望,把他锁在房间里。
当琴弦在施言手下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的脑海中升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如果这琴弦,能化作一把刀,他要插入他们的心脏,让鲜血在他们身上开出最邪恶的花。
他也那么做了,当打火机燃烧车子,火焰在他身后绽放出最美的烟花。
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他曾经对施锦许下了那么多的承诺,可一件也没有完成。
那个等着坐摩天轮,玩滑板,打篮球,看电影,听琴声的少年,已经永远的不在了,永远回不来了。
他在生命和爱情中选择前者,而施锦却选择后者,可是他为什么一点快乐,都感觉不到呢?
施言最后看了一眼镜子,挑了挑眉,轻笑一声。
——
施言自杀了。
听报案的邻居说,鲜血混着流水淌满了整个浴室,蔓延到了门外的楼梯,院子。
那些血红色的蔷薇,似乎在鲜血浸染下更加娇艳欲滴。
警察赶到的时候,施言伏在洗手台边,挂着一抹僵硬的笑容,眼角一行早已干涸的泪痕,身体不剩一丝温度。
手腕处一道割伤,鲜血流尽。
一支血色蔷薇,泡在洗手池的血水里,枯萎着,凋零着,破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