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你!你活该,叫你老掀我裙子!”
“唷,你还记得呀,是不是留阴影了?嘿嘿!你穿那么好看,叫男生都不认识我了,比赛也不比了。再说,也影响你学习呀,你差点早恋荒废学业。”
“你嘴里还是那样,没一句实话,不过,好看是真的!哈哈!”
“真没救了!不早恋,你就自恋,到底去不去呀?”
说完,我扭动身子向后座挪了挪,示意她过来带我。她一结实的下坐,整个路面向下塌陷一晃。
同学会,碰见老同学,喜出望外,为什么要去?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要去?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答案,有没有理由,真的重要吗?
我只是感觉想和她多待一会儿,再多一小会儿,再多一小会儿就好。
03
原来晓丹是名导购员,怪不得能说会道,头脑精明灵活。这也很符合她大大咧咧的气质。而我上了大学,不能说上傻了,却也敏感得不行。见了陌生人,比见了老鼠还要害怕。
我就偷偷地告诉晓丹说,同学会上,不要告诉别的同学,我上过大学,这样会有不和谐的距离感。
上了酒店,一群人,瘦的变胖,胖的变苗条,长发的换了短寸,短发的留足仙儿气长,单飞变成双的,等等。你想到的,你想不到的变化,在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上应有尽有。
我很兴奋,兴奋得话都说不出来,听同学的。
上蓝翔学开挖掘机,还自己买了一辆揽活干,多庆幸没考上高中。上哪个工地,一年赚了多少钱,又怎么当了包工头,哪个工地托不发工资的,狂黑它。生了几个孩子,哪家幼儿园好,变态教师搞体罚被揍,唾沫淹死它。做生意当老板,生意不好做,赔了多少钱,混账银行追屁股。洗脚城的妹子有多靓,帅哥有多俊,钱就又多好挣。电子厂,一天十几个小时流水线,比干农活轻松,比卖粮食赚钱还多,奔小康不在话下。
……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醉人的趣事,有也是新闻小编的文笔有限,不知道我要怎么听,听什么。可初中同学,带给我书本以外的东西。我能感受到一股力量,不至于我会搞不定文案时而看不开。
曾自以为是地认为,知识就是全世界,而现在才明白,他们才是,知识不是。
按理说,我看了很多书,应该最能说会道。可我是个哑巴。而我发现,一个同样哑巴的人,就在我身后不远处,远远地望着我,可能老半天了,眼神凝固淡定。我吓了一跳。
原来是他,我的初恋,宋俊。
04
我一直认为初二三班喜欢宋俊的人是我,而且他也一定会喜欢我。
可后来我发现,晓丹比我要喜欢宋俊。虽然我能感受到,宋俊对晓丹的冷漠。
十五岁生日时,我有个生日礼物是公主裙,我一直没敢穿给外人看。因为乡村的学校,从来没人敢这么时尚超群,那在别人眼里叫做耍流氓。
别人眼里,我的眼里,耍流氓与好学生从来不能共生。而我恰恰自认为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
但是,自从转学而来了个叫宋俊的男生后,我发现我再也灭不了内心的火苗。
令我想法出轨的是,他竟然各科成绩都很牛逼,我的自卑几斤几两,对于他,我只能“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那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借了他的笔记,工工整整的字体瞬间软化了我。软化我的还有,久久放在衣柜里的公主裙。
那些年流行《还珠格格》,每年假期都播放如初。像洗脑神曲,不言不明,爱情就在里面,就在身边。我买了很多贺卡,正面都是小燕子们情深深雨蒙蒙的美照。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贺卡,我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宋俊的笔记本里,夹了一张贺卡,正面是紫薇和尔康相拥的美照,背面面傻傻地写着:祝你,前程似锦,一帆风顺。落款,两个扭扭歪歪的字——“张夏”。
还他笔记的时候,我穿了公主裙。他傻傻地看着我,傻傻的,眼神傻傻的,眉毛傻傻的,嘴巴傻傻的,牙齿貌似也傻傻的,竟忘了接我举在半空中的笔记。
笔记沉甸甸,举得我好酸,酸在手里,甜在心里。感觉这辈子仿佛就在那一瞬间,过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