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王的最后一夜

2019-01-09 22:32:16

其他

我今年二十四岁,在上次的坑王大选中,哥们儿以49个天坑的骄人战绩,侥幸中选,被请进了这间高级牢房等死。

这将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晚。

门口的守卫打我打累了,也睡着了。脸上的肉深深的印在两个铁栅栏之间,把她本来的清秀的面庞挤压得变形了。

她是个挺瘦小的姑娘,对她来说打我这个大老爷们确实是个力气活。

其实她也是为了钱才接了这个工作。看守死刑犯有一份额外的“津贴”,但是每天晚上要做一项例行鞭笞。

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个犯了死罪的作家被帮上双手,让守卫挥舞着大拇指粗的牛筋变成的鞭子,在半空中扬起,然后重重地落在我们这些缺乏运动的肉体上。

规定的鞭笞数目是三十下。但是那些虐待狂守卫往往把数目增加一倍不等。

自从我进来之后,先后有两个“坑王”没等到死刑,就被活活抽死了。

这样不奇怪,他们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禁不住折腾。

但是我年轻啊。

评选结束之后,我被委员会告知是史上最年轻的“坑王”之一,这也就是说我是史上最短命的“坑王”。

我用手拨开三个月没剪的头发,对对面坐的委员笑了一下,手铐在空旷的拷问室里叮当乱响。

对面坐的委员没有对我笑,他啪地一声把标注着我名字的文件夹合上,走了出去。我随即被送到这间活像总统套房的牢房里。

这里贴满了闪闪发光的高级瓷砖,超大的浴缸,足量的柔软的毛巾,织得最细密的床单……

与真正的总统套房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门是一副精钢打造的栅栏。

其实这里的待遇还算不错。

吃的好,住得好,下午有下午茶,晚饭之后有三种甜点可以选择,当然你要是三种全部吃掉也没有人会在意。谁都知道你是个将死之人,即使是那些平时最刻薄的人也会努力地表现出一点同情心。

这在我放风的时候表现得尤其明显。在我的那些同僚的脸上,我会看到那些明显已经憋了好久的泪水的迸发,滚烫有如直接从动脉中喷射出来的一样。他们会用非常具有同情色彩的眼神,盯死你,死盯着你,直到你真的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主动地低下头,开始痛哭流涕地忏悔。

那一刻,我可怜他们,他们也可怜我。

我们之间有那么句话:自从你当了作家,你就是再也不是你自己了。

这句话可以广泛地理解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签约作者来说,是命不由己。

你要不就不断地写,要不就去死。

那些开天坑到了一定数目的同僚们先是会以信件形式收到警告,然后是上门通告,再然后是转移到类似与集中营的地方,然后在其中选出罪孽最十恶不赦者判处死刑。罪名是:严重欺骗读者,侵占公共资源。

在全过程中你如果喊冤,就会被异口同声地骂一句:

“谁让你签合同的?!”

是的,合同。

合同,又叫卖身契。

当你发誓你要用自己的一生追求文字事业的时候,可以申领到一份合同。合同规定了你写作的义务,与此同时,你可以再也不用找工作,一笔丰厚的佣金会在每个月的第一天达到你的账户。

汇款人的名字是“某某协会”。

有了正式注册的身份,你可以在家里躺上一整天,也可以在装逼的咖啡馆里一脸茫然地坐十个小时,没有公司,没有老板,没有人会管你,你尽可以做一个你一直梦想做的一个文艺青年,或者什么样的青年都好——只要你能在那个规定的电脑上产出一定字数的内容就行。

这些内容甚至不需要优秀。协会会把这些内容分配给不同层次的读者看。

“确保作者的最大利益。”他们这样说。

写作的人吃不饱饭的居多,这份佣金实在是充满诱惑。

更何况这行里还是有很多成功者的。

他们挣钱,出名,再挣钱,再出名,生活对与他们来说比小说本身还精彩。每天只要天马行空地编编故事,就可以保障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

我亲眼见过那些出名作家的生活,那让我觉得我活得连一只狗都不如。

这也是我把自己认证为“协会作家”的直接原因。

我想凭自己的本事过好日子,这能有什么错?

现在看来是错了。

我躺在无比舒适的床单上,盖着又轻又暖的羽绒被,鞭笞之后的伤仿佛被护在云朵里,只敢轻轻地疼。

我舒服得要命,我要舒服死了。

但是在临死之前,我还要做一件事。

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决定要做一个作家。

那年我看了我从八岁就定下的一千本书的书单,接触了一百个女性,早恋了三个姑娘,考取了一所大学。

我拿出笔,拿出从小学攒到高中的练习本。我开始写。写在小说数学的竖式计算格里,写在初中时的周记本上,写在印有大学校名的文件纸上。

一个个的小片段在我的脑海里蹦出来,蹦到我的笔下。

我写作的时候一直受到一种奇异的紧迫感驱使,好像我一旦放弃写作,这些珍贵的片段就会稍纵即逝,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了无踪迹。

我很怕我自己也有一天也会这么消失,没有活过,了无踪迹。这是我内心最深的恐惧。

我试图投稿,我梦想着赚钱,但是我发现我根本写不出一个完整的作品。

我尝试东拼西凑的结果只想让我把电脑砸掉。但是一想起电脑是协会派发的就没有动手。

我删掉了之前所有违心写出的文字,然后在床上一趟就是一个礼拜,唯有酒精作伴。就在那个时候,我收到了我的第一封警告信。

零碎的文字越积越多,但是我却越来越穷。即使警告信源源不断地寄到我手里,我还是无力改变现状。

在我强迫自己写完“一篇完整的作品”时,我总是做噩梦,梦见我被一个人抓起关进一个小黑屋,一个仪器绑在我的脑袋上,不断地在给我的两个太阳穴施加压力,好像要挤爆一个西瓜。

我醒来之后会茫然地盯着天花板,一盯就是几个小时。工作被一再拖延。

即使是到了集中营的早期,我还是会经常做个这个梦。

不同的是,醒来之后我看见的会是一个守卫愤怒的脸,如果他正好心情不佳,我也许还会被踢上两脚。

“你鬼叫什么?”他骂道。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想:如果我们不是这么执迷不悟,我们也许会成为守卫的其中一员——别被他们暴力的外表蒙蔽了,他们可是些真正的文学爱好者,粉丝中处于金字塔顶的那一群人。正是这份爱好促使他们在众多职位选择看守我们这些半死不活的废柴作者。

但是粉丝究竟不是作者。他们永远爱我们的文字胜过爱我们。他们会用尽一切手段从我们身上榨出他们想要的东西,为了一个情节,一点点可以推动情节的片段,更别说是关键人物的生死存亡。

如果我们表现得稍微硬气一点,就有可能会招来一顿严刑拷打——相信我,这事发生过,我的室友老叶就是这么死的。

那个守卫只是想知道男女主人公最后到底和好没有,就把老叶捆起来打了半个钟头。

老叶临死前嘴里一直在念叨: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知道他写的是他和他老婆的故事。那个女人自从个和一个大款跑了之后,就一直杳无音信。

老叶当然不知道,也再也不会知道他们俩还会不会在一起。

最后还是我帮他合上了眼睛。

当天晚上,我就彻底停止了尝试写完一部作品。

当天晚上,噩梦消除。我又开始漫无目的地写下碎片。

比起死亡,我还是更怕毫无痕迹的消失。冒着生命危险,我觉得值。

一个完整的作品是需要几个专家评定的。专家认为你的作品真正地写完,你才能算是填完一个坑,如果没有,不好意思,请回去续写。我就认识一个因为改稿次数过多而被送进集中营的作者。

那个人已然就是个疯子了。

不知道那些专家对于我的行文是会鄙视,还是会眼前一亮呢?

我一边信笔地开着天坑,一边恶趣味地想着。

“我们这个群体需要纪律。”协会的宣传手册上用加粗加大的字体写着。

我这人不喜欢纪律,也不喜欢守纪律,如果我喜欢时时刻刻被纪律束缚的感觉的话,我根本就不会相当一个作家。

任何一种赚钱机器都可以是守纪律的。

那天之后没多久,我的名字被排进了“坑王”入选名单。

据以往数据显示,“坑王”从进入集中营到入选名单的最短记录是三个月。我以一个月零十天的打破了这个记录。

我俨然成了个名人。

一些业余诗人已经开始给我的生涯写成一部史诗,一些有点古文功底的人开始给我构思挽联。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选择无视我。

其中就包括小花。

——

进入集中营不等于进入坟墓,顶多是在坟墓外面露宿几天。即使是到专用电脑被没收,作家还会被限量发给纸笔。如果你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之前完成几个相对简短的完整故事,恢复自由还是有希望的。

但是大多数人已经是病入膏肓或者是破罐破摔了,他们中有好多人有各种各样的上瘾症,咖啡,尼古丁,酒精亦或是毒品。

其中最后两类人是相当危险的,酒瘾和毒瘾让他们极度渴求出集中营。

因此,偷稿的事情就时有发生。

我第一次遇见小花的时候,她正在投稿箱前放声大哭,两个假睫毛就飘落在我脚下。

“有人偷我的稿子!”

见我走近之后,她又提高了一个调门。“有人他妈的偷我的稿子!”

我说:“我知道。”拾起脚边的假睫毛递给她。

她接过睫毛,向我瞟了一眼,我发现她即使不粘假睫毛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即使是在哭肿了的状态下。

“你写的什么?”我小声问。

“要你管!”她把两个睫毛往口袋一揣,走了。

之后的三天我都不分昼夜地守在投稿箱那里。

期间小花来投了三次稿,每次当我不存在似的把稿子投入箱子,翻个白眼就走。

到了第四天的凌晨,投稿箱果然有动静。

我叫醒了守卫。

守卫很快擒获了偷稿贼,那人正是著名的毒虫老鳖,偷得正好是小花的稿子。

我偷瞄了她的题目:《坑王传奇》。

已经写到了第三节。

大概一万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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