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王爷,她……昨夜去了。”来福跪在地上,声音悲切。
此言一出,满室哀戚。
良久以后,一位丫鬟止不住呜咽声,众人便都跟着啜泣。
王爷却不然,他脸上的神情,就仿佛听见了“昨夜下雪了”一般平常。
王爷不爱她,她不过是个刁蛮的千金小姐、一个幼稚的丫头,长得也不讨喜,一双眼睛总是凶巴巴地瞪人,唯一可爱的是耳垂上的小痣,躲在鬓发后,总不见踪影。
王爷不难过,就算秋风扫落叶的沙沙声仿佛低泣,就算清晨凉丝丝的露珠啪嗒一声滴入手心,王爷也不难过——那一张俊秀的脸上,神情仿佛听见了“昨夜下雪了”一般,平常,淡漠。
王爷曾是武将,年纪轻轻便跟着太祖打江山,被破格封了异姓王。每一分功名,都是伤疤换来的。而她,她算什么呢,她不过是一个刁蛮千金,仰仗的不过是父辈的荣光——王爷最厌恶这样的类型。
可是,为什么眼前的字模糊了?为什么书页被泪水打湿了?为什么整宿整宿地不敢合眼,怕一闭上眼睛,便看见她笑颜如花?
2
寒风凌冽,浪涛滚滚,小姐抱着今生再也不相见的念头,坐上了南下的船。
强扭的瓜不甜。父母姊妹都曾劝过她。
可年少至今的仰慕,如何能轻易断掉。
当日,小姐独自外出,马惊了,慌乱之时,王爷一身月白长衫,翩然而至,将她从惊马背上救了下来。衣袂翻飞间,他眸子清亮,恰似繁星闪烁,将小姐送回家的同时,也将自己送到了小姐的心里。
小姐平日里最是直率,但唯独在爱情上,含蓄甚至畏怯了。
小姐去参加所有他会参加的宴会,却只是远远望着;去了解所有他表现出热情的事物,却只是偷偷摸摸的;不留痕迹地在父辈朋友面前提起他,听到别人的夸赞反而不以为然地笑。
小姐啊小姐,什么心思都藏不住的小姐,居然暗恋了一个人,那么久那么久。
以至于当她提出要嫁给王爷的时候,整个京城都轰动了。
小姐先是在元宵灯宴上调戏了王爷,然后转眼便求得了皇帝赐婚的圣旨,婚期定得很近,两人在仓促中礼成,喝了交杯酒,然后背对背躺着,沉默了一夜。
两人明明还陌生,却有了这个世上最亲密的关系。
王爷觉得莫名其妙的同时,小姐也觉得莫名其妙。
怎么就因为一个传闻,突然就跟发疯了似的,去做了这些事情呢?
小姐听说公主想嫁给王爷。公主的下嫁,意味着王爷再也没法在官场上施展拳脚了,这对王爷来说,是多残酷的剥夺呀。所以,小姐便先人一步,求了圣旨。
后来她如愿跟王爷成了夫妻,时时想着王爷,时时念着王爷,但王爷,总是对她十分冷淡。她辛苦盘算的小计谋被王爷一眼识破,费劲心思的讨好得不到回应。再热的心,都在这样的冷遇下,变得冰冷而绝望。
成亲许久,两人的感情毫无进展。
小姐突地想通了。感情是双向的,单方面的追求,没有什么好结果。
在与王爷的这段感情中,她迷失了自我,她不是让王爷爱上自己,而是努力去成为王爷可能爱上的人。将条条框框往自己身上套,将自己变成连自己都觉得可笑的人。
小姐高价买了一颗丹药,说是能假死6个时辰。
除小姐心腹外,大家都不知道,哭得哀戚,但王爷不同,他还是那般古井无波,在灵堂坐了一会儿,小姐悄悄睁开眼睛,他拿着一本书,看得认真。
当下小姐心死了。
小姐的棺是空棺,小姐被凛冽的风和涛涛的浪花送到了江南。
3
一捧捧黄土,将小姐的棺,送入触及不到的地底。
王爷坐在小姐的坟边,清风阵阵,书页翻飞。
想起崭露头角后,第一次见她是在宴会上,世家小姐,端庄优雅,见了自己,目光就像是略过水面的飞燕,转头便与同样珠钗环佩精致富贵的小姐们笑谈起来。
啊,原来已经忘记了。王爷嘴角一紧,装作不以为然,将视线转移。
惊马上被吓得失魂落魄的女孩,抱着自己袖子抽噎不止的她,分别之际不住回了四次头的她,竟还有这副样子,天宫妃子一般圣洁不可触及。
盛大宴会上小姐公子们悠然自得,王爷却觉得无所适从。
王爷当时还不是王爷,只是新贵,短期的炙手可热背后,是根基不稳的虚浮。
这些世家贵族,虽然拉拢他,却也瞧不起他。
元宵那日,彩灯满城挂,王爷本只是随意逛逛,发现原本众人簇拥中的小姐不知什么时候拦在自己身前,粉白的袄子衬得她粉雕玉琢,笑着把手上的兔儿灯递给他,道:“公子甚是合我眼缘,不如你我二人定下婚约,结为夫妻?”
她定是喝醉了,面颊粉红,眼神缠绵,连呼吸都带着酒气。
王爷想起那日在檐下,其他小姐谈及自己,小姐不以为然地说他哪里比得上自己的哥哥。如今,小姐红着一张脸说着无礼的话。
半空的焰火炸开,小姐抬头看焰火,王爷低头看她,她的眼睛比焰火更流光溢彩。
焰火落下的时候,王爷轻声道了句“你喝醉了”,然后回了一个人的家。
第二日,王爷收到了赐婚的圣旨,也收到了众人不屑的目光。
新贵站稳脚步的最好方法,不就是联姻吗?
在某段时期,王爷的努力和政绩,都成了笑话。众人谈及他,只会说他祖坟冒青烟,小姐居然下嫁予他。更有传闻,说小姐早心有所属但父母不允,气愤之下,故意嫁给王爷。
王爷心高气傲,自然怒不可遏。
新婚夜,小姐盖着盖头,王爷已经可以想象盖头下她晶亮的眼。但揭开了盖头之后,他却没有勇气看她,自顾自脱了外袍,和衣躺下。
黑暗中小姐的呼吸就在耳畔,一抬手就可以将她拥入怀中,但王爷不敢去揽她。
本朝女子和离再嫁不在少数,贵族世家小姐中更是多发。
王爷不想成为她与“他”之间的阻碍。
小姐热情活泼,天生便比别人多很多的笑,家中常听见她的笑声,银铃一般,王爷也常见她月牙儿似的笑眼,对丫鬟小厮,对清风明月。
但在他面前,小姐端庄严谨,就像是个训练有素的贤内助,体贴温柔,却也礼貌疏离。有时学着他看生涩难懂的古籍,在香薰一般的午后阳光下,悄悄地打瞌睡,这才有一点她的样子。
她给自己煲汤烫红了手的时候,王爷开始怀疑传闻的正确性。
也许,小姐就是喜欢自己,所以想嫁给自己。
书案前,小姐再一次撑着下巴睡着的时候,王爷脱下外袍披到她肩上,无意间,看到小姐的书页上,满满写着“秋月白”。
他心下了然,想来传闻确有其事。
那位月白公子,倒是有福。王爷自嘲一笑,去屋檐上对着明月喝了一夜酒。
4
秋月白,是王爷的代号。
遇见王爷的时候,是个秋天,他穿着月白长衫,小姐不知他名姓,所以叫他秋月白。
后打听到他名姓了,怕自己的小心思暴露,还叫他秋月白。
再后来,嫁给他了,早习惯叫他秋月白了。
小姐啊小姐,醒来的时候,王爷的外袍已经滑落到了地上,她跳下椅子的时候,还留下了一个脏脚印。她煲的汤好了,香气满屋,却寻不到一个一起喝汤的人。跑遍了满王爷府,才在偏远的屋檐上,看到只穿着中衣,月下饮酒的王爷。
她仰着头请王爷一起用晚膳,王爷冷哼一声,拔开酒塞,给她留了一个背影。
那夜她也跟着饮酒,哭得嬷嬷偷偷去给父母哥哥报了信。
王爷情场上也不好过,官场上也不好过,好一段日子都是如此。
两人中间,有一道冰冷的墙。
王爷心里煎熬,为了证明自己,接了远行的任务。
行军途中,接到了小姐的信,拆开一看,是公式化的关心和礼貌极了的言语。
你写给秋月白的信,语气也是如此吗?王爷将信撕了,洒向天空。
王爷的任务完成得很好,皇帝对他赞不绝口,世家贵族也对他刮目相看,开始有人夸小姐好眼光。后又是一个任务,太子开始向他抛出橄榄枝,有些官员也总与自己攀谈,说什么家中有适龄的女儿,温柔貌美,贤良淑德。
王爷都冷静地拒绝了。
再后来,太子登基,他被封做异姓王,成了王爷。小姐嫁人许久,都还被称作小姐,后来,众人都叫她王妃。
5
王爷远行,最难过的人是小姐,表现得最为冷静淡定的也是小姐,曾丢三落四的她,事无巨细地考虑每一个细节,在行李箱子里,恨不得能空出一个位置,自己跳进去,跟着他,无论是去草原,还是大漠。
可她不行。
王爷远行,家中,得有人顾着。
小姐日日泡在王爷的书房,看他冷硬的笔锋与一针见血的注解。提起笔写信,一封一封,封好了红泥又封进了自己的箱笼。
终于,她寄出了一封信,“想”这个字,没出现,“望君早回”这四个字,写了三遍。
她盼着,王爷能看穿她的小心思,看穿她原来,那么想他。
可这封信就像水滴入大海,没有回信。
母亲哥哥都常道,女人要贤惠。
什么是贤惠?小姐不懂贤惠。可人人都让她变得贤惠。
毕竟王爷封了异姓王,小姐也成了王妃,理应是天下女人的代表,理应是天下女人中一等一的贤惠。
什么是贤惠?小姐不懂贤惠。小姐只懂得喜欢与爱。
王爷雄才武略,得到赏识,小姐不觉得奇怪。
只是这上升带来的桃花,让小姐心中不安。
终于有一天,王爷带回来一个女孩,一双美目,含情脉脉。
她说她是王爷的表妹,来王爷府借住些时日。
可谁不知道这言外之意。
王爷待她极好,吃穿用度之外,还常常去看她。
小姐整日在房中撕手帕。
她闺中密友问她:“你这是何苦呢?跟他和离,天下大把好男人等着你挑!”
小姐舍得吗?小姐想给王爷最后一个机会,也给自己最后一个机会。
她吞了假死的丹药,苦得很,躺在床上,等着自己手脚慢慢变凉,思绪慢慢变缓。
灵堂之上,要么是重逢,要么是永别。小姐悄悄告诉自己。
事实证明,是永别。
灵堂阴冷,屋内不过一线日光,其中浮尘滚动。
王爷一身墨色,坐得端正,垂眸翻看着一卷书。
原来,死去的妻子,不如手上一卷没有生命的书。
“小姐”死了,也重生了。
她有了新的身份,在遥远的江南,做个无忧无虑的小丫头。
搭救是梦,重逢是梦,灯宴上的表白是梦,仓促的婚礼和不如意的婚后生活,都是梦。
梦醒了。
6
新帝贤明,现世安稳,百姓安乐。
王爷本不爱在官场上浮沉,被皇帝拦了三次,还是辞了官,孑然一身去江南做个私塾老师,剩个异姓王还挂着名儿。
他不是当初青涩的小将,他也有了自己的人脉,打听到小姐在哪,并不困难。
被家丁强“请”过来的小丫头皱着张苦瓜脸,见是他,脸色更加难看了三分。
王爷想伸手去牵她,她甩开了手,转过了脸。
等到家丁丫鬟全走了,王爷从里屋端出来她最爱的糕点时,才略略消了点气。
她捏了块桂花糕放入口中,捏出一副少年嗓音,道:“老师这是何意?”
她行了拜师礼,他便只能受着,鞠躬的时候跟着她小幅度鞠躬,磕头的时候也跟着她头碰手背,幼稚地在心里默念: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小姐不原谅我,小姐故意疏远我。将军心中委屈。
但小姐至少愿意和我说话。将军又喜悦起来。
小姐不回头地出了门。将军倚着门框望了好久。
那天晚上,将军寄出第300封家书,终于收到了回音。他眼眶热极了,摇曳的烛火下又写了第301封家书,这回小姐只回了两个字——聒噪。
王爷握着信笑得前俯后仰,把信纸贴近心口,仿佛还能感受到她指尖的温度。
这一封回音,王爷等了三百个日日夜夜。
新帝登基,他本是左膀右臂、得力干将。但消沉了整整一个月,终日与酒为伴。
皇帝告诉他小姐其实没死的时候,王爷翻身下了屋顶,披头散发骑着马便往码头赶。
可他还是走不开。
新帝需要他,这个百废待兴的社会也需要他。
但越是走不开,就越想走。每一条思绪,都仿佛飞到了小姐的身旁,在她乌黑柔顺的发间穿梭。
他提笔写信,信上要么是狂草——忙里偷闲赶出来的,要么满是墨点点——这世间话语千千万,竟难有一句能道出他的悔恨与思念。
狂风凛冽、水流湍急,王爷却巴不得风更凛冽,水更湍急。
直到他见到了小姐的圆眼睛,进而看到了小姐耳垂上的小痣,心才踏实起来、自在起来。
7
老师与学生的身份,持续了3个月。
王爷这才更加了解那个豆蔻年华便敢骑马偷跑的丫头。
小姐也才更加了解这个年少有为、总古今无波的王爷。
才知道他父母劳累过度而早逝,知道他姐姐妹妹为了凑齐他上私塾的钱,卖掉了青丝三千,知道他一旦失败,便是一个家族的耻辱和梦想的陨落。
王爷是这样一个敏感的、缺乏安全感的人。
手里拿着书,是他幼年养成的习惯。若是哭了,有人问起,便胡诌不是眼泪,是圣贤之德行,感人至深。旁人便觉得他精诚。
然小姐在身侧的时候,他总是看不进书的。
这些蝌蚪文字,了无趣味。
他常偷偷看小姐。
小姐看经文的时候会皱眉打哈欠,看话本的时候不是憋笑就是憋泪,小姐还会偷看自己,被发现了就触电一般移开视线,假意认真看书。
他总在乱想。
如果两人的差距小点,如果两人的心近点,那该有多好呀!
“回王爷,她……昨夜去了。”那日,来福悲戚的声音在堂中响彻。
王爷脑中嗡嗡地响,好半晌,才回过神。
去小姐房中的路上,被鹅卵石绊倒了两次,地上很凉。
小姐面容恬淡,躺在床上,倒像是睡着了。
王爷多次伸出手,想摸一下她的脸,最后却捂住了自己的脸。
灵堂阴冷,屋内不过一线日光,满室寂静,浮尘滚动。
王爷一身墨色,坐得端正,垂眸翻看着一卷书,手指磨搓书页,不多时,书页破了,就像他的心,破了个口子,呼呼灌风。
然而这时候,王爷再难过的时候,他不必用书和面无表情来掩饰自己——小姐会满带关怀与爱,用温暖的怀抱迎接偶尔脆弱的他。
王爷至今庆幸,是多大的幸运,才让一切以误会收场。
8
元宵那日,王爷换上了久久不穿的月白长袍,翩然若仙人,一抬眼,便见着小姐站在灯火阑珊处,见到他,眼里含笑,嘴角微松。
这刁蛮大小姐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穿过街边的灯火和往来的人流走向他,然这次不等她先开口,王爷便走近微笑道:“小姐甚是合我眼缘,不如你我二人定下婚约,结为夫妻?”
“流氓!”刁蛮大小姐红了眼眶。
9
小姐最后悔的事,是沉默。沉默让他们错过了很久很久。
王爷最后悔的事,也是沉默。沉默差点让他失去了那么好的一个刁蛮大小姐。
很多时候,一句话说出口,并没有那么困难。
10
我很想你,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