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天,闺蜜带我开始找新工作。我没打招呼的好多天没去上班,公司已经不要我了,还好没让我赔违约金。
第十天,我一个人找到租住的小区不远处的一家花店,橱窗上贴着招学徒的告示。我走了进去,里面有大把的红玫瑰。
我想起李永玉说过,他最喜欢红玫瑰,要是他将来比我早死,要我一定多给他买些红玫瑰花圈。
连我的微信图像都是他喜欢的红玫瑰照片。我立即决定要在这做学徒。
花店老板娘说:“做学徒很苦的,你能吃得了苦吗?”
我:“能,再没有我吃不了的苦了,再没有。”
老板娘:“做学徒一开始是没有工资的我们只给一点生活费够你吃饭,租房住。”
我:“有饭吃就行。”
第十一天,我在花店开始上班。有时候我会拿着一把玫瑰花,呆呆的出神,甚至眼泪随时落下。好在老板娘,一直很宽容的对着我笑,劝我吃饭,要我坐那看看花艺书籍。
书一直是我喜欢的,那些满本都是鲜花照片的书,我更喜欢,我喜欢上这份工作。
我又给永玉发验证信息,“亲爱的,你放心好了。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卖玫瑰花的,你最喜欢的玫瑰花。我要好好学手艺,好好挣钱,钱多了我就更有底气老了去找你。”
4
就这样,我在玫瑰花中,慢慢的一天天心情好起来。
就这样,慢慢的我不再一想他就会心疼的厉害,慢慢的不再时常想他,直至不再想他,过了四年。
“依琳,我知道,你没有忘记,你若忘了就不会写这样的诗。”微信提示音,把我拉出了回忆。
“不好意思,我真的只是随便写写,没想到你。”我得告诉他,我不再纠缠他。真的,我都忘了曾经的誓言。
“那你怎么这么多年还单身?电话号码,微信昵称,微信图片都没变?我以为你还想着我,记着你的誓言。”永玉回复道。
“我比较懒,懒得变,同时更懒得记一些人和事。而我单身只是还没遇到合适的,我总不能急急忙忙找一个,又遭人劈腿吧?”我是真受不了了,他这种自以为是,甚至有点悲天悯人的同情我似的。同时真恨自己当初干嘛要发誓老了去找他。
“依琳,我了解你,你是不想让我有压力,故意说忘了的。”
真不知道,他怎么突然这么了解我,那当初怎么不了解我真的想死。
“对不起,我真的忘了我当初的誓言,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你放心。”回复完,果断拉黑“快意人生”,是呀,你的快意人生,我何必参与。
对不起,我真的忘了曾经我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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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