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吃人血馒头的人,是食腐的秃鹫,是跗骨之疽。
他们的钱究竟是怎么来的,也就不是问题了。
债主逼上门来的时候,爸还是逃回了家,向她妈求助,在明知温顺的妈不会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他让妈妈和他签下合约,保证他欠下的钱两个人一起偿还,如果没有现金,所有的家产都可以变卖。
她妈是背着所有人和他把合约签下的,她知道时,已经晚了,字签上去,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她气坏了,和妈妈说,你怎么能签,你知不知道那些钱是你一辈子都换不上的,再说这些年你自食其力,他贷出来的钱你都没有花过,凭什么要签?
妈一脸委屈的说,你不知道他在外面过的有多可怜,那帮人威胁他,不还钱就把他关到养狗的笼子里养着……
她想起那一年见过的藏獒笼子,背后一凉。
爸擅长卖惨,曾经在饭桌上,他也对她们讲过一个欠钱不还的事例,他说,那帮人(他这时已经把兄弟改称为了那帮人),你们是不知道,拿着斧子就去追,他已经躲到了深草丛里,拼命的想爬走,还是被人揪出来,咔咔咔的把两条腿剁下来!
昔年把别人的经历作为谈资,如今自己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当时只觉得是个故事,还嫌滋味不足,现在,却近在咫尺。
她赶紧在屋子里翻找,她和弟弟的压岁钱柜子是空的,妈妈的首饰包括那条翡翠项链都不见了,他的劳力士金表拿到当铺卖掉了。
说起这块金表来,很讽刺,那是他在澳门买的,金表原价二十万,他从一个破产的赌客那里花了七万买到手,一个二手手表还炫耀了好久,现在他破产了,用四万五的价格卖出去,不知道下一个接手的是谁。如果金表有嘴,一定会对着他们这些前赴后继的赌鬼哈哈大笑吧!
这些只是她看得见的,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我爸妈把家里老人住的房子和两间底商都卖出去了。
她最没有想到的是,都到了这个时候,老人竟然埋怨她们,一些平时受着我们恩惠的亲戚也因为她们不能继续照顾他们而变脸,这使她养成了一个很偏激的想法:世间心寒,莫过于“亲戚”二字。
来找她们闹腾的不只是亲戚,还有妈昔日的进货商,小店的进货商很多,分布在好几个省,他们找来,是因为爸跑到他们的地盘上分别和他们借了钱。做生意的人,都喜欢讲面子和义气,和她妈是合作了将近十年的,知道妈的小店生意稳定,况且她爸描述的又惨,为了维护关系,大部分进货商都愿意借钱给爸。
可怕的是,爸拿着钱消失了。
在事发前几个礼拜,她打爸爸手机,打得通,但是没人接,她知道他故意不接,就一个接一个的打,最终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好好念书,别的事都和你没有关系,你不用管。
这是他和她最后的联系。
从那以后,他就人间蒸发了,带着借来的钱。他倒是可以找个地方重新开始,可是,留下来的外债几乎可以把她们压死。
那段时间,每天都有人来敲门,一天好几拨,她们的处理方式只有一个:当缩头乌龟,假装没听到。
屋漏偏逢连夜雨,她们的小店被查封了,是她爸的兄弟大哥带着一众小弟来查封的,贴上白封条,锁上粗铁链,她们唯一的生活来源就这样断了。虽然他这样的查封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个大哥有黑社会背景,没有人敢开门。
这是一种催债的手段。
这还算是文明,如果再拖延一段时间,也许不文明的就来了,出于本能的恐惧,她妈卖房卖底商的钱,优先还了大哥的高利贷,这样总算松一口气。
没想到,过了几天,她们被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欠债不还,是大哥,拿着那张有签名的合同,要求她们把明明已经还过的债再还一遍。
这是不可能的,这是要她们死。
妈妈和他们对簿公堂很多次,他们一脸坦然的胡编乱造,还始终保持着能把人气到吐血的微笑,无赖本质暴露无疑。
妈妈说,他贷的钱根本没有给我花过,他全拿去赌博了。
大哥笑着说,你有证据证明他去过澳门吗?
她妈这时想起来他有一次去澳门给她们带回来的礼物,自信的说,有。
她跑回家翻箱倒柜,因为礼物很贵重,她当时为了日后修理方便,把发票都保存起来了。但是没有找到,准确的说,关于她爸的东西,一样都没有找到,每一次他回家,都在往走带一些东西,因为这个过程是渐进的,她们都没有察觉,到现在,她们连爸这个人在这个家生活过的证据都拿不出来。
不用说,法庭上受了大哥很多嘲讽。
最终这个案子还是以妈找人把银行的转账记录打印出来为结,她们赢了,证明了她们已经把这笔钱还上了,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