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那么一天

2018-12-27 08:14:40

爱情

1

他拉开椅子坐下,伸出手,对我说:“你好,我叫庄克芒。”

听见“庄克芒”三个字,原本没精打采的我立刻抬起头,确认他是“他”后,我双手一松,手机掉到桌上。

我直愣愣地望着他。不一会儿,手机游戏发出GAME OVER的提示音。

2

相亲界也算资历颇深的我,在又一次接到母亲电话,说今天晚上必须去相亲的时候,麻木地应承了母亲,却在她“我跟你讲哦,这个小伙子……”的安利式介绍出口前果断掐断了电话。

只是见个陌生人,一起吃顿饭,饭后看场电影,至多再吃个甜品,中间穿插一些合宜的玩笑,最后互留一堆基本不会用到的联系方式。

酒足饭饱回家之后洗个澡,临睡前怕是连对方的脸都回想不起来了。

根本不会,也根本不想有过多的接触。有必要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吗?

此情此景,一开始的失态令我内心懊恼不已。坐定后,善谈的我只顾埋头喝水,一言不发。

我在酝酿,我在构想,波澜不惊的表象下,我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

我必须要扭转方才留在、给庄克芒心中的倨傲形象,让这次相亲作为我相亲史的华丽收尾。

“我没来过这间餐厅,还是你来点菜吧。”他把菜单递给我。

我心猿意马地指了几个菜,打发走服务生。等菜的间隙,隔壁桌热火朝天的氛围更加显现我们的疏离。

“于……于睫?是哪两个字?怎么写来着。”出于礼貌,他试图用寒暄缓和我们之间的冷场。

“有个词,叫‘泪盈于睫’,我的名字就是后面两个字。”过了这么久,机智如我,面对他,竟连一个成型的想法也无。

我渐渐感觉自己把控不住局面,此刻,我是真的要泪盈于睫了。

3

吃饭时,他深一脚浅一脚地问我的情况,工作,大学,住哪儿,星座,口味偏好……他问一声,我答一句,把话语权全部交到他手里。

看着他那张英俊如初的脸,他的发型,他的鬓角,他的领口,他的袖扣……我面上和风细雨,内心却在电闪雷鸣。

我心中涌现一股又酸又麻的感觉。

我想起一句特别老土,却又特别贴合此情此景的话来。

“一晃,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15岁那年,我高一,秋季校园运动会上,第一次见到庄克芒。

我是班里的记者,负责拍照。男子一百米是我们班体育委员志在必得的项目,同学们都聚集在终点为他加油。

发令枪响后,我刚把相机焦距调好正对准体育委员,却看见一道白色的影子跃进我的镜头里。

他超过了身为体育特招生进入我们高中的体育委员。很快,他超过了所有人,飞一般地越过终点线。

领奖台上,他站在第一名的位置,第二名空缺——体育委员自觉失了颜面,没来领奖。

本班同学全回去安慰体育委员了,只剩我挤在人群中,好容易拍到一张照片,却发现因为手抖照片失焦。

当我懊恼地想重新拍照时,他却已经跳下领奖台,被同班同学簇拥着离开田径场。

我用镜头远望他颀长的背影,我的手指在拍摄键上留下一层薄薄的汗。

那天之前,我没有见过一个人能把简单的白色T恤穿得这么好看,没有见过一个人把黑框眼镜戴得这么帅气,没有见过一个人能笑得那么阳光恣意却又得体。

心里空落落的,感觉脚下的土地一寸一寸往下陷落,四肢百骸充斥着无以言喻的失重感。

那天之前,我没有想到,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从那一天起,我暗恋了他八个月。

谁也不知道我喜欢他,谁也不知道我每次上完厕所经过他们班时会把一步变作两步走。我的成绩没有下降,我也没有因为春心萌动变得更好看。

我只是每晚的日记开头都是以“喜欢庄克芒的第XX天”为起始句。

以及,学着班里的一些女同学那样,自学缝纫然后对校服进行了一些改造,让自己看起来不再那么臃肿跟笨拙。

八个月后,经过文理分班,我幸运地跟他分到同一班。

在学校走廊看见排班表的那一刻,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时刻之一。

还没来得及跟他打声招呼,正式介绍一下自己,为将来的“恋爱攻势”埋下伏笔做好铺垫。

暑期补课的第一节课,班主任通知大家,庄克芒同学因为家人工作调动原因,办理退学手续去了广东。

4

“接下来……去看电影?”吃完饭,走在刚刚下过小雨的街上,他问我。

“好啊。”我用指甲掐着皮包的背带,一寸一寸往上移。

“那……《霍比特人2》怎么样?一直想看来着,可平时工作挺忙的,没时间去看,今天倒好。”他的语气充满期待,说完,他想起来问我:“对了,还没问你,这电影你看过没有?要是你看过了,咱们就看别的。”

“我也正好没看过,就看这个吧。”我是奥兰多·布鲁姆的铁粉,这部电影早已在影院刷过三遍。可这既然是他喜欢的,再看一遍又何妨。

只是,我心里窃笑,一边是精灵王子,一边是他,到时候我目光该往哪儿放倒是个问题。

“那太好了。”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溪水中流动着的月光。

我光顾着看他,忘记看脚下的路,结果一脚踩进路面上的一小块积水里。

“呀。”我的新鞋上满是污水。

我掏出纸巾,打算弯下身子将鞋擦拭干净,他制止了我,说让他来。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还是我来。”他坚持。我把纸巾递给他。

少年时代的男神弯下身子,仔细地为我把鞋上污水擦去。盯着他后脑勺的漩涡,以及他修长且分明的指节,我的内心泛起滋滋作响的甜沫。

“好了。”他把纸巾扔进垃圾桶,然后才跟我解释:“我不是因为第一次见面,特意献殷勤。你穿着短裙,不方面弯腰。”

我顿时羞红了脸,他嘿嘿一笑,说:“走吧,电影快开场了。”

“好。”我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如松竹般挺立的背影,我内心无限唏嘘。

庄克芒,一个能够满足我所有幻想和期许的男人,一个在我年复一年的回忆里被我雕琢得无比完美的男人。

他曾经一次次还没进入便已远离我的人生。

现在,命运安排我们再次相遇。

5

这并不是16岁之后我再一次遇见他,如果真是相隔了十多年再次相见,该是有多强大的记忆力与多剽悍的恒心,才能一瞬间就能想起年少时喜欢的人啊。

两年之后,18岁,高考结束的夏天,从“活死人墓”中刑满释放的我,立刻收拾东西去了位于广东G城的小姨家。

在小姨家的第二天,我睡到中午起床,抱着冰激凌桶打开电脑,进QQ入空间,慢吞吞地往下拉,看到一条高一体育委员昨晚发布的状态。

他上传了一张合照,写道“曾经的对手,现在的朋友。回家乡参加完高考你又要去往祖国之南,唯有祝你一路顺风,前程似锦!”状态的末尾,他艾特了一个名为“庄稼汉”的账号。

那张照片是他跟庄克芒的合照。

我点进去“庄稼汉”的空间,是他。

庄克芒最新一条状态,是今天早上九点,“高考结束,回来G城,各位篮球打起!”然后艾特了一堆人。

那堆人里有人回应了他,问他在哪儿打球,他说了一个地名。

我搜索那个地名,那是G城城东最大的一片篮球场。而小姨家在城西。从城西到城东,坐地铁都要一个多小时。

我胡乱披了件衣服就要出门,走到门口才想起他在状态下面跟朋友互动时提到天气太热,下午四点再去打球。

吃过午饭,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好容易熬到两点钟,我“噌”的一声爬起来,穿上挑了许久才搭配好的衣服,丢给小姨一声“出门溜达了晚上回来吃饭”后飞奔地铁站。

他在。

出地铁站后我找了很久,找到感觉自己快中暑了,才终于篮球场的东北角找到他和他的朋友。

我坐在一旁的长凳上默默看他打球。

比赛结束,他们一群人坐在球场边缘的树荫下休息。我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可是他周围有那么多人在,我不好意思过去。

等他的朋友们都收拾东西离开,他也用胳膊夹着篮球准备回家,我这才鼓足勇气起身。这档口,一阵凉风吹拂过我那因为汗液与后背粘在一起的t恤。

之前在闷热的车厢里站了太久,出了太多汗,我现在一身臭汗丝毫不逊色于刚刚打完球的他。第一次穿的新裙子也被挤压得皱了。

现在这个样子,我不能去见他。

当天晚上,他又发布一条状态,说今天没有尽兴,明天依旧老时间老地方。

第二天我又去了。

这一次,我背了包,下地铁后,我到洗手间从包里拿出备用的衣服,将身上又汗又皱的衣服替换下来。

可是还没等他打完球,小姨打电话过来,问我在哪儿、在做什么,我打马虎眼说自己在街上闲逛呢。

小姨听我这么说,便告诉我她今天晚上有饭局,让我去少年宫接表弟回家。不一会儿小姨把路线和地点发到我手机上。

我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球场。

第三天,他依然和朋友约好打球。可我闷在家里看韩剧,哪儿也不打算去。

我现在跟他身处同一座城市,知道他每天会去球场,把握着可以产生无数可能性的机会,而我却选择困坐家中。

日色流金,我望向窗外,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莫大的煎熬。

我磨磨蹭蹭,终于还是去了。

坐地铁坐到底站时才发现自己坐反了方向。等我慌忙地赶到球场,我站在球场的门口,发现他们已经打完球,一群人有说有笑地朝我走来。

古语说得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双手攥紧了拳,深呼吸了好几下,短时间内,我给自己进行了一番又一番的心理建设。

我告诉自己,是时候了,是时候了,再不抓住机会,说不定我会永远地错失庄克芒。

可结果,我还是什么都没说,退让到一旁,他从我身旁擦身而过。

瞬间,被放大无数倍的沮丧与懊恼吞没了我。

我默视着他渐行渐远。所有的热望与深情,就这样被我亲手掷到地上,沾染尘泥,狼狈不堪。

那是我学生时代最后一次见他。

6

“你觉得电影怎么样?”电影院附近的甜品店里,庄克芒问我。

数个小时相处下来,原本萦绕在我们周围的拘谨和客套的烟霭渐渐散去,加之电影之后好好在洗手间“舒畅”了一把,此时,我身体和灵魂都是轻飘飘的。

周萌龙
周萌龙  作家 这里有一只住在井底的龙王٩(˃̶͈̀௰˂̶͈́)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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