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
手机闹钟在预定的时刻,响起。
一个梦境到睡眼惺忪的时间,10秒。
他仍旧习惯在睡觉前彻底关掉手机,他带有一种宗教信仰式的笃定:手机开着会向外不断辐射对大脑有干扰的信号,关掉手机才会拥有安全的睡眠。
长摁开机键5秒钟,手机屏幕开始呈现刺眼的光,他把手机倒扣着丢在一边,眼睛盯着手机屏幕与床单缝隙之间漏出的微光,他努力让眼睛适应着这片微光。
双眼变得模糊,他随时有可能再度沉睡下去。
他从被窝里伸出右手,带有余温。他将手机翻开,几平米大的房间立刻被蒙上一层薄纱似的光。
他开始不停切换手机桌面,在几个常用的手机软件之间游走,他在最常浏览的手机软件下徘徊很久,看过的信息会从黑色字变为灰色字,现在所有字都变成灰色,他认为自己彻底苏醒,心满意足。
时间好像总是故意在清晨加快行走的步伐,不知不觉,他保持侧卧刷手机的动作已经接近10分钟。
窗外传来猫叫,他回想起家乡的小卧室,半夜总能听到猫叫,像几个月大婴儿的哭声。
猫已经醒了。
该起床了。
他喜欢光着身子睡觉。他习惯用左手撑床,以保持上半身直立。他先从上衣穿起,深灰色带丝绒的男士内衣,他睡觉前就准备好放在桌子上;他凑到暖气边,拿走烘了一夜的内裤;最后是含绒量更多的保暖裤。几乎每个早起的早晨,他都是用这样的顺序完成贴身衣服的穿着。
他很不情愿地打开房间门走出去,走廊里涌动一股不知从哪里吹进来的凉风。
厨房里的温度大概超不过15℃,他拧开放在水池边的矿泉水,略微抿一小口,一股寒意瞬间贯穿喉咙。
他走回卧室,插上床头灯的插头,房间亮起来了。
他走进卫生间,推门、拧门锁,动作蹑手蹑脚,洗头、洗脸、刷牙,努力不发出太大的声响,合租的另外两位室友仍在熟睡,这座城市绝大部分来北漂的人都在熟睡,少有醒来的人,他是之一。
洗漱过程在6到10分钟内完成,弄干头发是件麻烦事,一块干燥的毛巾,环绕头发用力擦干水分,过后必须还得靠手扑棱头发,潮湿的位置他需要多扑棱几下。
不论任何时候,洗漱都会是一件让人无比清爽的痛快事。他下意识摸了摸右边的脸颊,短细的胡茬显然还残留有一部分,他再度握起剃须刀。
时间变得紧张了,差10分钟六点。他需要在10分钟内完成下面几件事:穿好下身的黑色棉质长裤,上身酒红色的连帽卫衣,把那双工装鞋的鞋带系好,好在他把去公司健身房换洗的运动衣以及洗澡所用的浴球、洗面奶提前一晚分开装在袋子里,现在他只需要把它们塞进黑色背包,这至少能在清晨节省2分钟的时间,他还得往背包里塞手机充电头,他在犹豫,要不要把那本小说集顺便塞进去,十次有八次会这么做,他不在乎增加的重量,他自以为是个离不开书的读书人,即便下了班这本书还得原原本本地被他背回家。
他有两件除颜色外一模一样的羽绒服,一黑一白,白色更招他喜欢,他又披上黑斑点的白色外套。
他习惯在背上背包、羽绒服拉链一拉到顶后戴上手套,手套大拇指和食指指缝的位置破了个小洞,左右手都是这样,这个秘密全世界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的房间门没有锁,他偶尔喜欢虚掩着门就离开,房间窗户总是呈30°角打开。
房间灯一灭,走廊堕入死寂的黑色,他喜欢摸着黑开大门,两扇。最外头那道铁门,总会吱吱地叫。
回想起来,他从没在清晨的楼道里碰到过一个人,从三楼到一楼,哪怕一只猫。
一定没人比我更早,他常常这样想。
一楼楼道空间很大,电瓶车贴在墙边,电流均匀地抵达它该去的地方,谁是它的主人?
迎面而来有些潮湿的空气,冬天过去一半,这里没下过雪,他走出楼道。
车棚左边的空地照例停了几辆共享自行车,昨天日落前,还是日落后停在那?骑它的多半是个年轻的身影,他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