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陆莫上了火车后,才发觉当初拒绝李兰的飞机票是一个多么愚蠢的行为。
“你一定要赶在4号我的婚礼之前来,最好是1号就过来,不然我很可能要为准备婚礼的事而忙得没时间陪你说话了。”
“3号来行吗?我怕1号那天人多,买不到火车票。”
“你怎么那么傻啊?‘十一’当天人肯定多撒,你坐飞机来,我全程报销。”
李兰虽然在花城生活了快六年,但每次和陆莫说话都还是用汉腔。这使陆莫感到很受用。这至少说明了她陆莫在李兰的心里还是很有分量的,也说明李兰的恋乡情结并没有随着嫁人而消失。
“你放心吧,我不至于穷到连飞机票都买不起。”
陆莫当然知道,两张飞机票对李兰来说,只不过是少买了一瓶眼霜或少请了一个钟点工。李兰在花城的幸福生活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她本人在一家当地有名的时尚杂志社里供职,而且还挂着一官半职。
未婚夫是文化人出身的商人,开着一家不大不小的出版社。有房有车有存款。在陆莫他们那一届的同学当中,李兰是佼佼者了。
但陆莫不想让那丫头看扁了自己,她答应李兰1号就赶来花城。
“当初怎么没看出来呢?”有时候陆莫在电话里打趣道,“黄毛丫头也能成明星啊。”
“哈哈,我也没看出你的现在啊。当初大家都以为你会一直在XX报社呆下去呢。真没想到——对了,你干吗辞职了?是因为程子明吗?”
每次说到这里,陆莫就有点伤感。
“不说以前的事了,都几百年了!我都忘了,你倒还记得。”
其实,对于心思细腻的陆莫来说,那些印着青春的欢笑,烙着她眼泪的往事,她倒是很想忘记,但记忆却不给她这个机会。何况那往事中还有个程子明。
“你也别挑了,合适的就赶紧嫁了吧。等程子明那小子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放着这么好的一姑娘……”李兰还在电话里叽里呱啦地说着。
陆莫急了,“再说就没边了,你又不是娱记,怎么这么八卦?”她听到程子明这个名字,就觉得有一根针在心上不紧不慢地走着。
2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程子明的儿子都已经三岁了。陆莫还是一个人,也不知道她在等些什么。有时候,陆莫都觉得自己的心理出了问题。
比如,26岁以后,陆莫就不大爱出门了,等到28岁,她更是深宅到底,一年都难得逛一次街。因为身材匀称,她所有的衣服都一股脑儿在网上解决了。
除非万不得已,因为鞋子总是在网上买不到合脚的,衣服大一点小一点还能将就,鞋子就不同了,大了脚爱跑出来,码子小了脚又进不去,就算是勉强穿进去了,那也是一百个一万个的不舒服。
经常是新鞋刚穿一天,等晚上脱下来,脚上已经鼓起一个大水泡,看看就疼。更要命的是,最近二年,陆莫又生出个新的毛病,遇到熟人和她搭腔,陆莫总是拾不起兴趣,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搞得同事都说她清高。幸好,做文字编辑是同作者打交道打得多些,而且他们之间又不见面。
通常是在网上发邮件或上QQ联系。且说的也都是些与工作有关的事,当然,如果有志趣相投的作者,陆莫也和他们说说自己的心情或身边发生的故事,但仅限于此。
陆莫怕说多了,就又变成了熟人,陆莫不想和某个人有进一步的关系,她喜欢这种看着很近实则很远的人际状态。改用一句歌词:这大概就叫作陌生的熟悉人吧。
生活中,陆莫也没什么追求,工作外,除了看书,就是看电影。她卧室的两面墙都放着书。
有一次,妹妹的同学来家里玩,看到陆莫房间里的书,想进去仔细瞅瞅,却被妹妹拦住了,“那是古董图书馆,很老旧的,反正我是看不懂的,所以,感觉你也不会喜欢。”
陆莫喜欢看书,闲暇的时光大部分都被书占满了。但陆莫看书有一个坏习惯,很容易投入到故事中去,有时候看着看着会莫名其妙地流泪或发出梦呓般的笑声。
每当这种情况被妹妹瞧见了,那妮子毫无同情心,嘴一张,刻薄话一溜烟儿蹦了出来,神情又夸张,“呀呀呀,纯情少女又被打动了啊,是哪个白马王子勾起了你的魂沙?”(沙,武汉方言,作语气词用。)
陆莫猛然醒悟过来,脸一红,赶紧拿了书去打小妮子。小妮子却像鱼一样在房间里溜来滑去,陆莫也甩掉了身份和年龄,满屋子追。直到母亲看不下去了,“也不看看自己,老大不小了,还和妹妹疯。”
陆莫这才想起,妹妹比自己小八岁呢。也不知道,父母怎么隔了那么多年才生下妹妹,听外婆说,妹妹是个意外。
所以,对于个人的问题,陆莫不急,反正后面又没有人追。但母亲却急了,特别是过了三十岁以后,这急更赤裸裸地表现在了行动上。母亲现在的工作,除了料理家务,就是帮陆莫相亲,物色对象,托人说媒。
弄得左邻右舍都知道陆家有个未出嫁的老姑娘。心情好时,陆莫也依了母亲去见面,但总是没有下文。通常见完面后就是直截了当的句号,连省略号都没有过。不是陆莫看别人不顺眼,就是别人对陆莫没感觉。
3
陆莫有时就自嘲地对李兰说:“你说,我这么好的女人怎么就没人要呢?不挑吃不讲穿,没有物质欲望,就爱看点小说,希望找个志趣相投的人,就这么点精神追求,竟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满足。”
李兰半真半假地说:“现在的男人就是怕有精神追求的女人,物质的愿望倒是没什么可怕的呢。”
“要是当初还是跟了——”陆莫刚要吐出程子明三个字,又咽了回去,“现在真烦,我妈天天催,好像我是一枚炸弹似的。”
“那就快上我这里来吧。正好帮我参谋一下婚礼上的事。离婚期只有三四天了,我还有一大摊子的事没处理好呢,你来正好给我帮个手。”
要是不坐班,陆莫倒是希望立刻就飞到花城去。她是听母亲的唠叨听烦了,吃相亲饭也吃腻了。
当李兰提出报销往返的飞机票时,陆莫的自尊心还是被小小地打击了一下。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丫头也太小瞧我了,好歹我也还是一白领撒,虽比不上你这总编的薪水,但坐几次飞机还是坐得起的。”
但母亲却不同意陆莫坐飞机去广州,她是看那些新闻看怕了。陆母说:“现在没什么是安全的,除了火车稍微靠得住些。
你要是坐飞机,就是不想让我睡好觉。”陆莫觉得母亲也太夸张了,但陆莫不想惹母亲伤心。母亲才从父亲死亡的阴影里走出来。陆莫的父亲是在去年的一场车祸中出世的。父亲的坟上,刚刚才长满新草。
但现在,陆莫站在火车车厢的连接处,看着周围乱哄哄的人群,她忍不住后悔起来。也不知道是后悔听了母亲的话还是后悔没有接李兰的飞机票。
虽然知道每年一到“十一”黄金周,火车票就紧俏,为此,陆莫还特地提前了六天订票,但陆莫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样的高瞻远瞩也只能抢到站票。
4
火车已经哐当哐当地开了将近一个小时,陆莫也站了快一个小时,她的腿已经麻了若干次,站着的姿势也换了数种。最要命的是,她站着的对面是一间公厕,只要她一伸出手臂,指尖就可以碰到那个写着“卫生间”的门。
而且现在正好是早上,去卫生间里的人络绎不绝,每次进去一个人或者出来一个人时,就会飘出一股混合着人的体味和尿臊味的恶心气味。
陆莫强忍着内心的不适,但没忍住。胃里翻江倒海起来。她扒拦着人群,向紧靠着厕所的洗漱间挤去,一个男人正背对着她在洗漱间的台子上忙碌着。陆莫已经开不了口,喉咙处被那五味杂陈堵住了,她粗鲁地扒拉了一下那人,挤过去,口对准脸盆,“哇啦”一声,像泄洪的闸。
等她吐完,用水洗了一把脸,再回过头来。那个被她扒拉开的男子还站在旁边,正盯着她看。四目相对,陆莫的脸红了,“不好意思,刚才……”
男子接过了话头:“你是晕车吧?吐完了得喝点热开水。不然,胃还得难受。”
“噢,不,不是晕车,是站在那里受不了那个味。”陆莫指了指里间厕所。
“啊?你是站票啊?那真够呛的。”男人看了看陆莫指向的那个地方,皱了皱眉头,又回过头来看她,“你是一个人吗?要是不介意,到我的座位上去休息一会儿吧。”
陆莫这才认真地打量起眼前这个男子。白白净净的脸,下巴好像刚刮过,泛着一层水光——嗯,也许他刚才站在这里就是处理胡子呢。个子不算高,比程子明要矮半个头。
——晕,怎么又想起程子明来了?陆莫又注意去看他的手。她忘记从哪本杂志上看到的,说是看一个男人的修养先要从男人的手开始。按照文章上的观点,眼前的这个男人很符合贵族气质,或至少是具有高素养的知识分子那类人。
他的手指修长,肤白且充满力量感。与一般男人的手不同,同样是修长,陆莫觉得这双修长的手很打眼,似乎还带着一股冷气。
此刻,那双显得过于修长的手,一只优柔地垂着,另一只则拿着一个长方形的很精致的塑料盒子,上面写有飞利浦的英文字样。男人的肩上还搭着一条蓝色的毛巾。
陆莫想矜持一下,但男人已经迈开了脚步,“走吧,就在前面11号车厢。”男人好像想起了什么,他转过身来,问道,“对了,你的行李呢?我帮你拿过去。”
他们回到陆莫放行李的地方,“真简单啊,就这么一个包吗?”男人笑道,他掂了掂陆莫的旅行包,然后轻松地提在手里,一边说道,“这包和我的包颜色一样呢,湖蓝色。”
陆莫记得她这个包还是程子明买给她的呢。是专业的旅行包,看着小,却有很多机关,可以七零八碎地装很多东西。
当初,程子明把包送给陆莫时,还唱起了蔡琴的《张三的歌》。陆莫永远都记得有那么几句歌词: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
程子明唱完,硬要背起陆莫,陆莫趴在他背上,听他说:“陆莫,等我们把房子买了,我们就结婚吧,以后我就是张三,要带你到处去飞翔。”
陆莫嗯了一声,把脸紧紧地贴在他的头上。
现在,包被这个清清瘦瘦的男人拎着。陆莫则斜挎着单肩小包,他们一前一后朝男人所在的11号车厢走去。
5
车厢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像被突然赶进蜂箱的蜜蜂,一团糟地在箱子里盘旋嘤嗡着。陆莫紧跟在男人的身后。男人每跨过一个障碍,就停下来等着陆莫过去。
“真是个细心男。”陆莫想起第一次去程子明在农村的老家时,是开着单位的采访车,车驶出城后不久,在高速公路上陆莫看到一只被汽车碾压的血肉模糊的动物尸体,陆莫突然头昏、恶心起来。
程子明赶紧从他的挎包里拿出一盒昏车贴帮她贴上一片,又让她喝下一料药丸。“出发前就准备好了,我就知道你会晕车。”当时听程子明这么说,陆莫心里暖得像煨着一个暖水宝。
“到了,喏,就在这里。”男人在一排座位旁停下。座位上靠近窗口的那一边已经有一个乘客了,是个男的,他正趴在桌上睡觉。空出来的这块位置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包上搁着一本绿色封面的书。男人把陆莫的旅行包放到座位底下,把黑色公文包移到一边,又拿起了书。
“坐吧,这是我的位子。”男人说,“对了,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程,美女怎么称呼?”
“你叫我小陆吧。”陆莫说,“这位置挺宝贵的,要不,咱们隔十分钟就换一次吧。”
“没事,你尽管坐这儿休息吧。我正好到别处走动走动,活动一下腿脚。”
在他们说话的当儿,那个睡觉的男人抬起头来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又转过脸,只把后脑勺对着陆莫。陆莫觉得那个男人的鼻子真像一颗发了芽的大蒜。
“也真能睡的。这么闹居然睡得着。”陆莫真希望这人能在下一站就下车。
她坐下了,程先生说他去活动一下身体,便离开了。大概是没有空间可活动,程先生又回来了。
“我站你旁边看书,你不介意吧?”
说完,他真就站到座位的侧边,背靠在椅背上,打开了那本最初放在公文包上的书。陆莫回头注意地看了看,那本书的封面是淡雅的草绿色。
“什么书哇?这是?”
“《河流的秘密》,”程先生说,“是苏童的散文。”
陆莫的心“噔”地亮了一下。
“啊,原来你也喜欢这本书啊。我也正在看它呢,上个星期才从网上买的。”陆莫怕程先生不相信,便从一直背着的挎包里取出了书。这时她才注意到,这本书的封面原来是绿色的。她是光顾着看内容,而忽略了书的封面。
程先生把书页合上,笑了起来,陆莫注意到他的嘴角两边各有一个半圆形的酒涡,“呵呵,碰到知己了,现在看这种书的人不多了呢。尤其是女孩子。”
陆莫想说:才不是呢,不喜欢看书的大多数是男生。但陆莫觉得“男生”这个词,太幼稚了,或者说有点扭捏。
陆莫说:“你喜欢散文?”
“噢,文学形式的东西都比较喜欢。但苏童,我更喜欢他的小说。”
“同感。”陆莫有点兴奋了,“苏童的小说,特别是古典类的小说,写得相当棒。你看过他的《妇女生活》吗?”
程先生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他把书夹到腋下,盯着陆莫的眼睛。这使陆莫觉得这个男人非常在乎这个话题,似乎也非常享受他与陆莫的对话。
程先生说:“是的,苏童描写女性的心理非常到位。印象最深的是《妻妾成群》中的那个颂莲。那几房婕太太之间的斗争,描写得太精彩了。表面看很平静,暗地里却是惊心动魄。这是苏童文字的魅力。”
陆莫赞同地点了点头。
“《红粉》也写得相当不错,还被改编成了成影。电影有两个版本。不过,我更喜欢王姬演的那个版本。”陆莫问,“你看过没有?”
程先生谦逊地说:“这个倒是没看过,《大红灯笼高高挂》看过。”
陆莫插嘴道:“那就是《妻妾成群》改编的,张艺谋导演的。”说完后,陆莫有点不好意思。但程先生欣赏地说:“你看得还挺多的,看来你是文学的铁杆粉丝啊。”
程先生顿了一下,陆莫觉得他的声音特别有韵味,“看来我们胃口差不多呢,前些时我看了《穿条纹衣服的男孩》,很不错的。”
陆莫夸张地“啊”了一声,因为上个月她听到收音机里刘静在“财经夜读”里介绍了这本书,她马上就买了。看完后,正愁没交谈的对象呢。
正准备张嘴时,程先生的手机响了。是卡朋特的《往日重现》。那也是陆莫的手机铃声。她听到程先生对电话里说:“已经在火车上了,快要到花城了。啊,信息?是吗,没注意。哦,刚才,刚才去洗手间刮胡子了。好,好的,到了我给你打电话。”
陆莫想:他去花城?打电话来的是他女朋友,未婚妻还是老婆?
“不好意思,是我同学打来的。”程先生把手机放进裤子口袋里。那是一件没有任何装饰的卡其色牛仔裤,只有前面两个口袋。陆莫的心再次触动了。她也是喜欢这样式样简单的衣服。每次买牛仔裤,多一个口袋都是不行的。
程先生看到陆莫在看他的裤子,笑道:“怎么,我的裤子很特别么,还是哪里脏了?”
“哦,不,不是的。”陆莫有些不好意思,但她还是很老实地说道,“我觉得这条裤子的设计很流畅,看着就舒服。对了,你的手机铃声很好听,是《往日重现》吧,很经典的歌。”
程先生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从手机铃声开始流行的时候就用这首歌了。”
陆莫看到他换了个姿势,猜想他可能站累了,自己便从座位上起来,“你坐会儿吧,我正好想去喝点水。”
“还好,这点站力不要紧的。你坐吧,我去帮你打水。”程先似乎对自己的热情有些不好意思,“我昨天就上车了,火车上的设施我肯定比你熟。你看现在人又多,你已经挤了一早上了,我正好也要去那边,顺便就帮你把水打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