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鹄、蒹葭与半个知识分子(下)

2018-12-19 15:05:43

青春

一提起C,我就不由得会想起最初的那个焕生来。

我与焕生认识,自然是在入学的那个九月。第一眼见他时,他正背着鼓鼓的包,拖着一个笨笨的大箱子,由一个胖胖的学姐领着从宿舍门外进来。见了我,用蹩脚的普通话说“李好”,把学姐和我都逗笑了,他顿时红了脸,也跟着傻傻地笑,后来我们一起打扫宿舍时,他便不怎么开口了,我于是以为他是个不大爱说话的人。打扫时,他不避脏活累活,每一个死角都不放过,为人倒是合适。我那时人很热情,乐意四处交结,所以很快我们就相熟,从此上下学每每同行,上课也常扎到一堆。慢慢地,我才发现他并非像看上去那样的寡言少语,相反,他跟玩熟了的人聊起感兴趣的事时,总是滔滔不绝,而且很博学,人很幽默,常有一二金句,引经据典,往往叫人捧腹而不落俗套,大家因此都很愿意同他说话的。

那时的焕生的确是很达观的,总是笑,他笑时,往往是嘴巴张得大大的,不吝向你展示那一口整齐的牙齿,小小的眼睛却眯起来,只留出两道细缝,放出温暖的柔和的光。他的笑似乎有一种魔力,你看他笑时,会不自觉地也跟着笑起来。Z有一次问他:“你从来就这么喜欢笑吗?”

“怎么了,喜欢笑难道不好吗?”他笑着回答。

“笑当然好,我是怕你累着。”那是Z难得一次为人着想,他彼时正为失了恋而泱泱不乐,但焕生似乎并不领情,反而从此笑得更频繁更卖力了,跟任何人,在任何场合,做任何事情,他都笑得无所顾忌,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眯得小小的,给人的感觉暖暖的。

我们当时也颇受感染,大家每天都要比以往多笑几遍。

那些日子里,焕生很积极,脑子里的想法很多,而且乐于去做,闲不下来似的。除了一直念念不忘的写作,他也去尝试一些不同的东西。大一时,我们一起为学院的晚会排过话剧,剧本起初是从网上抄的,焕生看了,觉得不妥,于是自己写了一个,又指导我们排练,很有干劲,演出时反响很大,尤其是他在里面反串的一个女性角色,颇受好评,到了大三大四,还有人以剧里的角色名字叫他的;他自己创立了一个微信公众号,专门编写收集搞笑段子,每天在网上筛选、编辑,几乎和写小说时一样的认真,而他拿着手机四处喊人扫码关注时的卖力模样,更超过了向人宣传他的小说之时。此外,他还爱跑图书馆,每次都借回来一大摞我在别处从未见过的书,上课时藏在教材底下偷看;完成作业一丝不苟,一篇古代作家的作品论,专门买了书研究了一个多月,交作业前一天写到半夜三点才放手;还酷爱唱歌,不惟喜欢在KTV一展歌喉,就是在寝室里也常常要吼上几嗓子,我们都深受其害······

最初的冯焕生,实在还是一个很乐观向上的青年,彼时,他的眉毛不跳,皱纹不深,一对眼睛正时时放出光芒,两粒瞳孔也还挂着整整齐齐。

这样的焕生一直活到大二上学期的那个冬天。一个阴冷的夜晚,全班十个男生的小聚餐,我们交杯换盏,酒意正酣时,桌子一角,一直倚着墙喝酒兴致不高的焕生,突然失声痛哭起来。接着我们把他扛回去,扔在床上,第二天,从这张床上爬起来的那个人,已经不是我们的焕生了——他就在昨夜被人杀害,凶手就是C。

我与C向来不熟,学生时代就是如此,毕业以后,更是从未联系。但同学聚会上也还常见的,最近一次还见到了她的丈夫,所以相貌我还记得,和做学生时相去不远:中等身材,高矮胖瘦都在合理范围内,却不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的恰到好处,样貌也在中等,五官都很平常,看不出有明显高出当时班上一众女生的地方,长发披到腰间,黑黑的一大瀑,爱笑,与前期的焕生一样,一笑时,可见一左一右两颗惹人注目的小虎牙。

C既然姿色并不出众,与我交集又不很多,当时也就没有引起我的格外注意,所以至今印象还深,在于焕生。直到将要毕业,我们也偶尔提到她。那时候焕生的眼睛已经失去大半生气了,但我每次在他面前提到C时,还是能隐约看到那双眸子里晃动的火苗。

“舔狗不得好死!”这是我毕业前最后一次跟他提起C时,焕生说的话。他已喝了几瓶酒,脸色微红,眼神迷离,但说出这话时,先静默了一会儿,语气很郑重。

说完他又开了一瓶,仰起脖子,好像只把自己的喉咙当个漏斗在用。然后打了一个长长的嗝,揩一揩嘴角,怕我没听见似的,重复一次——

“舔狗不得好死!”

“对,不得好死!”我忙表示赞成,同时在心里搜刮着自己如何并不属于“舔狗”这一低贱品种的证据。我或许未必真是一条舔狗,然而焕生属于这一品种之确凿,则是毋庸置疑的。

我不很清楚他是从何时开始喜欢上的C,只在我的后知后觉中,才记起来,原来在他骤然变了另一个人的那一晚的前几个月里,他就往往有了一些不同于寻常的举止。大二刚开学的那段日子,焕生出门的次数开始变得频繁,有时是暑气还没散尽的下午,有时是平常留以写小说的晚上,他会认真地洗个头,换一身干净的衣裳,然后站在镜子前,前后左右上上下下细细摆弄。我有时笑他:“焕生,又去跟哪个小姐姐约会呢?”他便露出两排牙齿,说“没有的事”,然后笑着开门出去,往往是过两三个钟头才又笑意不减地回来。往常上课时,他本和我们一起坐在教室最后面的,几个不爱听讲的男生扎到一堆,要么一起趴着睡觉,精神好时,讲讲小话,他这时却弃了我们,独自往前移了几排,并且是规规矩矩翻开了书,端端正正盯着黑板,好像真在专心听课一样,我原先不解,后来我才注意到,原来每次坐在焕生前面的,都是C。

那段时间,也是我记忆里,焕生的眼睛最有神采的时候。他仍旧爱笑,而且时时笑,不加掩饰,嘴角带起两颊,两颊带起眉眼,乃至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无不配合着他的喜悦在手舞足蹈,在他的周围,仿佛连空气都是笑盈盈的——他俨然已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了。

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喜欢上C的,在我看来,C的腿还没有焕生细,脸盘子却比他大一圈,单以外形论,她未必就配得上焕生的。焕生高高瘦瘦的,五官虽算不得精致,但脸很白净,是那种让人看着舒服的长相,尤其是那双腿,又长又细,莫说在男生之中属罕见,女生也少见有比他好看的,因此当时追求焕生的不乏其人,其中未必就没有比C更好的。所以,究竟她是如何俘获了焕生的心,让他对她沉迷至此,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释怀的,我多年来一直很困惑,连焕生也说不明白的:

“不知道,我也想知道她哪点好,可······”他后来总是这样答,两撇眉毛耷拉着。

尽管如此,当时我仍笃定了他们将走到一起——这也是许多人的想法,他们当时的确是很有一副情侣的样子的。

然而结果是没有。

那个冬夜里的小餐厅,他花了半盒烟的功夫,还是没能把他是如何挖空心思当着一条舔狗却最终一无所有的故事讲清楚。最后,他把肚子里的酒和故事一起吐进了盘子里,尽管还有人意犹未尽,焕生还是被我们背回宿舍了。

焕生还没醒,早有几个人来看他了,一边问我他是否要紧,一边向我打听昨晚的故事,我自然不清楚,也想待他醒了之后问一问。然而他起床时没有一句话,简单洗漱过后,往书包里塞了几本书,准备出门。

“今天没课,你去哪里?”我提醒他。

“我知道,我去图书馆看看书。”

他平静地说完,补了一个大大的笑,随即开门走了,天很晚了才回来。

从此,焕生开始渐渐显出变化来。最让我感到不适应的,是他不再爱笑了。从前那张时时挂着温暖而真诚的笑容的脸,如今却常布着阴沉的黑云,额头上的皱纹愈渐深密,一沟一壑中都像藏着懒与人言的忧郁,那双小小的眼睛,也不再闪烁动人的光芒了,它们多数时间里垂闭着,敛住光,也挡住光。

自此,我们站在他身边,也仿佛被挡住了一片阳光。

对很多事情,他也不再有兴致了。话剧社他没有留,此前颇费了心力的公众号从此没有更新过,直到准备考研之前,连图书馆也很少去。他几乎是整天的待在寝室里,一日三餐——其实多数时间是两餐——都在床下的小桌子上解决,垃圾也懒得出门倒掉,浅浅的垃圾桶常堆得满满当当。他的身体本已不太好,现在更是每况愈下,但之前他还用心调理的,柜子里常常是藏了各种各样的药,此时却放任不管,除非是病得很厉害了,否则绝不吃药,因此几乎终日咳嗽。也不再唱歌了,只是喜欢听,有时中午12点从床上爬下来,打开电脑,一直听歌到下午天光泛黄时,反反复复是那么几首歌,都是粤语,我听不大懂,但曲调很是哀凄,听多了叫人颓靡。

我担心他抑郁了,因此常常叫上他去外面小聚,大家都在一起时,有人就爱拿他取笑:

“焕生,少喝点吧,不要等下又要哇哇地哭了!”

这时候我们便一阵哄笑,有人附和着:“没事,我还想看你喝哭一回呢,好久没见过你哭的样子了!”

焕生于是笑笑,好像有话要说,但大概是不开口,只是喝酒,很少吃菜。酒喝得多了,精神就恍惚起来,却愿意多说话,这时又有人不怀好意地问:“焕生,你还没忘了C呢?”

“狗屁!”他把杯子一扔,一个个字都掷到地上,“他妈的,还真当她是个人物呢?早忘掉了!以后少提,我只怪自己当初瞎了眼······”

然而若是只有我们俩坐到一起,他就会沉默一阵子,嘴角扬起的角度只能粗略区别情绪的有无,然后缓缓开口,眉毛轻轻跳动着。

“差不多了吧······”刚开始他是这样答。

“不知道”、“不提了”,后来他也这样说过。可是到最后,就在他痛切地喊出“舔狗不得好死”的豪言过后,一支烟的功夫,他突然抬眼望着我,半晌,才用低到几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老实说,我还,没有真正放下······”

这句大概是真话,他是个固执的人,换作别人我是不信的。

所以,七年以后,在揣测焕生何以下定决心不想结婚时,我才又理所当然地想到C来。而且,回想起那些年他的境况,前后两个冯焕生巨大的差别之后,更让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焕生所以至今仍孑然一身,正是C一手造成的!

可焕生并没有肯定我的猜测。他抽了几口烟,烟雾吐得满屋子里蹿,同时咳嗽,身体跟着抖动,脸上的浅笑漾起来,未成气候又沉下去,方才分明起了微光的眼睛涣散开,目光在杯盏间游离,眼角的血丝恰似映着夕阳的蛛网,终于抬起来看向我时,我看到那瞳孔里的我黯淡而扭曲。

“C?咳咳······C······”他起初声音很沙哑,像有人住在喉咙里抽烟,马上清了清嗓子,但效果不明显,“你是说,C?”

他慢慢把笑聚起来了,而声音还不很润朗,但已经很能表达出他的豁达。

“难得你还想得起来她,我现在偶然听到她,却要好好回想回想了。我们不联系,有十年了?差不多吧······你说,我至今单着,是因为她?想多了,咳咳,她对我的影响,也就还年轻着的那两年,我是曾经因为她沉沦过的,当时年轻不懂事,包括这件事在内,的确做了许多蠢事。但到现在,我早忘得一干二净了的,所以,我不想结婚,跟她没关系,是我自己想一个人而已,一个人嘛,洒脱,不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喜欢过这种生活,咳咳咳······”

说完他又把松懈了的笑脸挤了挤。

对这些话,我有些存疑,换了别人我是信的,但我深知焕生是个极固执的人。

“当年的事,你真放下了?”我问。

“早放下了,本来也不是多大点事······”

“但我记得你当时挺在意的,那之后,你失魂落魄的······”

“哈哈,所以说年轻,容易矫情,一厢情愿的事,自己还觉得感天动地似的,现在想想,恨不得不要认识当年的自己。哈哈!”

“你们后面,一点也没有联系吗?”

“没联系。”

“也没见过?”

“没见过。”

“我之前参加同学聚会,倒每次都见她的。”我说着起身去拿酒,两人已经喝掉五瓶了,这次不敢多拿,于是只取了两瓶。回来刚放到桌子上,焕生就拎过去,握开瓶器的手颤巍巍地在晃。

他给我满上,自己的杯子里却空空如也。我看了看他的酒杯,他瞟了瞟我的眼睛。

“怎么样?我的酒量现在还不错吧?工作了这么多年,工资没怎么涨,酒量倒是被锻炼上来了。”我笑说。

“她,她还认得你吧?”他把目光投向门外。

“认得,怎么会不认得呢,我又变化不大,虽说并不多么熟,但招呼是打的。她也读了研,你知道吧?”

“哦,是吗······”

“不过她毕业好多年了,如今据说在央企上班,工资既高,福利又好,不像我们累死累活的,还挣不了几个钱。她现在是阔了,每年参加聚会,都要换一个名牌包包,全身上下也找不出一样是次的。她是阔了!”

“那看来是变了很多了。”

“倒也没变多少,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是妆抹得厚了些,一身的金银首饰,闪闪照人,脸好像瘦了,以前是张饼,如今像个瓢儿,还有头发也剪短了,烫得一年与一年不同,果然人要是有了钱,打扮的花样便多。”

“那她的确是阔了。”焕生也跟着说,接着递过来酒杯。

“是了,不单是她,她老公据说还要有钱呢!你还不知道她已结婚了吧?”我接着说,“结了,就在前两年。我是去年见着她老公的,是个胖子,不很高,大背头,络腮胡,戴金表金链子,一看就是大老板,从祖上就开始阔的那种。开一辆奥迪A8,两个人挽手从车上下来,好多人都说是把她爸爸给带来了,都围上去看。人家出手也阔气,吃完饭抢着要买单,让大家给拦下来了。有人说他们不般配,可我看C春风满面的,两人倒很恩爱。”

焕生没有说话,已新点了一支烟,一口抽掉一半,烟雾在头顶升腾。

我觉得有一点点晕了,再口无遮拦地说下去,恐怕失言——或者已经失言了——于是也住了口,晾着杯子里的半杯啤酒,循着焕生的目光,转头去看窗外。

天已黑了,风雨都已偃息,只隐隐有雷在天外低吼,华灯初上,街对面光影朦胧,大红大绿的像胡乱涂抹的水墨画,街上不绝地有车一闪而过,溅起水雾五彩斑斓,门外也渐渐有行人走动了,都打着伞,缩着脖子,三步并作两步,一晃就消失不见了。

门口坐着那一对年轻情侣,正对着刚上来的两盘菜拍照,张牙舞爪地忙活了半天,总算开动。

“小弟弟!”男生朝里边招了招手,脸上的笑容很和气,语气很诚恳,“能把空调打开吗?谢谢!”

从我进店时——或者还要更前——那小男孩便保持着一只票夹子的姿态,丝毫未变过,此时本来正盯着手机笑得欢,听到他的话,脸色一下子冷了,仿佛那张脸即已是空调,他慢悠悠地拿起遥控器,使劲摁了几下也不见反响,于是把手机粗暴地往桌上一扔,像沾了热锅的活鱼似的一跃而起,冲到空调底下,紧接着,倒放似的,又坐回原位,重又恢复了此前的票夹子姿态。

我们面前杯盘狼藉,三个菜剩了还很多,主要是喝酒,桌面上已立了五六只空瓶子,每人的杯子里都还剩了一半,但焕生只顾抽烟,我顾着留意周遭的动静,都没人想着收拾残局。

我掏出了手机。

“快八点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你有事急着做吗?”焕生问。

“能有什么事可做的,我刚调过来,彼此不熟悉,先混几天再说。你呢,你现在做什么?”

“我也闲着,无事可做。”

“假期这么长,既是没事做,怎么不回家住几天呢?”于是又闲聊起来。

“回家吗?我很久没回过家了,春节我都自己在这边过的。”

“就因为家里逼着你结婚?”

“不全是,我早些年就害怕回家,现在不用回去了,我觉得很好。”

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害怕又扯出些什么没完没了的隐秘来,所以只说:“逢年过节回家几次倒也无妨······你书也念完了,一直闲着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总还得计划计划将来吧。”

“工作已找到了,秋季开学,去教书,就在旁边的这所学校,教文学。”

“哦,不错啊!教大学生,算是遂了你的愿了,祝贺你!”我由衷地为他高兴,“什么时候有课,我一定过来听听你的课!”

“真的?”焕生拿烟的手停在半空,微微张开的嘴里噙着烟雾。

我点点头,我当时的确是真心应下来的,全没预料到自己会无故爽约。

“随时都可以来,除了周末和周三,我都有课的。周一、周二我上下午,五、六节,其余的课都在上午,但周四的课或许还要变动,调到周三也说不定的,因此这两天最好也不要来,另外······”

他正热心地为我筹划着,突然一顿,接着笑了笑说:“算了,即便我有时间,你也未必就抽得出空的,还是工作要紧,我的课也不足听。”

我此时不知为何竟对听课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要听的,再是忙不过来,请假也要去!上学时我就不爱上课,毕业这么多年了,一直想重新体验一下课堂的感觉,再者,也是支持一下你的理想。我还记得,你那时一直说,自己有两个梦,一个是教大学生,一个是当大作家,没错吧?如今第一个是实现了,那另一个呢?你真打算放弃了?”

焕生轻轻吸了一口烟,拿烟的手搁到桌上,眉毛抬了抬。

“当作家······就算了,不想写了。”

“我觉得你该接着写的。你是有天赋的,又读了这么多年的书,真要坚持写下去,肯定会写出名堂来的。然而也要考虑当前多数读者的喜好,以你的性格,叫你完全迎合他们你是一定不肯的,但可以适当地向他们的阅读喜好靠拢,有了读者才有成名的基础嘛,你认为呢?”

“向他们靠拢?那你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好?”

“玄幻?言情?我身边有好多人都喜欢。或者还写武侠,像你大学时候写的那本一样,你的文笔好过那些网文作家,肯定会有读者的。”

“我觉得,我要是写色情小说,也会比一般人都写得传神的,你说有没有搞头?我要不要去写?写了给你看,你会不会看?”

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也用玩笑的语气回答他道:“看啊,只要你写,我就看!”

“只要你看,我就写。”焕生说着,烟头往脚下一扔,拿脚一碾,又去取烟,已经只剩一个空盒子了。他把烟盒往手里一攥,站了起来。

“老板!”

我忙跟着站起来,按下他伸进兜里的手,同时拿出手机:“我来付我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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