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一
狼叫声依然回响在山谷里,这声音略显凄凉,更像似在哀悼死去的亲人,试图唤回亲人的灵魂,但这是徒劳的,倒不如说这头雌狼只有在嚎叫地时候,才会觉得自己像一个母亲。
蚂蚁们行军的节奏丝毫没有被打乱,依然井然有序,每一只蚂蚁都一丝不苟地进行着作业。他们这次势必要夺回自己的家园。领头的工蚁摇动着两只触须,经验十足地指挥着队伍。他已经是迟暮之年了,撑着最后一口气,只为最后一次见着他爱慕的蚁后,这一场圣战,他们足足准备了一年。
很多年青的蚂蚁,从出生开始就被灌输一种思想,家园不在这里,家园在远方,夺回家园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不理解,明明蚁后就在现在的洞穴里,为什么还有“救回蚁后”的说法。面对这样的问题,老一辈的蚂蚁都面面相觑,都不愿意去回忆那一场恶仗,很多那时候骁勇善战的战士都隐退了。
新部落完全是靠着领头工蚁和新蚁后那残存的信念支撑起来的。
队伍疾行了三天三夜,走到一处树藤密集处,他们准备休息片刻。这个地方也很适合驻军,如果一遇危险,树藤可以瞬间变为堡垒,也能快速地隐蔽起来。年轻工蚁从垂到地上的桫椤枝上取下一颗露珠抱到老工蚁面前,动了一下触须。老工蚁抱着露珠,将口器插入,露珠快速地瘪下去。啊,真是一颗上等的露珠呀,想必是在露珠滴下的一瞬间刚好取到的,甘甜可口。老工蚁眼中泛着泪光,不知道蚁后怎么样了,她最爱吃这种露珠了。
老工蚁遥望着家园的方向,陷入了回忆。
那是一年前,还在家园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是一只身强力壮的年轻蚂蚁。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觅食。蚁穴口,一丝阳光透进来,他感到十分惬意,又是美好的一天,他要为他爱慕的蚁后寻觅清晨滴下的第一颗露珠。刚要走出洞穴,突然间暗了下来,阳光消失得无影无终,同时大地还伴随着一震颤抖,泥土掉了他一身。
他六只脚有节奏的前后动起来,好似划桨一般,将身上的泥土全都抖掉。他的触须在空气中转动着,探知着蚁穴口的情况。确定没有危险之后,他缓缓地向洞口走去。
阳光并不是消失了,而是洞口被一个庞然大物堵住了。他靠近之后才发现,这个庞然大物有一个入口,入口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圆形周围充满了皱褶,仔细感受,还能感觉到有一丝暖流,这是他从未闻到过的气味。
这味道让他神往,不自觉地就走了进去。仍然是一片漆黑,他完全是靠着感知力在前行,他越来越兴奋,这庞然大物简直就是神赐予他们的圣物。本性驱使着他尝了尝这里面松散的物质,他敢说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他决定把这个庞然大物的所有情况都掌握清楚,然后报予蚁后让她定夺。
在翻过十二个坡道后,一个湖泊拦住了他的去处。他本想淌水而过,怎奈刚一下足,沾到了一点那湖泊里的水,便让他倍感灼烧,他只能望而生却,转身回去。
蚁后得知有圣物降临,便号令群蚁出洞,就一个字——搬。
老工蚁带领着蚂蚁们从另一处挖洞出来,发现圣物入口并不止那一处,一共有九处。有几处地方还长有黑色的草,这也是闻所未闻的。狂欢的盛宴,让他们忘记了这是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
接下来的事情,老工蚁不敢再想去了,那就是一场炼狱。休息够了,他继续指挥着队伍向目的地挺拔。
又是一天一夜的飞驰,旧时的家园近在咫尺。所有蚂蚁都做好了作战的准备,步步为营,悄无声息地逼近着。蚂蚁们都打直了触须,把感知力迎到极致。
老工蚁的触须快速的摇动着,但是始终都感知不到圣物的存在,也感知不到敌人的存在,蚁后的气味却是越来越浓。老工蚁加快了脚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不敢去想象这一年蚁后是怎么过的。蚁后,你等着,我这就来救你,老工蚁心想。
昔日那精致的蚁穴口已经不复存在了,家园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圣物已经消失不见,而原来圣物所处的位置长出了一根根白色的柱子。蚁穴口就在两根最粗的柱子中间,老工蚁循着蚁后的味道,一头就扎进了洞穴。顷刻间,便爬到了蚁穴最底部。
总算见到了蚁后,老工蚁没站住,瘫倒在地上。蚁后没有说话,只是坚定地望着他,因为她知道,她的部下哪怕打来只剩一兵一卒,也会冒死前来把她抢出去的。
这一年间,没有了工蚁们的照顾,蚁后本该饿死的。可是,天不亡她,那圣物渗出的绿色液体给她提供了能量,以让她支撑到现在。
蚁后安然无恙,老工蚁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下,皱起的眉头总算舒展开来,这总归是一件圆满的事情。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有两个蚁后,蚁群中只能拥护一个蚁后,到底哪一个才是部落之主呢?
老工蚁一派的认为,既然老蚁后还在,定当尽忠职守,拥护老蚁后。而新一派的蚂蚁们则认为,新蚁后功勋卓越,应该为新蚁后效力。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差点干起架来。最后还是老蚁后从中调停,才得以平息。老蚁后经过了那一场战争,再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子民有任何损伤。她颁布了最后一道指令,愿意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留下的可以离开,谁也不能有异议。
二
幼狼偷偷跑了出来,他从小就要强,什么事情都想证明自己行!这不,狼爹头天晚上才教会他如何扑食,他今天就想要一展身手,狼爹不让他上,他就偷跑出来自己单干。
他想象着,凭自己的悟性这种简单的事情肯定不在话下,今天出来一定要大干一场,捕捉一个大家伙回去,让族里成年的狼都认可自己。平时看见别的狼叼着猎物回来,雌狼们都会为之欢呼雀跃,这让他十分羡慕,他发誓一定要比他们还要威风。
他一路狂奔,想在天黑之前就能够捉到一个羚羊或者梅花鹿什么的。可惜,天公不作美,他奔走了十几公里,连一只小松鼠的都没扑到。他学着狼爹的姿势,自认为得了要领,但是每每还没有靠近,那些动物就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警觉着跑掉了。懊恼不已,一堆灌木丛被他踏平。发泄完,他有一些心灰意冷了,但是自己偷跑出来已是事实,就这样灰溜溜地回去,那岂不是要被其他狼笑掉獠牙。不行,一定要干点成绩出来,不抓到猎物,誓不为狼。
重新拾起信心,又是一段疾风前行,林中的野兔、山鸡已经不能入眼了,心比天高的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气得是自己。
在经过一个长满青苔的大石头旁时,一阵鲜美的气味将吸引住。那气味就像一只无形的爪子,抓住他的鼻子,将他提到了那气味的源头处。
幼狼虽然年幼,但是起码的狼性他还有的。他走到这个物体面前,并没有立即上前品尝,而是围着这个物体转起来。竖起耳朵,左看看,右瞧瞧,闻了又闻,神经紧绷,物体上凸起的紫色气泡让他警觉不已。突然,树上一个野果掉落下来,吓得他本能地四肢腾空往后一个大跳,凶狠地露出獠牙,嘴里发出尖刺般的低吼。
发现是虚惊一场后,他将那个野果咬了个稀巴烂,以泄心头之恨。他继续打量着那物体,这时候才注意到一大群昆虫密密麻麻地在上面爬动。他这才慢慢放松了警惕,在那物体上舔舐了几番,舔出了一块干净的位置,大口大口地撕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