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与热的光芒

2018-06-22 10:02:03 作者:灌迦南

《冷与热的光芒》by 灌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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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不喜欢成群结队,不喜欢熬夜喧嚣。然而我也不是一个文艺女青年,没有那种书香气质。不过我很喜欢在休息的周末静静得窝在家里,看本喜欢的书,喝杯清茶就这样度过一下午。

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甚至在完成一件平常人都觉得不值一提的事我都会沾沾自喜。我就是这样一个生存在浩瀚宇宙中渺小的个体,世界上有几千几万个我默默无闻得存在着。

2

都说气场相同的人会相互吸引,从而成为朋友。但事实证明完全没有共同点的人也可能成为朋友,就比如小钟。我不记得怎么和她熟识,只是不知不觉我们就很要好了。我想应该是人类的本性,越是自己缺失的越是觉得好奇,从而被拥有这一特点的人所吸引。我自知没什么引人注目的优点,可小钟偏偏觉得我与众不同,用她的话说就是:“在这个物欲横流、人心浮躁的社会中,还有像你这样与世无争,抛弃自身利益不顾的人,简直就像稀有动物一样少见。”听到这句话后我侧重点竟然是“稀有动物”这四个字,然后不禁想到稀有动物早晚会趋近灭亡这样伤感的事情。当然我没有说出这种欠揍的想法,毕竟我还不想失去这唯一的朋友。

大二的时候我和小钟一起从学校里面搬出来合租一个公寓,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却是天差地别。我每天除了上课之外,都是穿着宽大的睡衣窝在沙发上看书或者上网,而小钟则是踩着8厘米的高跟鞋像只美丽得花蝴蝶一般出没各种场合,到了晚上才醉醺醺得回来。

我已经习惯在每个她晚回来的夜晚早早煮好解酒汤等她,然后看着她语无伦次得说着胡话喝了汤后昏睡过去。我对这样的生活很满足,一个小小的屋子,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最重要的是没人来打扰的清净。

不过小钟最终还是有些看不惯我每天宅在家里的样子,她认为青春的大好时光不能就这样浪费在这几十平米的房间里。于是她掏空心思邀我和她一起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毫无疑问我是拒绝的。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与人沟通了,如果不是小钟主动走进我的世界我可能连朋友都不会有。

其实我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孤僻,至少在高中时候我还是有朋友的。只是有些背叛来得太快,让那时幼小心灵的我没办法接受,于是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究其原因只是些小事,无论跟谁说起来都会认为这种事没必要矫情到封闭内心。可我一直不认为悲伤可以用矫情来形容,没有人愿意让自己难过,事实上不矫情的悲伤又怎么称得上是悲伤。

3

小钟在多次劝导无效后便放弃了,只是眼看暑假就要来了,炎热的夏天更加有不出门的借口。小钟担心我在屋子里生根发芽,于是想出了最后的办法。

那天她依然很晚回来,我也照常煮了汤准备迎接醉醺醺的她,开门后却发现她异常精神,并且笑盈盈得看着我。没等我问她今天为什么没喝酒,她就从背后牵出一只雪白的萨摩耶。

这只狗子让我在漫长的暑假里有了出门的理由,我想这也是小钟的目的吧。萨摩浑身雪白,吐舌头的样子就像是在微笑。这让我想起来超能陆战队里的大白,也是这么温暖。可我跟小钟说了这个名字后她却觉得很无趣,如果白色就叫大白,那还要名字有什么意义。然后她歪着头想了一会,我以为她会起个很与众不同的名字,没想最终这只可爱的萨摩落得小黑这个名字。

小黑就小黑吧,反正只是个名字而已。有了它以后,我的生活规律得更加像个老年人。早上吃早餐后跑步,白天就在家看书写作,到了晚上就带着小黑去公园散步。公园里有许多带着孩子的宝妈,还有跳广场舞的大妈,像我这个年纪的倒是很少见。不过我并不在乎,人生本来就是无趣的。无论是青年、中年还是老年,无论曾经多辉煌,或者多沧桑,最终都不开尘埃落定的命运。每个人都一样,在小的时候开始上学,在一定的年纪学成毕业,然后找到工作没多久就要结婚,最后生个女儿或者儿子,等孩子长大了就过上偶尔和楼下老头老太太下下象棋的老年生活。这样说出来像是很无趣的样子,但事实就是如此。当然,这一切的大言不惭都是建立在没遇见宁杭前的,所以后来我也再没有动不动就把命运挂在嘴边。

4

遇到宁杭自然是在满地小孩乱串的公园里,毕竟我的活动范围就那么大。那天跟往常一样一人一够出去散步,唯一不同的是小黑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太平静。我纳闷春天已经过去了,它怎么还不知廉耻的往人家母狗身上扑。身为它的主人我感觉很是尴尬,为了打破这尴尬我只好跟对方主人澄清一下我家狗其实是正经狗。正当我试图解释什么的时候,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个面部菱角分明,身高一米八五左右,手臂上肌肉微微凸起的阳光型男。

美色令我沉沦,阳光令我眩晕,紧张令我脱口而出:“我是个正经狗。”说完之后才反应过来指着小黑马上改口:“阿不,它是个正经人。”

我发誓我长这么大从没丢过这种人,我一向都是头脑冷静处变不惊的人。果然人的大脑不能长时间处于高温下,太阳使人头脑发热,从而做出愚蠢的事情。所以那天开始我再次躲进我的小房子里闭门不出,就好像乌龟把头缩进壳里以后整个世界都变得安全了一样,多么自欺欺人。不过小黑对于我这种做法表示严重抗议,它每天比我的鸭子闹钟都要准时,一到时间就去门口疯狂挠门以此宣告着它的不满。

我最终还是忍受不了小黑的无理取闹把它牵了出去,走到公园门口时候我明显感觉心跳加快了许多。为了缓解紧张的心情,我怒搓了小黑的狗头,小黑也礼貌还了我一个白眼,然后转头摇着尾巴牵着我进了公园。那天小黑牵着我绕着公园转了好几圈,结果并没有看见他。之后的几天我们都在公园闲逛,却再也没有见到他。我不禁感到有些失落,同时和我一样失落的还有我的狗子。

5

小黑生病了,这件事我是在电话里通知小钟的,小钟问我什么病,我想了一下说是相思病。她笑着和我说不要开玩笑,但是我真的没有开玩笑,它已经好几天不吃东西了,整只狗瘦了一圈。小钟说会马上回来看小黑,说起来小钟已经好几天没回来了,每晚给她做的醒酒汤凉了又热,最后还是倒掉了。她最近好像很忙,我从不干涉这些,只是她不在的这几天我竟有些想她了。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孤独,可对于拥有过陪伴的人来说孤独却显得那么无助。

小钟再次回来的时候带了两个朋友到家里做客,要说缘分奇妙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不知道它有多狗血。我没想到我会再次见到他,那感觉就像圣诞老人已经通知今年不会来了,可圣诞节那天却给你个Surprise。

那天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一个个子稍微矮些的男生,他叫子城。其实也不能说矮,毕竟以宁杭的身高正常男生站在身边都会显得略矮一些吧。这男生一看就是文弱书生型,长的白白净净,放在西游记了一定是白骨精喜欢的类型。然而我不喜欢这种小鲜肉型,我依然喜欢宁杭这种的,毕竟我是个专一的人。

小钟积极得向我介绍完这两个男生后,小心翼翼得看着我,生怕我会因为她没经过我同意就带回来陌生人而生气。我想她一定出乎意料的发现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排斥,甚至试着接受。

虽然我已经很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好相处些,但是真正去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连微笑都是略显尴尬的。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太久没有认识新的朋友,当然也可能是想起之前在宁杭面前出过的大糗。

值得庆幸的是他好像并不记得我,想来也正常,他的出现对我来说是惊鸿一面,而我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个路人。想到这里我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

从那以后我波澜不惊的人生总算是起了些许涟漪,我们四人在百无聊赖的暑假结伴而行,就像是成立了一个四人小组。天气不是特别热的时候我们就四处游玩,我会默默得跟在宁杭身边,才发现头要仰到太阳刺痛双眼才能看到他的脸。

不用说也知道我从前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可如今却以外的发现我还有逗逼的潜能。我每次挖空心思逗大家开心的时候,小钟都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虽然我每次开玩笑都显得很笨拙,但也正是这种笨笨的感觉逗笑了大家。

天气炎热的时候我们就躲在屋里吃卤味喝着冰镇啤酒,最后凑一桌麻将。我从来没喝过酒,第一次喝酒就醉的不省人事,醒来后才知道那天除了子城没有喝醉外我们都醉了,他一个人照顾我们三个一夜。不过话说回来,子城一直都是个温柔细心的人,他会提醒我不会喝酒就不要太多,每次我笨拙得逗大家笑时,他都是回应最积极的,有时候我真的很感谢他的高情商让气氛不会那么尴尬。不过宁杭在这方面就没那么在行了,他总是和小钟斗嘴,直到两人都气到各坐沙发一角不再说话。当然,这只是开玩笑的打闹,每到这时我和子城就会默契的相视一笑。

6

要说这个暑假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治好我和小黑的相思病了,小黑在找到它日思夜想的小母狗后又恢复了初来时活蹦乱跳的模样,果然是只见色忘义的狗子。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转眼间又到了假期的尾巴。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内心逐渐变得焦躁起来,我决定把我喜欢宁杭这件事要和小钟先说明,接着再去找宁杭。可还没等我找机会约小钟,她却先把我约到我们常去的小店。

等我到的时候发现她已经等候很久的样子,我看见桌子上放满了海鲜,于是笑着问她为什么之前一直都不喜欢的东西现在反而点了这么多。

“不是我不喜欢它,而是它不喜欢我!”她好像提前就喝了点酒,说话有些大舌头。

我走近才发现她并不是因为喝酒才大舌头,而是因为海鲜过敏。我吓得赶紧把她送到医院,在去医院的出租车上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喜欢他...... ”

这件事以后我好像如梦初醒,我一直忘了小钟也是个女孩子,并且比我优秀得多。那天小钟从医院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也不打算再问些什么。

子城打电话给我说宁杭喜欢小钟,后面又说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我没听完他说话就挂了电话。他们互相喜欢正好也不需要我这个中间人做什么了,于是我的老毛病又犯了,等着我缩头的乌龟壳已经落满灰尘了吧,不过没关系,因为我又回来了。如果避解决不了问题,那就接着逃避,真是没出息。

7

我以开学后要努力学习为借口搬回了宿舍,小钟也找不到阻拦的理由,只是说她一直在那公寓,如果想回去了就回去。

回到学校后我真的是为学业忙碌,应付各种考试,考各种证书。慢慢的我又找回了当初那个安静的自己,并且沉迷学习无法自拔。

小钟再次来学校找我的时候是两个月后,她说她从细心的子城那里得知我喜欢宁杭。我惊讶子城敏锐的观察能力,也疑惑为什么她突然找我说这个。她笑着说:“其实我喜欢的是子城,可他喜欢你,不过我早就释然了,但是这感觉怎么像是狗血偶像剧呢!”我点点头表示赞同,随后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她看着我傻愣的样子笑了出来:“男人对于我来说怎么能和朋友比呢,我太了解你了,记得我说过一直欣赏你的为人吗?我怎么能让你受委屈。”我听了这话差点没感动得哭了出来。

后来宁杭追小钟未遂后又转过头来追我,我笑着问他喜欢我什么,他说喜欢我性格开朗又总是能逗大家开心。我摇摇头说他一点都不了解我,他眼神有一瞬间的暗淡,随后又变会我初遇他那阳光模样。看啊,人生是可以只如初见的,因为那人并不是多么重要的人,我找到了比那更珍贵的东西。

我回想起之前的种种,突然发现我和小黑一样见色忘义,小钟为了我能从封闭中走出来做了那么多,而我却为了个男人而缩了回去,真是没良心。

小黑再次失去了小母狗,不过在我的严格管教下它没再闹小性子。生活好像又恢复了平静,不同的是我已经渐渐走出了阴霾。

每次写到最后都感觉没啥结束语,我就在这里补上去吧。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于最近很火的塑料姐妹花,还有就是越来越多闺蜜抢男朋友的戏码轮番上演,导致现在一提起来闺蜜这个词就像在说绿茶婊一样。

我很讨厌这种感觉,在我眼里友情弥足珍贵,它并不比爱情差到哪里去。尤其对于女人来说,男人的心思怎么说也没有女人细腻,一般真正了解女人的还得是闺蜜。

我现在还记得大学那阵子我们宿舍几个女生之间的友谊,是那种你要去约会我就把我最好看衣服就借给你穿,最好的化妆品拿给你用,如果哪个渣男敢欺负你,我们就帮你一起骂他。并不像所说的那样为了男人各种耍心机,相比之下男人才是外人,姐妹永远最大。

在生活中,爱情友情都是必不可少的。就像故事里讲的那样,爱情唤醒作者沉睡已久的心灵,而友情则是在你艰难路途中时刻陪伴、不离不弃。有的时候爱情就像是远处灯塔上的灯火,遥远却明亮,给人无限幻想和希望。友情则像是常伴左右的烛光,给人温暖的力量。不要因为一直拥有就不去珍惜,任何陪伴我们成长的都要心存感激,愿人生路途从此不在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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