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我所见过最狂妄的喜欢就是苏篱和对我的喜欢,时间之长,程度之丧心病狂,我自认为可以列入人类伟大历史中供后人谈笑,消遣。
初一,刚毕业的,还尤为青涩的班主任把一个信封拍在讲台上,指着我们说年纪小小,不好好读书,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全班起哄,嚷嚷着要她读里面的内容,老师瞪了一眼我们,随即一声闷雷平地起:“甘纯,苏篱和,下课来我办公室。”
我汗淋淋,穿过人群,望了一眼离我甚远的苏篱和,自认为目光毒辣,心想:你给我写情书就算了,居然还被老师抓到!
他单手撑着脑袋,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似乎在说:没办法,我可喜欢你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那时的我忒是自恋。
苏篱和这人总不爱好好穿校服,一下子整个露肩装,一下子把外套当披风,一下子绑在腰间,他特爱画画,每件校服外套后空白面都有他画的动漫人物,不过所幸,画得不赖。
下课后,苏篱和尾随我去老师办公室,声音清亮地喊:“阿蠢,别走那么快!”
自此,全班人都知道我有个外号叫阿蠢了。
一张纸被折叠成信封的模样,正面写着,甘纯(收),苏篱和(寄),明明是几步路就能给到我,他偏偏注重这些仪式感,启封口有一个暗红色的印章,现在看来甚是非主流。
我偷瞄老师,怯怯地听候发落,苏篱和从桌面捻来那个信封,若无其事地正要撕开,我蹭蹭他袖口:“不是给我看的吗,你别撕呀!”
老师一把夺过那个信封,仿佛下一句就要飙出:甘纯,是不是想提前退休回家!
我又立马低下头,装作哆哆嗦嗦的模样,结果她阴森一笑,奸诈地撕开信封,笑吟吟地说:“我也很好奇,苏篱和这个语文考三十几分的人能写出什么。”
我开始双腿发软,苏篱和在我耳边说:“给我听好了。”
说实话,一开始我还挺喜欢苏篱和的,毕竟很多情窦初开的女生都抵挡不了那种痞痞的坏男生的魅力,但是从那以后,我算是彻底不相信他了,以至于在之后,他有事没事就在我耳边叨叨:“阿蠢,我那么喜欢你,你是不是要幸福死了”时,我总是嗤之以鼻。
信封摊开,洁白的纸张,中间只有一句话,格外潦草,“哈哈哈哈,你还真以为我给你写情书啊,傻了吧,是不是白激动了,不过不用失望,以后还是有机会的,放心吧阿蠢。”
我也不知道苏篱和是什么时候“看上”我的,我们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流传的版本很多,其中可信度最高的好像是:风和日丽的一天,体育课后,甘纯去打水,热水很久都不出来,她一个暴脾气用手去拍水龙头,结果滚烫烫的热水喷射而出,把她的手烫得像个猪蹄一样,苏篱和刚好看到了这一幕,心想好一个傻子,有意思。
我心生其念,屁颠屁颠地跑去问苏篱和,他那时正在画画,画上是一双棕色的眼睛,眼泪挂在睫毛处,真实得仿佛那滴泪会沾湿草纸,我问他:“江湖传言……”他打断我,一把扯过我的校服袖子,“快来看看,这个眼睛像谁的。”
我的注意力被转移了,心想一天三百个表白唉,可惜姑奶奶我只爱学习,正沾沾自喜的时候,他瞄了我一眼,摆摆手,“算了算了,你那么蠢,肯定猜不出。”
所以是谁的?
我女神范冰冰的。
哦。
之后,苏篱和问我,关于我喜欢你这件事,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
呵,又想来坑我吗?这句话怎么答都是错误。幸好后来的我学聪明了,先打一顿再说。
不知道是不是学画画的大脑思维都特别奇葩,譬如苏篱和,在他的观念里,他的喜欢是莫大的恩典,我要感激涕零地谢主隆恩,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在乎你喜不喜欢我,反正你又阻止不了我对你的喜欢”。
这句话真狠,我好像没有拒绝的权力,只能一直背负着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情,直到他对我厌倦,是否退出这场游戏的主动权在他。
他的喜欢是我一生中经历过的最大的欺压,是一场杀人不见血的校园暴力。
初二的时候,苏篱和的画作在市里获了一等奖,从此他就更是无比金贵,纤纤玉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他说他为他的手买了保险,以后如果牵我的手,不能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