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余晖

2019-02-10 06:05:49

青春

曾经想象过可以一直走在身侧的那个人,终究成了想象。想象的故事,只能用来怀念。

---题记

高二开学不久,我们班流行飞纸飞机的游戏,就是一帮同学站在走廊上往下扔纸飞机,然后有一帮同学站在楼底下捡。乘着风的纸飞机沿着教学楼的轮廓起起落落,荡起空气中被阳光串联成线的尘埃。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接近日落的黄昏,夕阳染红了天空的一角。下午下课到晚自习之前是每天最休闲的时光,安静的校园充盈着丰富的声音。男生们三三两两地约在一起打篮球、踢足球,女生则一起打打羽毛球、聊聊天。我趴在走廊的玻璃窗前,看楼下打羽毛球的同学,旁边的几个男生站在一起说说笑笑,不时往下面扔纸飞机。

当时的画面是嘈杂的,混战的纸飞机,吵嚷的人声,但在时光过滤后,只剩下色彩斑斓的静谧。天空是蓝色的,水洗一般的蓝,飞机是淡黄色的,熟悉的稿纸颜色,夕阳是金色的,比金属钠的焰色火焰更明亮,楼下的少男少女是五颜六色的单薄剪影,而他,是银色的,轻轻划开黄昏的一角,从远处慢慢走来,闲散的,自由的,逍遥的,而我的内心却一阵轰鸣。

很多小说似乎都是这样开始的。我也陷入了这样的开始,却没有任何可以回应的结局。

第一次不经意地遇见,然后从某一个时点之后,他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吃饭的时候可以在饭堂遇到,下课的时候可以在走廊上遇到,后来发现原来体育课是在同一个时间上的,周六的时候竟然可以在相同的车站一起等车,周末回学校上课前去超市储备一周的粮食时也会遇到。

终于知道他的班级、名字、身高,爱穿银灰色的休闲服(穿得频次最多),爱笑(跟踪时常听到他在前面笑),笑声爽朗,笑容如阳光般明亮。到后来甚至熟悉他回家的时间、途径(喜欢真的能够让一个路痴变成侦探),晚自习一下课就狂跑回宿舍,趴在窗前,看他回家的背景。

街边是洗脚按摩店,劲爆的音乐和要喝声从街头拉向街尾。而他走过的地方却自成风景。他斜跨着背包,插着耳机,有时候会和同行的同学调侃,更多的时候,他走的很快,脚步利落但并不匆忙。

路边的街灯拖曳下他长长的背影,昏黄的光线聚拢在他的身上调和成匀称的光韵。而我就踮起脚尖,双手撑着横七竖八放着各种洗漱用具的木桌,透过破旧的纱窗遥望。直到他的背影消失,还傻傻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也曾小心翼翼和室友分享过喜欢的秘密,最后不知道怎么变成了全班的“秘密”,他也成了与班上当事人“不寻常”关系名单上的异性之一,每当下课,也有好事的男生站在窗台,看到他经过一起起哄:“XX,你家某某来啦”。

那时候,每一次红着脸义正言辞地阻挠,“你们别乱说!”,心里面都在欣喜若狂地不停叫嚣:“他要是我家的多好哇!”一次一次在课本的空白处、在记事本上、在验算的稿纸上并排写着自己和他的名字,仿佛只有这样才是最靠谱的接近。

高二上学期的圣诞节前夕,我终于决定去“表白”。花了很多时间精心挑选了卡片,又花了很多时间揣摩词句,最后绞尽脑汁写了一篇英文作文表达心意。感觉当时中文已经无法表达内心的矫情和才情,或许英文才能显示一点点含金量和用心。

我以为写情书是这世上最纠结的事情,原来给情书的过程更胜。由于不敢公然跑去他班级递给他,只能满校园制造偶遇事件,还要最好是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奈何那一周我怀揣情书,满校园溜达,也没见到一个合适的场合。不是没见到人,就是见到好多人。

很多契机似乎都发生在快要放弃的时候。跨年的前一天,我终于在小卖部偶遇了一个人买东西的他。

是真的偶遇,所以我并没来得及“精心打扮”,顶着一头乱发和穿着没来得及换的脏外套见到了他,卡片和信是前几天装在口袋里的,已经有点皱皱巴巴。

是真的偶遇,我听见有人说“我帮她付吧!”并递过来20元钱,解救了咬了一大口面包在付款时才发现没有带钱的尴尬的我的燃眉之急。

是真的偶遇,我转过身去,看见他一个人站在我身后,咫尺之间,拿着可乐,准备买单。

是真的偶遇,我所有计划、安排、策划都没来得及用。

一切发生的太快,以至于我想说的“我回去给你钱”变成了“给你!”说着便把装着情书的卡片塞在他的手心;一切发生的太快,以至于我只听见一声“谢谢!”就已经落荒而。而“给你”、“谢谢”竟是高中生涯里我唯一和他的对话。

多年以后我回忆起人生中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寄出的情书,除去那些心慌、心乱、心虚之外,最大的感悟应该是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英语!后来他将卡和情书还给了我,在第二年的(其实只过了一周)的一个晚上,我独自一人在饭堂吃宵夜,我埋头吃着牛肉面,感觉有人将什么东西放在了桌子上,抬头却只看见他离开的背影,朦胧的镜片里,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被退回情书应该是件很丢人的事,可我打开那封情书却真正苦笑不得。他清清楚楚地字迹,像一个严苛的老师,工工整整地修改着我英文作文中的语法错误,还有那句“可以做朋友,但不是这个方式。

我对他的暗恋应该就到这里,之后他好像平白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遇见过。

高中时最后一次见到他,是高考的前几天。那一年,SAS袭击了全国,而我们的校园除了进出校门管得严格一点,一切都如往昔那么平静。高三的学生终于不用迎接黑色的七月,因为高考第一次提前了一个月在六月份进行。

那天,我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复习会考的生物,阳光正好,书页翻动,沙沙作响。如有某种感应,我一抬头,就看见了他。他从金色的光芒里走出来,穿过我的视线,最后又渐渐沉入那片渐逝的光芒里,直到绚烂的晚霞掩藏了最后那抹黑色的背影,恍然如梦。

多年以后,我想起他风轻云淡的一笑。因为他的笑,如此明亮,似乎整个夏日的阳光都洒在他的身上,散发着夺目的光辉。那个时候我没有明白,这就是落日的余晖,落日再美,也终将落幕。犹如他在我的心上染上的这浓墨重彩的一笔,随着时光的河流退却了原本的色彩。留下天边平淡的灰色。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后来,庆幸的是这个故事有,虽然这个后来并不如最初所愿。

高中毕业的时候,通过班长的学姐拿到了他了QQ号码,然后也有了他的电话,激动和欣喜过后我终究没有去他的大学,也没有去他大学所在的城市,不是去不了,而是喜欢这种东西只适合锦上添花,没有勇气也没有自信可以为了一场一厢情愿的喜欢堵上自己的前途。再后来,生活圈子不同,虽然依然会默默关心他的生活,但不联系才是正常的关系。

读研二的暑假,我去浙大找同学吃饭,竟然在校园里偶遇了在浙大读研的他。的确,我的眼光确实很好,随随便便喜欢一个人,就是学霸+高富帅,高考考砸了也能轻轻松松考上浙大计算机系的研究生,那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我发了短信给他,他出于好奇请我吃了饭。然后,然后他就忘了我。

直到三年以后,我去建行找舅妈的时候又一次遇见了他。缘分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我永远也无法想像,多年以后我们会在同一个城市工作,而且工作地点只有步行5分钟的距离。可是,时光,也真的是会冲淡很多东西,我再也没有什么热情去重新结识他了,也没有喜欢一个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决心。

这些年虽然没怎么联系,但是也知道他一直在天南海北的闯荡,杭州、北京、厦门、首尔,除了首尔以外,这些城市都与我有那么密切的关系,可是,我却没有再遇到他。但是在朋友圈看到他工作顺利、家庭圆满、儿子可爱,也真的感到开心。

相关阅读

手机读故事网©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