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遇见一个一眼万年的人,就像突如其来的暴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随之而来的感情就像奔腾的潮水,有太多说不出口的话,想找个地方安放这来势汹汹的情感。
有些人用音乐,有些人用诗,有些人用画。
夜夜写字,写一段段情深意长的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肆意宣泄。
所以,为什么很多传世经典的创造者,多半风流,因为一段段崭新的爱情里,才蕴藏着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
泡在爱情里的人,有无与伦比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这世间的美好和丰满,是有贡献的。
这种海啸一般席卷而来的情感,让她的文字格外动人。
她写初见时他伸过她头顶的手臂,写靠在路边点烟的他的样子,写这样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人,是怎么搅得她整日整日心绪不宁的。
慢慢的,评论的人越来越多,好奇人猜这些都是真的吗,好心的人鼓励她快去告白啊,要勇敢。
直到有一天,夜夜看到一条回复:“你说这个人我好像认识,你去的是不是XX路的XX店?”
夜夜突然有点慌,有一种被人扒光了的局促,脸颊刷的一红。第一反应是拒绝承认,可是转头又想,就让人家知道吧,说不定能就此认识。
思来想去了一晚上,夜夜在上班的地铁上回复了那条评论:“哈哈,不是哦,弄错啦。”
(5)
如果不强求结果,这世上会多出很多美好的相遇吧。
这世间有太多的道理,颠来倒去地说一些事。我计较不来对错,因为不够时间。只想在想明白和想不明白之间,找到自己的乐趣。
比如遇见一个惊鸿照影的人,就让他在心上,留久一点,再久一点,感情自始于偶然,总有一天终于偶然。而在它将散未散的那段时光啊,就是活着。
你来过,我爱过,够了。
让故事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一种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