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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我在下午1点半到了新街口的剧场,预订票的时候,发给我的信息明明写着提前一个小时取票,结果是我too naïve,小剧场根本没那么讲究,前台告诉我票还在飞奔而来的路上,让我坐在大厅的沙发候场。
我刚坐下没多久,初恋从剧场走出来,就那么从我面前走过去了。我瞟了他一眼,脸上有点疲惫,除此之外,看上去整个人状态很好。毕竟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应该很开心吧。
不一会,他又走回了剧场,感觉并没有发现我。
音乐剧一共有4位演员,其他3位都是科班出身并有丰富的舞台经验,初恋相比之下,完全是新手,但是演出效果并不逊色。他一人饰演了好几个角色,要不停换装和切换角色,中间还又唱又跳来了一段rap,我旁边的男观众都被他征服了。
说起来也是有趣,旁边的男观众不知怎么对我一眼定情,三番五次和我搭话,“我觉得男二真帅!”我脸上笑嘻嘻,心里MMP,老娘比你早好多年就知道了!
演出很棒,舞美和灯光也很漂亮,一切都很完美。我看着聚光灯打在初恋身上,几百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我的心里很感动。
我想起,高中毕业的那年暑假,初恋参加了一个商场举办的歌唱比赛,不过是准备一首参赛歌曲,他练习过度,导致嗓子受伤,于是在临出场的时候,在后台大发脾气,说音响不好,说衬衫不干净,其实就是太过爱惜自己的那点自尊心,害怕丢脸。
而今天,我看到他成长了,我看到他为了自己热爱的事业所作出的牺牲和妥协,终于,跨过漫长的落满尘埃的岁月,我年少时喜欢的人,变成了我期许的样子。
也只有这样的初恋,才是我想要与之较量的对手。如果他早就面对生活的胖揍举手投降,那还有什么意思。
晚上回家,我发了一条看剧的微博,新账号,没有@初恋,凌晨12点半,他点了一个赞。
那一天,他连演两场,但是他知道,我去看了。
如很多年以前一样,在睡前,收到了初恋的回应消息,我笑着闭上了眼睛,预感会一夜酣眠。虽然我知道,明天早上醒来,我不会看到初恋了;虽然我知道,生活并不会因为我看了一场感动满满的音乐剧,而对我网开一面。
但是我的人生,不过才翻了几页,作为一个时常雀跃的成年人,醉眼迷离的岁月和沧桑无常的世事,又能奈我何呢?
嘿,初恋,江湖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