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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皮皮虾,是一条狗。
我的血统不够纯正,因为我不是比熊,不是泰迪,不是金毛,也不是雪纳瑞,只是条土狗。
我的出身也不算高贵,是被二哈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二哈不是狗,是我的主人,因为眉心处有块看起来像是被雷劈过的胎记,有人说像哈利波特,可又没哈利波特那么帅,感觉二二乎乎的,所以就叫他二哈。
二哈姓杨,他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杨捡,皮皮虾算是昵称。
二哈是个宅男,其实这是比较委婉的说法,直白一点来说就是屌丝,而且是24K纯屌的那种,因为他没钱,既不是富二代也不是CEO,不过这一点都不妨碍我对他忠心耿耿,因为电视上不是老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嘛。
除此之外,我跟他还都爱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俩并肩作战,所向披靡,从梦想到现实,我俩都相信自己其实并不普通,只是还没到时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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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IT男兼死宅,二哈自然有他的配套属性,比如酷爱黑边眼镜和格子衬衫,算上父母和亲戚手机联系人连十个都没有,不怎么擅长跟人交流,当然,也没有女朋友。
不过,从有些方面看二哈似乎还没有宅到家,比如别的宅男要么喜欢新结恒衣,要么喜欢二次元小姐姐,而二哈喜欢郭德纲,他曾经在公司组织去泰国旅游的时候借故身体不舒服用了一周时间把郭德纲所有的单口相声全都听完了。
对了,他还喜欢做饭,别的宅男是能叫外卖绝对不做饭,而他截然相反,我记得有次他高烧烧到40度,都快死了还挣扎着到厨房踉踉跄跄地煮了整整一锅白粥。
当然,他还有其他特点,比如说从不抽烟,牌技一般,酒量差劲还有不爱运动。
其实不爱运动不算什么毛病,毕竟他虽然不瘦却也不胖,抱着我看电视的时候也能感受到他双臂还是蛮有力的。
这么说好像有点gay里gay气的,但对天发誓,我跟他绝对没有基情满满,我是有喜欢的人的,不,是喜欢的狗,就是楼下一个妹子养的博美,她叫曼曼。
我跟曼曼相识在一个美丽的午后,我有午饭后散步的习惯,那天我跟平常一样在小区里溜达,忽然听到一阵激烈的狗叫声。
我循声望去,不由得皱了眉头,那叫的跟死了爹似的正是一楼老王头家的松狮,外号大狗熊,它对面,一条博美吓得瑟瑟发抖,眼泪汪汪。
小区里的人都知道,老王头就是那种社会新闻里常放的坐公交逼人让座的主,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大狗熊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区里凡是比它体型小的都被它欺负过,这博美大概是刚随主人搬过来,不了解情况,还好被我碰到了。
我走过去,汪汪两声,意思是“大狗熊,没事在这吱哇乱叫什么,不知道大家要午休吗?”
大狗熊见我过去,叫的更欢了,它说:“皮皮虾,没你事,识相的就滚远点儿。”
我平生最恨别人不给我面子,尤其是在可爱的女生面前,叫了几声,把我的哥们全都召唤过来了。
大狗熊跟它的主子狼狈为奸,很多狗早就看他不顺眼,而我天性大方,在二哈把我捡回来之前就爱交朋友,跟了二哈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都乐意拿出来分享,所以,一听到我的叫声,不一会儿,老王头家门口就聚集了二十多条狗。
大狗熊算是彻底没脾气了,我在兄弟们的注视下摇着尾巴把博美送回了家。
在家门口,她告诉我她叫曼曼,我说我叫皮皮虾,她说这名字一点都不适合我,我应该叫英雄才对。我咧嘴乐,说,好,以后你就叫我英雄哥。
3
在大部分人眼里,二哈应该都算是人畜无害的那类,在他身上似乎就挑不出什么明显的缺点,不过我不这么认为。
我觉得他最大的毛病就是太善良了。
我这么说可能很多人要吹胡子瞪眼睛了,善良也是错?
善良当然不是错,可要是一味顺从,不懂拒绝,那就非但难为自己,也容易把对方惯的不成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