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之间,从来不存在爱情,只有我一人的独角戏,不知不觉,便唱完了全局。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多云
【1】
我原以为忘记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记住是一瞬间的事。
可当我亲身经历后,我才明白,记住也是长久的。尤其是我这种没有多少回忆的人,靠着自己不断地回忆和创造,来满足内心的需求。
今天,我遇见他了。公司需要有人配音,而他恰恰是同事找的那个人。我也是奇怪,声音好听的人那么多,为何偏偏是他?
时隔多年后的见面,我认出了他,他没有认出我。那个令我日日夜夜牵挂的身影以及午夜梦回时也响彻在我耳旁的声音,离我这么近,又这么真实。
我远远地看着他,似乎想要从他身上找到一丝七年来的变化,没有,一点也没有。除了年岁的增长。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磁性又温柔。同我每日重复播放的旧时音频一样,一次又一次,让我着迷,让我疯狂。
只是,七年过去,二十八岁的我还是没有走向他的勇气。我转身回到办公室,不再关心他与同事的交谈。
“叩叩叩…”几下敲门声以后,从门口探出了一个脑袋,“雯姐,看见那男的了吗?”
她边说话,边眨巴着眼睛,“声音可好听了呢。”
我笑了笑,当年的自己不也是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吗?乃至过去了这么多年,他的声音还如此清晰,只需几个字,她便能分辨出来。
“雯姐,他的声音我好像在哪里听过。”她皱着眉头思索的样子,令我心底一阵不安。生怕自己的秘密被宣告于天下。
尽管焦虑不安,我仍表现得云淡风轻,“慢慢想。”
直到她关闭这间办公室,我才放松地喘了口气。
在哪里听过,自然是在我这里。多年以来,每天听他的声音,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我想记住他。而记住一个人,只有不停地回忆。于我而言,只有那些老久老久的音频能提醒我过去和他的存在。
【2】
七年前的秋天,我二十一岁,在读大三。也是那一年,我遇见了他。
当时刚刚国庆收假,我们开始了新一个月的作业。这一期还是以老年人为主题、以老年人为受众拍摄几分钟的短片。
组内商议决定,跟上一期一起做成一个栏目,只是在形式上做了微小的调整,将上一期的话题“高血压”换成了“糖尿病”。
策划ok,接下来就是寻找可以提供做饭的民宿。这个任务,由我和另一名同学共同完成。因她信号不好,联系预订的事宜都落在了我的身上。
从房子的图片可以看出,房东应该是一个很有欣赏水平的人。客厅以白色和灰色系列为主,偶尔点缀着几缕薄荷绿。餐桌和茶桌上各摆了一瓶熏香。房子是上下两层,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两个卧室加一间浴室。
对此,我十分满意,直接下了订单。在我收到平台短信几分钟后,有一个陌生来电,号码是成都本地的。
在短暂的犹豫后,我接了。
“喂…”磁性的男音从听筒里传来,我置身于他无意包裹的温柔之中,没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