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格外冷,在这座很少下雪的城市,很意外的落下了巨大的雪花。
我出生在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城——滕州,我所有的一切都跟这座城市有关,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也许将来,我也会被埋葬在这里。
我下了班游荡在这座城市的繁华街道上,五彩的霓虹忘我的闪烁,雪花从天空争先恐后的坠落,奔赴未知的盛宴,纷纷扬扬的落在我的肩膀和头发上,落在这座城市的地面。
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canong吉他版的铃声,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换过,是沈雪打来的。我接起电话,听到她兴奋的告诉我,说她拿到了国外学校的offer,说她想见我,想跟我共同分享这喜悦。她遇到开心的事情总会第一时间告诉我,这让我感到高兴。
那是我工作的第一个年头,租着廉价的房子,刚刚拿着三个月可怜的薪水度过艰难的实习期。我跟沈雪约好了在香吉士餐厅见面,那是一家高档的西餐厅,如果不是为了沈雪,我大概永远不会踏入这样的场所。
我很早赶过去,裹着黑色的风衣站在雪地里等她,大概六点钟,沈雪赶了过来,一如往常的样子,肤色白皙,头发简单的散在肩上,素面朝天,除了口红我看不出她有认真的化妆过,口红的颜色还是我很久前送她的那种。
她朝我浅浅一笑,“等很久了吧”。
“没有,我刚来。”我一直都这样回答她。
我们面对面坐着,大部分时候是她在说,我在听,她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她一直说,说了很多,憧憬着德国的美好生活,她跟我讲德国的莱茵河、摩泽尔河谷、布吕尔梦幻乐园、海德堡城堡……还有许许多多我不知道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她说她一定要去这些地方。后来她又讲了一些我没有听进去,我就那样看着她。像亨伯特看着洛丽塔那样望着她,我也和亨伯特一样肯定,像自己必死一样肯定,我最爱的就是她。一生一世,全心全意。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但我只望她一眼,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
“你不开心嘛。”沈雪伸出手在我面前晃动,“你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
“没有,我为你感到高兴。”我故作轻松的笑了笑。
人人都说我和沈雪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她几乎认识我所有的家人和朋友,我也一样。我见过她穿的每一件衣服,每一双鞋子,我记得她换过的所有发型,我熟悉她饮食的习惯,知道她喜欢吃的每一种食物,讨厌的每一种食物,我熟知她最喜欢的所有电影,看过的所有书籍。她就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她开心的时候我跟着开心,她皱着眉头的时候我会跟着难过,她说天上星星好看,我恨不得从天下摘下来给她,但她说她要走了,这次我却无动于衷。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属于我,她太优秀了,而我什么都没有,带她吃一次这样的餐厅都要省吃俭用一个星期,我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
我是个生活中的失败者,我是个渺小的loser,我是个每月拿着几千块钱工资艰难度日的普通白领,我租着廉价的房子,住在地下一层,每天算计着生活开销,用大宝SOD蜜,最喜欢吃吃路边摊,穿很多假冒伪劣的faker,我是这个世界上所有普通平凡的男人中的一员。
而她不一样,她是沈雪,她又漂亮,又温柔,家境好,又非常的聪明。如果不是因为从小就认识的话,我的圈子里永远不会有沈雪这样类型的女生。
这让我感觉沮丧和绝望,我根本开不了口,开不了口让她留下来,我根本没有提这个要求的资本和权力。
沈雪带着一脸无邪的笑容对我说,“我4月1号那天要走,你会来送我的,对吗。”
“当然,我一定会去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嘛。”我回答她。
“我不太喜欢你这样客气的口气,显得我们有距离。”沈雪皱了一下眉头。
“我们之间,本来就是有距离的。”我面无表情的说出了这句话。
沈雪愣住了,她开始低着头喝东西,我们两个开始沉默,空气似乎凝固住了,我从来没有觉得时间变得这样缓慢。
我能看出沈雪还有话想说,我也是,可是我们谁都没有开口,我们就这样任时间流淌。过了一会,沈雪说,“我们走吧。”
我说:“好。”
我结了账,虽然有心理准备,但那些数字还是让我觉得很不自在。我双手揣在大衣的口袋里,沈雪走在我的身后。走了一段路,我发觉有些不对劲,转过头一看,沈雪站在离我大概十米的地方站在那里,她的眼睛里,在路灯的照射下,闪烁着明亮的东西。
“你为什么走这么快,你就不想和我多呆一会吗,你就不能回头看下我吗?”沈雪朝着我双手掐着腰有些生气的说,“你就这么不在乎我吗?”
虽然她是在生气,可是我觉得她生气的样子可爱极了,我说,“那我站在这里等你好吗。”
沈雪小跑过来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双手环在我的身后,我感到有些意外,她从来没有这样抱过我,我也把手环过去,抚摸着她光滑的长发,这时候我分明听到她说:“今晚我不想回去了。”
我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即便我是个傻子,我也听得出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碰过沈雪,她对于我来说是圣洁的,干净的,美好的,是不可侵犯的,她是我锁在心室里的秘密,是我在这座冷漠的城市唯一的信仰。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跟沈雪做那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