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那年,宿舍门口,我遇到王炜,他正和一个女孩聊得火热,他冲我笑,都说笑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可他那飞扬的笑容却让我有些反感。
他的头发卷卷的,虽只穿着白色T恤和仔裤,却是掩饰不住的潇洒和俊逸。
和他对视的一瞬,有什么东西丝丝缕缕涌上心头,压也压不下去,是嫉妒混杂着自卑,尽管我不愿意承认。头却不自觉地低了又低,低到了尘埃里。
晚上,宿舍马哲他们凑到王炜旁边,欣赏他的苹果笔记本,而我自己坐在床铺上。在那个苹果并不普及的年代,他已配齐全套,且都是顶级配置。
王炜的笔记本一直在播着歌,优美的旋律和谈笑声夹杂在一起,太过嘈杂,我戴上耳麦,摸着手机,自嘲地勾了勾嘴。
一部最普通的手机,是县城工作的二伯送的,于我,已极其珍贵,我知道,供我读书,整个家庭已不堪重负。
我用被子蒙上头,隔绝了这个世界,像是一只蜗牛,只有躲在坚硬的壳里才会觉得安全自在。
01
进入四月,春天真正来临了。迎春花悄然绽放,淡淡的黄,毫不张扬,却散发着蓬勃生机。此时,我的大学生活,也渐渐步入正轨。
我没有过多的时间沉溺,日程安排很满,上课,图书馆,家教,三点一线的生活。
虽然忙,却充实。仿佛那个自尊的、怯弱的灵魂,在新知识日复一日的冲击下,又有了新的追求与蜕变。
只有每次看到林雪,我平静的心,才会像投入石子的湖水,波光潋滟。
林雪喜欢到宿舍找王炜,他们都来自北京,每次看到我,她总会热情地打招呼“才子,还看书呢?”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知为何,我欢喜她叫我时的声调,喜欢她高高翘起的马尾辫,更留恋她在我身侧翻看书名时那淡淡清香。每次和林雪目光相对,我的眼神都会躲闪,心脏也砰砰乱跳。
林雪造访频率更密了,她和王炜似乎是在恋爱。我明白,我和林雪不可能,可每次看到她和王炜眉目传情,我的心还是不可遏制地疼。
她是我的星空,我只能仰望,却无法企及,但我仍珍视星空的璀璨。
周末晚上,我家教回来,他们正躺在宿舍调侃,平时我通常带着耳机,可那天我听到了林雪的名字,就只戴了半个耳机。
“林雪是挺好,可我总觉得我对她不是爱情。”那是王炜清朗的声音。
不知为何,我突然窜起了怒火,话像泥鳅似地滑到嘴边,“不爱,就别老招惹她。”
那一刻,喜欢一个人,仿佛拥有了对抗一切的勇气。
“我怎么招惹她了”,王炜的口气也很生硬,听得出来他既莫名又生气。
“谁招惹谁知道”,我忿忿地说,并不打算示弱,他们亲密的模样不时浮现在眼前。
那场宿舍里的不大不小的争执,终于在王炜的沉默中终结。
我永远也无法理解像王炜这样的人,他像是上天的宠儿,只要他想,他可以轻松地和每个女孩都走得很近,但又可以很潇洒地说不爱,我不知道是他终究没有动情,还是就是滥情,终究我们是属于两个世界的。
但光总聚集在他的上空,而我的星球上连反射光都如此稀缺,这让我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冷。
03
那次争吵的阴影很快就过去了,毕竟都是成年人,但我和王炜之间始终是疏离的,我也说不清是因为林雪,或因为我对他本能地抵触。
大二下半学期,我、王炜、同宿舍马哲都报名参加了大学生编程大赛,而我意外地获得了金奖。
整个晚上,我的心都在欢快地跳跃,盘算奖金如何分配,自己的生活费,给奶奶买药,给妹妹寄点钱……
我的喜悦,未分享他人,除了父母,又会有谁真正为你开心呢。晚上临睡前,我才发现王炜发了短信,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金奖啊,厉害,我上铺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