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已经失忆半年了。我的生活每天靠记事卡片来维持。
这是一种规律的人生,象复印机一样,每天如此(是每天如此吗)。我不知道我以前的生活是怎样的,想不起来了。
早上醒来,我掏出第一张卡片:刷牙洗脸,然后吃早餐。刷了牙洗了脸,坐在餐桌旁,烤好面包片,抹上黄油,再做一杯咖啡。我现在喜欢喝浓咖啡,尽管医生并不建议我喝浓咖啡。也许我以前就喜欢喝浓咖啡,但也许相反。谁管它。
第二张卡片:给门前的花浇水。我养了12盆花,都长得很好,有的开花了,有的没有,但没开的总会开的。我在每一盆花上都挂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它们的名字。给花浇水是一件愉快的事儿,你仿佛听到它们生长的声音,看来它们不只在晚间生长,白天也长。
第三张卡片是提示我读书的,最近我在看的是一本小说,叫《天堂之火》,这是一个英国女作家的书,她写了一个男孩子的成长史,这个男孩子是亚里斯多德的弟子,他12岁就在生平第一次决斗中砍下了对手的头颅。我每天上午可以阅读20页,但第二天我就把这20页的内容全都忘掉了,为此我每天结束阅读时都要用铅笔写下一句话,概括这20页的内容,昨天我写的是“他十六岁成为摄政王,代理国王管理马其顿”。你知道,阅读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事。有时候我放下书,会想到我失忆前究竟是谁?是一个大人物吗?是一个政要或者一个成功的商人或者一个谨慎的事务官(我的一些生活用品,比如餐具,相当精美,应该很值钱)?或者,只是一个靠领救济维生的潦倒之徒(当然不是)?不知道。从现在的情形看,我的日子还过得去,不缺钱花,我的银行户头里有一大串数字。
阅读结束就已经差不多中午了,我从口袋里掏出第四张卡片,它告诉我应该到哪里去吃午饭,从我家出来往左边走150米有一家餐厅,做的是土耳其菜,这些中东厨子做的烤茄子很好吃,还有酸奶;从我家出来往右边走180米是一家墨西哥餐厅,那里有很好的龙舌兰酒和美味的烤乳猪,当然还有莫名其妙的恶心菜式,比如猪屎豆汤和炸蝗虫,那些大胡子厨子也会像中国人一样把邪恶的蛇做成菜。
我那天去吃的是土耳其餐厅,他们给我弄了一盘子糊糊,里面拌着牛肉粒,吃着还行。
我回家。我回家要靠第五张卡片指引,因为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所以他们通常会远远一指我家的位置。他们一本正经的热心表情之后肯定都在可怜我或者嘲笑我,不过这些念头一闪就不见了。我回到家,感到困了。我有午睡的习惯,会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半。午睡是不需要写在卡片上的,沉重的眼皮会自动提醒我。
我入睡很快。我听着墙上那架钟表的滴答声,通常在听到第六声和第七声时,我就睡着了。
闹钟三点半准时把我叫醒,那是模拟布谷鸟的连串啼鸣,如果此时我恰好在做一个简短的梦,这铃声听起来就象藏着另一只发情的动物。我看第六张卡片,是海边慢跑。我慢条斯理地换上运动装,去海边跑步。
我跑到海湾边,海湾里停着白花花的数不清的帆船和快艇,一位老太太和她的一只白猫坐在一条长椅上,我跟她打了个招呼,虽然我并不认识她,但她也许认得我。
当我跑回来时,看到她跟一个女的在说话,那女的显得很高兴,看来她们在聊愉快的事情。
我的第七张卡片记录的是我的晚饭,如果我中午去的是土耳其餐厅,晚饭就应该去墨西哥餐厅。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记在第八张卡片上,我喜欢的节目有三个,分别是:晚上8点半的时事评点、十点的财经深谈和十一点半的晚间脱口秀,那个秃顶男人总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把人逗得格格直笑。
我的生活都写在这八张卡片上,我原来还有一张卡片记着我的几个朋友,后来他们不再打电话来了,我就把这卡片丢掉了。
其实,即使是失忆者的生活,也还是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平静。比如晚上你正在看时事评点时,却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个男的,让我明天九点钟去趟金融中心,说有一笔钱需要我签收到帐户里。我问是什么钱,他说是我以前投资的红利。我把这件事记在一张新卡片上,这张卡片是白色的,临时性事务我用白色卡片。那八张卡片我用的是蓝色的。
第二天8点15分,我觉得该去金融中心了,今天看来不能给门前的花浇水了。我打开衣橱,从三套做工都很考究的西装里挑了一套白色的。我虽然失忆了,但还是个体面人。
在金融中心的签收事宜非常顺利,这是一笔不小的钱。为我办理签收手续的是一个小伙子,干净整洁。我们道别后我上了电梯,电梯从37层下行,到18层时,上来一个跟我穿一模一样白色西装的人,我们彼此看了看,都为对方的衣服笑了一下。我们并没有说话,他跟我年龄相仿,看样子是一个性格沉稳的人。
我们走出金融中心大厦,那个跟我穿一样白西装的人向另一个方向走去,我走向相反的方向,我想到街口叫一辆出租车回家。
这个时候,有个人忽然搂住了我的肩膀,我以为他是我的一个老朋友,就朝他笑了一下。他把我带到街角,我忽然觉得心脏那里被什么东西击中了,我不由倒在地上,我忽然意识到我要死了,这时候我的记忆忽然清晰起来:我的12盆美丽的花儿还没有浇水,我银行里还有那么多钱没有花掉!
我睁着眼。但是我死了。
2.
4月1日早上醒来,琼斯太太发现自己失忆了。
这一天是愚人节,但她断定这决不是一个玩笑。
琼斯太太不认识所见到的任何一个人,他们却都认识她,跟她打招呼。“有谁会跟自己的记忆开玩笑呢?”她颓唐地自语。
早上睁开眼睛,她就觉得不对劲儿,她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她在那张宽大的铺着雪白被单的床上想了十分钟,想不起自己是谁。
她去看医生,医生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告诉她:太太,你得了失忆症。
她用探询的目光看着医生,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值得信赖。
“就是说,你只记得当天的事,一觉醒来,一切都是新的。”他的目光中充满对自己判断的自信和对患者的无限同情(但又爱莫能助)。
琼斯太太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出了医院。
回到家后,她坐在摇椅里,等待阳光一步步从阳台转到室内。阳光到了哪里,她的眼睛就跟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