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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懒虫,起床了。”一阵温柔的充满磁性的声音把我从梦中唤醒,我懊恼地伸了个懒腰,准备躲进被窝里继续睡觉。
咦,等等,这个声音……怎么会有男人在我家里?
我一下子清醒了大半,却不敢睁眼,难道是歹徒入室抢劫?
他要劫什么,劫财还是劫色?
“还不起床,是不是想尝试一下我逼迫你的滋味呢?”我感觉到这个男人在朝我走来,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抓紧了被子,哆哆嗦嗦地睁开眼,却发现了一张干净俊俏的脸在我瞳孔前越来越大,直到――一个吻落在了我的嘴角。
我就这样被人劫色了,这可是我的初吻啊!
“啊――”我大叫了起来,推开我床边的人便酿酿跄跄地朝房间外跑去,一只温暖而有力的手把我拉了回来,我跌入一个怀抱之中。
“你怎么了,我吓到你了?”
我抬头,看清了这个男人的样貌。
“程希?”我忍不住惊呼,眉清目朗,身形修长,可不就是我笔下的漫画男主吗?
哦。天呀,我一定是疯了。
这个男人嘴边笑意不减,说:“胡小兔小姐,我不喜欢你这么叫我,还是叫我小希吧。”
啊勒,这个称呼怎么这么熟悉?这不就是我漫画故事里的女主对男主的爱称吗?
程希拉着我坐下,我木然地望着他。
“怎么,是你把我创造,现在你却怕我?”
我紧张地咽了一口唾沫,开口说:“你,你是怎么从纸上出来的,而且,还这么真实?”
“你在我身上倾注了太多心血,所以,我现在是你男朋友!”程希嘴角一勾,露出两个酒窝。
我一定是太累了,所以才会出现幻觉。天呀,我这么缺爱的吗?我闭上眼睛,眼前渐渐浮现了一个同样有酒窝的男孩的脸。
那是他十七岁的模样,他叫林小林。
其实吧,作为母胎单身到现在的我,也不是那么冷血,我也是有过一段青涩的喜欢的。
只是喜欢。
我喜欢了林小林五年,跨越了高中到大学的五年,可是那个缺心眼儿的并没有和我在一起,浪费了我整个青春的感情,导致我再也没有当时的力气去喜欢一个人了。
虽然这样,我也没有怪他,毕竟这份喜欢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啊,也只是我在留恋。
之后我做了漫画手,每一个作品里的男生都有他林小林的影子,特别是程希。
所以,这就是我胡思乱想的理由吗?
我克制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要清醒一点,现实一点。
可是之后的事情改变了我的想法,当我看到桌子上热气腾腾的早饭和厨房里程希忙碌的身影。
这种感觉还不错,我庆幸把他写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你呀小兔,你看看作为一个女生的屋子怎么就能这么乱呢?冰箱里面也都是速食食品,这客厅的灰都积了一层了吧。”程希带着口罩边打扫边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