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记忆消失之后

2019-07-23 15:02:53 作者:鄂佛歌

第一章情人还是敌人?

我要去抓个野人回来!——我要去抓两个野人回来!——为什么我干什么你就要干什么?成心?——为什么我将要干什么你马上就去干什么?故意?——你讲不讲道理?——你才不讲道理!——不服?继续?——不服!继续就继续!

于是两人站起,抖落身上的灰尘——其实跆拳道馆的地面,铺的是柔软的橡胶地板,勤劳的保洁阿姨每天打扫七八遍,来上课的学员都不准穿鞋,地面根本没有灰尘——紧紧腰带,掸展道服,摆开架式,一个喊声噢,蓄蓄体力,一个喊声啊,提提精神,然后又打了起来。

打架的是一对年轻男女。

男的叫徐逆,女的叫慕孜,两人都是某生物科技集团的高级研究员。两人就是一对互为天敌的战斗冤家,偏巧本事还不相上下,偏巧两人的爱好兴趣还总往一块扎,偏巧两人还经常在跆拳道馆不期而遇,所以就有了N多决斗的机会,但往往谁也赢不了谁,谁也不服谁。假如一方输了,则提出再战,直到赢了对方才肯罢休。另一方却又不干了,于是接着再打。就像今天,跆拳道馆都闭馆了,两人还在打,保洁阿姨催了几次无效,就把钥匙给他们留下,自己先下班了,临走时还念叨:“老婆打汉,金银满贯;男人打老婆,小米没一颗。”

在公司里,两人一样战斗不止。

这段时间,关于西北部的莫斯瓦山原始森林里时有野人出没的新闻被传得沸沸扬扬,徐逆和慕孜又坐不住了。他俩最近正好在研究关于新物种基因变异的课题,结论竟然不谋而合,都认为应该有一种类人生物的基因可以提高人类自身的免疫力。如果找到这种生物,就能通过基因改造研发出能够抵抗多种血液病的有效药物,比如白血病,甚至能攻克艾滋病。这又引发了两人的战争。

公司里的同事们都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他们觉得徐逆和慕孜是表面上的敌人,精神上的情人。对此,两人都表示了坚决的反对,徐逆说,我宁愿娶头猪也不可能娶她!慕孜说,如果世上的男人都死光了,我就进庙当尼姑!

天已完全黑了,两人还在打得如火如荼,连开个灯的空都腾不开。此时,两人紧抱着滚在地板上,都已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狼狈不堪。徐逆的道服被撕破了,整个前胸已敞开;慕孜的头发乱成一团,有几缕遮住了眼睛。两人都咬牙切齿,仿佛真是对不共戴天的仇人。

终于都筋疲力尽了,但仍不放开。徐逆压在慕孜的身上,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心情,他腾出一只手把散乱在慕孜脸上的头发拨开——滚蛋,不要动我头发!慕孜吼道,使出浑身力气想把徐逆推下去。可就在这时,徐逆不知是哪根神经错乱了,猛然把头伏下去,用嘴堵住了慕子的嘴——唔!慕孜发着含糊不清的呼叫,用拳头狠狠地砸着徐逆的背。——哈哈,你认输了?——想得美,你才认输了呢!——那你怎么皱眉?疼了?——滚,你才疼!——哈哈,你是处!——滚,你才是!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处,慕孜反守为攻,翻身把徐逆压在身下。

尽管有了这层关系,但两人对彼此的态度并没发生质的改变,貌似刚才的融合,只是换了个方式在战斗。战斗完了,徐逆把跆拳道服扔在一边,拿过自己的衣服往身上穿着,今天你不算赢!——哼,反正我没输!慕孜把跆拳道服展开抖了抖,恶心死了!揉起一团,扔进了垃圾筒。

出了跆拳道馆,分别的时候,两人仍是没有一点柔情,只有怒目而视,连声招呼都没打就各奔东西了,和以往没有丝毫区别。以后还是各上各的班,各过各的生活,各玩各的,时时处处仍在明争暗斗互不相让,不过再偶遇跆拳道馆时,除了拳脚上见个高低,还要在身体上分个上下。但稀奇的是,始终没有擦出爱情的火花来,两人的性行为仿佛就是一场特殊的斗争,只是为了证明谁的实力更强大而已。

第二章地重要还是种子重要?

九个月后,慕孜生了孩子。叫他慕徐吧。慕孜说。可是徐逆不同意,历来孩子都是跟男方姓,必须姓徐!看在你辛苦一场的份上,可以叫他徐慕,要惹我生气了,就连你慕字都不带,叫他徐顺,一顺百顺,六六大顺。——不行不行坚决不行!刚生产完的慕子从病床上费力地直起上身,凭什么呀?孩子是我怀胎生出来的,与你有个毛关系?徐逆反问:地重要还是种子重要?有种子没地,我栽在花盆里照样能发芽;有地没种子,给你浇上一泡大粪也长不出一根毛来!

两人争执不下,若不是慕孜还不能下床,两人非得打起来不可。

医院的护士都在掩嘴偷笑,都以为这是小两口在打情骂俏呢。

可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还没结婚。慕孜发现自己的身体有异常时,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做为生物领域的高级研究员,几个月没来例假,她竟然没注意到。不来就不来,不来正好,省得麻烦!后来徐逆看出来了,指着慕孜大声嚷道,你必须请假回家休养,别把我的儿子弄坏了!慕孜反驳,这是我的孩子,我想怎么着是我自己的事!谁承认是你的儿子了?你让他叫声爸爸试试?

他俩就在公司里,当着同事们的面吵了起来。其实在这之前,同事们问过慕孜啥时结的婚,怎么突然之间就怀孕了,总是被慕子几句呛回来,管好你自己的肚子就行了,别老惦记别人的肚子。听到他俩吵,大家才明白,原来慕子怀的是徐逆的孩子。可是没听说过他俩结婚呀?噢,可能是隐婚。毕竟斗争了这么多年,突然止息干戈握手言和,会被同事们笑话的。正好,省了一份礼金。

于是,慕孜一直工作到羊水破了才住进了医院。很顺利,基本没怎么费力,孩子就呱呱坠地了。据大夫说,这得益于慕孜每天的运动量。如果慕孜早早就歇下了,生产就不会这么容易。有些妇女一怀孕就像是做了多少利国利民的好事一样,让老公和婆家把自己当成神一样地供起来,每天好吃好喝睡大觉,最后孩子体重过大,不能顺产,只能剖腹。

关于孩子的姓氏归属问题,两人展开了激烈地唇枪舌剑,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后来徐逆采取了迂回策略,找了相当硬的关系,又骗取慕孜在结婚申请书上签了字,偷偷地就把结婚证办了。随后,他趁着慕孜坐月子的期间,跑到派出所把孩子的户口落了,名字是:徐慕——这次改不了了,徐逆首战告捷。

住了二十来天院,慕孜说,坐月子规定一个月是毫无科学依据的,是女人自己给自己编的一个不想工作的借口罢了,就出了院。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孩子的姓氏问题,可是孩子已经姓徐了。她只能跑到派出所,好说歹说在孩子户口的曾用名一栏里添了个新名字:慕徐。为了表达她对徐逆的不共戴天之恨,她把孩子送给了她妈抚养,不让徐逆见孩子。徐逆似乎对此并无兴趣,他只要孩子姓徐就是最大的胜利。

况且,他已计划要去莫斯瓦山的原始森林里寻找野人了。

与此同时,慕孜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她也要去寻找野人,绝不能落后于徐逆。发现新物种,一直被认为是生物界最骄傲的事,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会被载入史册的,何况是发现具有高等智慧的类人生物呢?如果能顺利地找到野人并能对其展开全方位的研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很有可能得诺贝尔奖的。那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全人类的事。

慕孜不眠不休地研究着莫斯瓦山附近的地貌特征,给自己规划了一个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超级方案,购买了各种装备和补给就出发了。当然这一切都在暗中进行,不动声色。她向公司请了长假,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说世界不很大,我想去拓展,关键是听说珠穆朗玛峰上有一种不需要氧气就能存活的动物,不可错过,错过肯定拍大腿。

然而徐逆并没有被她蛊惑,他的目标早已锁定:莫斯瓦山原始森林的野人!

同事们私下里议论,他俩肯定是去度蜜月了。他俩总是那么忙,连生孩子都那么匆匆忙忙,以前估计没怎么好好恋爱,现在要补上。

第三章抓野人不如捉鬼靠谱!

徐逆的准备很充足,水,葡萄糖,压缩饼干——维持生命的必需品;匕首——以防各种毒蛇猛兽的袭击;卫星手机,太阳能充电宝——便于及时与外界保持沟通;GPS导航仪——以防迷路;一支麻醉枪,十发麻醉弹——这是关键装备。他是个生物研究员,不是猎人,猎杀不是他的目的,活着的,生命体征健康的,肢体完好的野人才更有价值。

他驱车到了莫斯瓦山下,到附近的村庄打听了一下,问他们见过野人吗?有的说见过,有的说没见过。说见过的就向他仔细描述野人长什么样。有的说头发长长的,有的说脸黑黑的,有的说个子大大的;有个老汉指着徐逆说,对,和你的身条差不多!

村民们对于野人的印象五花八门,徐逆以为,他们大概都是道听途说的,没人亲眼见过。不过有个特点却是大家公认的,就是野人跑得快,攻击性强。但野人一般不攻击人类,主要是跑,跑不过才攻击,倒没把人伤着,抽开空就跑,几个起落就无影无踪了。

徐逆再不迟疑,背起装备,就向原始森林进发。

他平时喜欢探险,深山峡谷,绝壁陡峰,荒野戈壁,无人区,大沙漠,古墓洞穴……几乎都去过了,而来原始森林还是首次。来之前他做足了功课,上网查了各种相关资料,学习了若干著名探险家的丛林生存经验,所以他并不胆怯。他采用了逐步深入的策略,即每往里走几里地,就停下来休息两天,静等着野人的出现。

开始的时候,森林里的树木稀疏,地面平坦,还有汽车碾出的道路。徐逆想,野人不可能出现在平坦的道路上等着人们来抓他,离道路越远的地方才越有可能遇到野人。于是他选取了与道路垂直的方向往深林里走。树木渐渐地茂密了,越往里走越茂密,遮天蔽日,连太阳也极难看到。他整个人就像陷入一个用各种植物编织起来的大网当中,无边无际,走不出去,又挣脱不了。因为树木遮挡了天空,GPS并不能实时显示出具体方位。地面也不再平坦,高高低低的,被半人多高的荆棘林掩盖了,一不留神就会一脚踩空掉入某个坑里。徐逆的脸上,裸露的皮肤上,到处都是被荆棘划伤的痕迹,有的新鲜血红,有的结了硬痂。

徐逆走了半个多月,补给已不多了,可是不仅没遇到两条腿的野人,就是四条腿的野兽也没见到,倒是有各种他不认识的鸟雀在林中叽叽喳喳地飞来飞去——他妈的,又让自媒体给忽悠了!徐逆愤愤地骂着,来原始森林抓野人,还不如去坟地捉鬼靠谱些。

最恼人的是那些诸如蚂蝗之类的嗜血昆虫,它们时不时地在荆棘林中袭击着徐逆的双腿,甚至有的顺着裤腿窜到了他的大腿根,如果不是他发现得及时而予以沉痛的打击,对付慕孜的那根宝贝利器就要夭折了,那她以后不更为所欲为了?徐逆忽然莫名其妙地有些思念慕孜。不想她不想她!她算老几?徐逆拼命地摇着头,把慕子的形象赶出脑海去。

他在一颗大石头上坐了下来,整理一下行囊,拿出手机试图搜寻信号,忽然听到嗷呜嗷呜地叫声,伴随着树木的折裂声,就见一头大棕熊走了过来。徐逆大吃一惊,浑身一抖,手机就掉到了荆棘丛中。他顾不上去捡,急忙伸手到腰间取匕首,可是匕首没有了——什么时候遗失的他都不知道。此时他没空想这个问题,因为熊已经扑向了他。他只能跳起,拔腿就跑。

有人说遇到熊不要跑,要么装死,要么爬树,但是研究生物出身的徐逆明白,这纯粹就是一句扯得蛋疼的话,熊不仅会爬树,而且爬得比你快!熊不吃死人?那是不饿!所以徐逆想都没想就跑了,好在他知道熊跑的速度并不快,而他经常健身,体格健壮,百米跨栏,他称第二,刘翔不敢称第一——好吧,有些夸张,总之他跑得很快。

他跑出很远才停住,回头看到那头棕熊叼着他的背包走了,大概它嗅到了里面有可吃的东西吧。背包里面除了吃的,还有徐逆的所有装备,尤其是那把麻醉枪,是他在丛林当中赖以生存的基本武器。徐逆暗叫一声苦,料到此次探险只能无功而返了。等到熊走远,他垂头丧气地返回到那块大石头跟前,弯下腰在荆棘丛中摸了半天,终于摸到了自己的手机。

可是,它已被熊踩得四分五裂了。

第四章慕孜!慕孜!――徐逆!徐逆!

回吧,徐逆别无选择。

他试图凭借着记忆寻找来时的路,可是他过度地依赖现代科技的导航系统了,来时没做任何的沿途标记,走来走去,走到天黑,走到筋疲力尽,发现自己好像只是在原地打着转,周围的环境没有发生明显地变化。他原本还想依靠太阳来辨别方向,可是太阳不是静止不动的,走得比他快。况且,在这片森林里,能见到太阳的机率并不大。

他不得不承认,他迷路了。

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导航,没有任何现代物品,徐逆只能以原始人的身份和这片庞大的森林做斗争了。他骂了几句粗话,大叫了几声,捶打了一阵树,咒了一会儿慕孜,就开始思索以后的生活。

首先要解决的是吃的问题——原始森林里不缺的就是可以烹饪成美食的各种珍稀动物。可是小的动物跑得快,他追不上;大的动物主动送上门他却斗不过,还得随时防止被他们吃掉。所以他就经常在森林里奔跑,有时追赶小动物,有时被大动物追着跑。久而久之,他的腿部肌肉就变发达了,粗壮健硕,而且由于长期地在荆棘丛里穿梭,皮肤越来越粗糙,越来越硬实,那些荆棘就伤不到他了。

因为在人类社会里生活过,徐逆始终保留着使用火的能力,击石取火,钻木取火,他都精通,所以尽管如此艰难,他还没沦落到吃生肉的地步。为了使烹饪出来的肉食更加美味,他到盐碱地里撮一把土,在溪水里淘取一些盐份做为佐料。

不过他吃的最多的还是各种野果,森林里到处都是鲜艳欲滴的野果,香甜可口,汁水丰润。到了冬天没野果又抓不到小动物的时候,他就只能吞咽树皮和草根。慢慢地,他的喉咙和胃就适应了这些食物,反而觉得那些新鲜的野果太过细嫩了,没嚼头,就像吃鸡肉要吃老道的笨鸡肉,饲料喂养出来的肉鸡还不如面饽饽。

其次是穿的问题——自己的随身衣服逐渐地都破了,以至后来穿不成了,他就裸着,反正也没人看,没人夸他大也没人嫌他小,动物们看了也不笑话。但随着天气转凉,不得不穿,他就用树叶藤条编织成衣服来穿,首要的是要保护住最敏感怕冻的地方——尤其是对付慕孜的利器,更要当成重点保护对象。

最后是住的问题——这个简单,找了个现成的山洞,运用人类的智慧做了一扇结实的木门。木门上布满了削尖的竹箭,野兽过来想拱开木门,碰到竹箭,着了疼,就只能怏怏地离开——是的,他不得不回到石器时代,竹箭是用他打磨好的石刀削尖的。他有两把石刀,一把薄而尖,是用来做细活儿的;一把厚而钝,是用来干粗活儿的。

就这样,来抓野人的徐逆,终于把自己变成了野人。

他开始抱着获救的希望,怕自己时常不说话而失去语言能力,就不住地自言自语,慕孜,什么东西?慕孜,什么玩意?慕孜,谁说我要当你老公?慕孜,我可不想你!慕孜,再不要让我见到你!慕孜……他就这样慕孜慕孜地说个不停,说着说着就不由哭了起来,强大的孤独感让他难以消受。后来获救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他就懒得说那么多了,所有的语言只精简成两个字:慕孜。

不知过了多少年,他忘记了过去的一切,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忘记了自己的种族和属目,忘记了慕孜以及和慕孜生下的孩子,仿佛他生来就是原始森林里的一个地地道道的野人。他的脑细胞逐渐退化,语言功能逐渐丧失,及至后来他就只会说两个字:慕孜。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张口就要说这两个字,就像布谷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张口就说“布谷”两个字一样。“布谷”是布谷鸟的叫声,咩咩是羊的叫声,旺旺是狗的叫声,而他的叫声是:慕孜!慕孜!

这天,他手里握着一把石刀,边砍着身旁的树皮,将砍下的树皮放进嘴里咀嚼着,边不时地叫着“慕孜,慕孜”,边往前走着,似乎心情极好。这时,他看到前方不远处站着一个和他极其相似的生物——和他一样直立行走,和他一样有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和他一样只穿着一件用树叶和藤条编织而成的短裤,其他地方赤祼着;只是比他瘦小,胸前比他多两个结实而挺拔的乳房。

就像孤独的狗遇见了另一只孤独的狗,寂寞的狼看到了另一只寂寞的狼,他们完全是出于本能地认为他们是同类,应该是朋友,或者是情侣。——慕孜!他发出了类似求偶的叫声。——徐逆!她立刻回应。“徐逆”是她的语言,或者说,是雌性野人的语言。

他们缓缓走近,手拉着手,笑着,相互蹭着脸,亲昵地舔吻着对方祼露着的身体。他把刚砍下的树皮撕成细条给她喂进嘴里,她则把刚采来的野果放在身上擦了擦递给他。

她愉悦地呻吟:徐逆!

第五章原始时代的浪漫爱情

慕孜以为她的计划万无一失,但她高看了自己,或者说低估了大自然。她带的装备和徐逆的基本一样,手机、充电宝、压缩饼干、水、匕首和麻醉枪,唯独不同的是,她的手机就是普通的手机,不是卫星手机,一进原始森林就没信号了。所以她很快就迷失了方向,其后的遭遇和徐逆大同小异。几十年后,她失去了关于人类的记忆,脑子里重新建立起一套关于丛林的新的价值体系和生存法则,她成了一个野人。

徐逆和慕孜,分别多年后首次重逢,竟然是在这种地方,以这种怪异的方式。他们彼此不认识,却一见如故——在这种环境下,大概任何同物种相遇都会一见如故的。他拉着她到他的山洞里做客,他拿出他所有的存货招待她——用泉水泡得发绿的树皮和各种新鲜的野果。他们热烈地交谈着,用他们简单的独特的语言,加上各种手势。他们竟能快速而准确地懂得对方所要表达的意思——曾在人类社会里,他们的内心世界就保持着高度的契合和同步,只是这种契合和同步没让他们成为形影不离的伴侣,而是成了针锋相对的敌人。

他比划了几下,她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让她搬来和他一起住,一起生活,一起对抗凶猛的野兽,一起建设美好家园,一起开创崭新的未来。她的古铜色的脸庞看不出红色,但是明显有了害羞的神情,眼睛里涌动着一缕奇异的光彩。她低着头,抿着嘴唇,似乎在思索着,终于她同意了。

于是,他们就算结婚了,从此生活在一起。

有了同类的陪伴,他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起来,除了日常的采摘或狩猎,还经常手牵着手在森林里散步;要么坐在空地上聊天,说着只有他们才能听懂的话;或者追逐嬉戏,到小溪里洗澡,相互搓背,兴致勃勃地研究着对方的身体……原始的野性让他们的欲望变得非一般地强烈,所以他们更多时候是蜗居在山洞里无所顾忌地做爱——或可称为交配。

做爱让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彼此的思想更加地契合和同步。他们甚至不需要手势,一个叫着慕孜,一个叫着徐逆,通过声调的转换就能准确表达清楚内心的想法——这是他们的语言,貌似只有两个字,但细微之处所蕴含的特定含义只有他们自己能懂。

他们很幸福,如果不是人类的侵入。

寻找野人的人类越来越多了,他们成群结队地来到森林,带着各种先进的现代化装备。他们除了抓捕野人,工作之余还猎杀野兽。那些残暴的武器——尖锐锋利的冷兵器,火力超强的热兵器,甚至阴险毒辣的化学武器,威力无穷的高压电网,巧夺天工的机关陷井——让森林里那些凶残霸道的大型野兽都惶惶不可终日,何况是原为人类的徐逆和慕孜呢?

慕孜就是被一个埋在荆棘林中的捕兽夹给夹伤的。

那天,徐逆和慕孜像往常一样地散步在丛林,忽然听到脚下咔擦一声,慕孜惨叫一声,就仆倒在地上。徐逆急忙蹲下扶起她,见她的脚上夹着一个捕兽夹,锋利的锯齿深陷在皮肉里,透入骨头,鲜血直流。徐逆,徐逆!慕孜哀嚎着,痛不欲生。

徐逆大吼一声,双手抓住捕兽夹的两端,正要掰开,听到有人类的声音在呼叫,野人,野人,中了咱们的兽夹!——快抓呀,别叫他们跑了!接着就闪出七八个人类来,有的持着刀,有的端着枪,围了过来。徐逆顾不上替慕孜取下兽夹,抱起她向另一个方向逃走了。

追啊!快追啊!——真他妈的有野人!——就是野人!——他妈的跑得贼快!人们叫喊着,追了过去——不要追了!一个貌似领队的青年男子命令道,兽夹上装有卫星定位仪,等他们回到窝里,咱们再慢慢地找过去!——对对,马上有人附和,窝里应该不只是两个,可能是好多个,最好是四世同堂!——哈哈,发财了!又一个人笑道。

发财了!发财了!人类兴奋地欢呼着。

第六章野人的最后恩爱时刻

跑,拼命地跑!健步如飞,脚下生风。

徐逆抱着慕孜一口气跑回山洞里,用那扇布满尖刺的木门挡住洞口,然后去查看慕孜的伤势。慕孜的脚踝还在流着血,血肉模糊的伤口向外翻着。

慕孜,慕孜!徐逆眼眶里充满了泪水,发着哀嚎,同时也是在安慰着慕孜。费了半天周折,他终于将嵌在慕孜脚踝的兽夹取了下来,但血还是不住地流。他找来一些新鲜的草叶,嚼碎成汁,涂抹在慕孜的伤口上,又用大片的树叶把伤口裹好,外面缠了一圈细藤,好歹止住了血。但由于一路的颠簸,失血过多,加上剧烈地疼痛,她显得有些虚弱,古铜色的脸庞透着一抹惨白。

徐逆神色惶然,不知所措,忽然他似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从腰间取下石刀,用刀尖割破了手臂,鲜血就如泉水般涌了出来——慕孜!他用特有的声调和慕孜交流着,把流血的伤口放在慕孜的嘴边。慕孜摇头,眼泪爬上了面颊,圆而大的眼睛痴痴地望着徐逆。

慕孜!徐逆的语气近乎乞求。慕孜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把嘴凑近徐逆手臂上的伤口,吸允着奔涌而出的鲜血。她的眼泪流得越发汹涌了,徐逆伏下头,吻着她的眼睛,把那些涩涩的,咸咸的眼泪舔进了嘴里。得了鲜血的滋润,慕孜的脸色好看了一些。她伸手握住徐逆手臂上的伤口,以免血再往外流。

哈哈,找到了!老板,在这里!

洞外有人类的声音在呼喊,接着是一阵急促而杂乱的脚步踩着灌木的声音——呀,野人聪明的很哪,建造了这么高明的防御工事!奶奶的!——据说野人的攻击力强大,我们得小心些!——老板,放毒气吧,把他们全部熏出来!——放个屁,咱们这么多人,拿着这么先进的武器还怕几个野人?——对,直接砸门吧!

于是就传来了噼里啪啦的砸门声。

徐逆和慕孜惊恐地相对而望,瑟瑟发抖地紧紧抱在一起。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不知道外面的是些什么生物。在这片原始森林里,他们虽然体格弱小,但智力超凡,没有任何生物比他们的智力高。但是外面的这群生物的智力显然远远地超越了他们,他们预感到一场灭顶之灾就要来临,却束手无策。

慕孜!他轻呼一声,把脸紧贴在她的脸上。

徐逆!她温柔地回应着,迎合着他的亲昵。

高级知识分子精心设计的木门,挡住了野兽几十年的攻击,却没能挡住外面的这群生物。他们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把门板破坏了,哗啦一声向里跌落回来,接着,那群人冲了进来。他们显然也害怕徐逆和慕孜突起袭击,拿着刀,端着枪,警戒地慢慢靠近。

妈的,只有这两个!有人扫兴地骂道,拿着手电扫射着洞里的各个角落。

老板,动手吧!我用麻醉枪击晕他们!有人端起了手枪,对着徐逆和慕孜。

慕孜——徐逆——徐逆——慕孜——两个野人似乎并没有攻击他们的意思,只是紧紧地抱在一起,反复用各自的语言诉说着情话,脸贴着脸,耳并厮磨,时而吻一下,泪水交融在一起,手电的光亮照着两张泛着金属光泽的脸庞。他们似乎在享受着这最后的时刻,只想把所有的爱和温暖送达到对方的心里。

靠,还挺恩爱的嘛!有人取笑道。

那个被称为老板的男子,年约三十多岁,有着一张桀骜不驯的俊美脸庞,他听到徐逆和慕孜的声音时不由怔了一下,问,它们在说什么?

什么虚拟母子,听不懂。有人回答。

老板震了一下,神色变得不安起来,半晌他说,放了它们吧!——什么?放了它们?老板,我们可是辛辛苦苦地追踪了半年多才找到了它们!——是啊老板,我们投入的钱不计其数,放了它们怎么收回成本?——放了它们,走!老板忽然暴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转身出了山洞。其他的人不甘地望着蜷缩在地上的两个野人,又望望老板决然的背影,恋恋不舍地跟了出来。

老板,你确定要放了他们?有人追上来问。

老板站住,仰起头,透过茂密的树林缝隙望着光影迷离的太阳,忽然将手中的手枪狠狠地砸在一块大石头上,悲愤地吼道,我们做的他妈的就是些丧尽天良的事!老子不干了!再也不干了!你们也别再给老子干了!都他妈的解散!抬起头来时,他的眼眶已湿润,刚走了两步又站住了,回头指着众人——你们都给老子听着,谁要是胆敢再打这两个野人的主意,老子绝对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老板名叫徐慕,户口簿上还有个曾用名,叫慕徐。

鄂佛歌
鄂佛歌  作家 你煲你的心灵鸡汤,我炒我的麻辣鸡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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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篇 上一章 保姆和雇主家的故事(二十五) 我在秦小姐家的一年 4.菲佣珍妮和琳达 在这个英语语境的家庭,除了秦小姐讲些中文,其他人都讲英文。 物竟天择,适者生存。我必须要开始学英文了。于是我报了西点英语,他们每月寄来一本教材和磁带。我每月寄一次作业过去,他们批改后,再寄过来,我每次都是90分儿以上。 每天夜里,等大家各自休息,我就到厨房外洗衣房和晾台间,戴上耳机,自学英语。...

星期三的晚上八点钟

星期三的晚上八点钟下班,二十一路公交车从合作路一直坐到终点。 我要累死了,用食指和中指勾住手提包的金属链子,长长的差点拖到地面,穿着西装裤和白色衬衣,脚上穿着尖头平底鞋和薄丝袜。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水泥路面上的颗粒突兀,两只手无力的垂在两侧。街上的人很多,从公交站到家里的路需要走二十分钟,路过一个大型购物广场,喷泉,活动,表演,蓝色和白色的光在建筑物的表面交错,走过去,就到了一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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