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远离事非的时候,事非也会远离我们。我们所处的圈子也决定了明天和意外谁先到来。
人各有志
我出生在一个贫困县城,家里也属于勉强温饱的状态,毕竟父亲端着铁饭碗,个人机遇的原因,读书从乡村读到了县城,结交了形形色色的朋友,这些朋友有的早早就辍学打工,有的初中毕业当了兵,有的因为打架斗殴进去了,有的考上重点大学成为了精英,事业爱情双丰收,更有甚者因为意外而离开了人世。
感慨之余,只能道一声人各有志。
初中同学
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的初中同桌,我读初中的那会学习并不是很好,勉强算是倒数第二,也就比我的同桌高个十几分,那时候古惑仔的余毒还没有完全的消除,学校里最有威望的是打架最狠得那个,而我的同桌恰恰就是这么一个人。
由于学习使我们产生了共情,所以我两的关系很不错,校外见面能说上话的那种,但是那会我比较嫌弃他们那个圈子说话太粗鲁,也就没有融入进去,给那个时候的自己点个赞。
直到有一天上课的时候,同桌被两个警察叫了出去,拷上银手镯带走了,后来知道,原来是前一天晚上打架动了刀子,出了人命,同桌那伙人都被带走了,由于年龄小,虽然没有被判,但也赔了不少钱,也被学校开除了。
再次见面
再次见到我那同桌已经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那是我大二放暑假回来的时候,我和我的高中同学约好一起去母校转转,凑巧在街上遇到了,起初不太确定,直到我试着喊了一声,他看向了我,我想应该是他。
我两也聊了起来,我也知道了他的近况,他在帮他爸送货,聊到高兴的地方,我就去摸烟,发现没带,就让傍边的同学给递一根烟,结果我那初中同学来了一句,
“这是你小弟?哟,现在混得开啊,出门都带小弟了”,
我觉得他应该没怎么变,也就没了聊天的兴致,草草的告了别。
第三次见面
最后一次见面是前年,我结婚的那会,我回老家筹备婚礼,在婚庆公司楼下的一家奶茶店看到了他,他相比第二次见面没怎么变,所以一眼就认出了他,看他的样子,这家店应该是他开的,我在考虑要不要进去打个招呼,突然从店里面传出来一个声音,
“张军,赶紧进来,把我拿一下上面的炼乳,货架上没有了”,
“知道了,别嚷嚷啊”,
说着,就看到他消失在了货架后面,嗯,我还是不去打扰他了吧,这时候的他或许也不太想看到我,不出意外,我两估计没有再见面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