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待暮云归

2018-11-28 20:03:13

爱情

苏挽歌被送到沈家戏班那天,下着小雪。北平冬季的风干冷,吹的人脸上泛着青白色,她穿着单薄的衣裳站在厅内冻得哆哆嗦嗦,沈班主原是不愿收她的,只听她咿咿呀呀的唱了几句,眼光流转,顾盼生辉,颇有几分天赋。沈班主哈哈大笑夸她眉眼灵动,是个好苗子。

送她来的人转身走的时候,她拉了拉他的衣角,那人顿了一下没有停下,她倔强的盯着胡同口,红着眼没有掉一滴泪。

沈暮云望着这个倔强的小姑娘叹了一口气,为她披上了一件厚外套,领着她进了后院。

这是十岁的苏挽歌第一次见到十五岁的沈暮云,她觉得沈暮云太寡淡冷清了,说白了就是没有人情味儿。后来,她听戏班子的人说沈暮云自小就是冷冷清清的性子,也不知以后哪家的姑娘能受得了他这性子。

苏挽歌进戏班的第一年,随着沈师傅在后院练习基本功,从天未破晓到深夜,因她入门晚,只能加倍努力才能赶得上别人。每当她夜晚练习的时候,总能听到沈暮云朗朗的读书声,从寒冬到盛夏,从深秋到初春,从未曾停歇过。

虽然她没上过学堂,不识几个大字,但是她记住了一句话:宜其室家。

进入戏班的第四年,她不仅要练习基本功,还要学习手、眼、身、步、甩发、水袖的多种技法,刚起步,磕磕绊绊的难免会弄一身伤。她本就要强,竟坐在地上生起闷气,不一会儿便红了眼眶。

这时,沈暮云拿着跌打酒走了过去,他弯下腰伸出手,苏挽歌愣了一下,抹了抹眼圈,见他仍旧如此,才放上自己的手,借力站起来后,就慌忙抽了出来。虽说男女大防不如从前,可让人看到难免会说闲话,而且他紧紧握着自己手的那一刻,她望着他清澈的双眸,心底有些异样。

沈暮云倒也不在意,收回手漫不经心地问:“挽歌,你想成为名角吗?”

见苏挽歌不言语,他继续说:“基本功虽然重要,但想要成为角,还得靠自己领悟。”说完这话他转身走了,刚走到拐角处,就听小姑娘满是不愤地喊:“沈暮云,我会努力成为戏班的名角。”

沈暮云坐在书房里望着窗外微微有些出神,从他见这个小姑娘的第一眼,就被她双眸带泪的倔强所吸引。这几年来,她脸上长了些肉,身体没那么单薄了。

她的努力,她的坚持,他都看在眼里,他曾用读书的借口观察她,这一坚持就是四年,谁也没想到就这么动了心。

沈班主见两个孩子如此,倒也乐见其成。挽歌这丫头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这么一来,暮云心底也算有个牵绊了,也不会再倔着了。

一晃两年又过去了,这两年里苏挽歌见沈暮云的次数多了起来,听说他学堂快要毕业了。

“挽歌,这个月底你能上台了。一定要仔细再仔细,不能砸了场子!”苏挽歌正在练习走步的时候,听到沈班主的这句话,苏挽歌竟有些不知所措,心底逐渐有些欣喜,当她拿到戏本子的时候,整个人都蔫蔫的,字不认识几个。

她一定要央求沈暮云教自己。苏挽歌刚站在沈暮云书房门口,纠结要不要进的时候,便听沈班主怒喊:“你若是去投军,别认我这个爹!”

她刚想转身离开,只见沈班主开门气冲冲的走了。这倒是让她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罢了,还是明天吧。听说沈暮云最喜欢喝普洱茶。

次日,苏挽歌端杯茶敲响沈暮云书房的门,那时,他正坐在书桌前练字。

“你……”

“你……”

两人同时出声倒惹得沈暮云轻笑出声,这一个笑容温润如玉,苏挽歌不禁沉溺在那个笑容里了。沈暮云放下手中的钢笔望着苏挽歌咳了一声,才拉回了她的思绪。

“我亲自泡的普洱茶。”沈暮云喝了一口,点头示意她继续。“月底要首次登台,你有时间教我识字吗?”

说罢苏挽歌便从身后拿出了戏本子委屈的说:“那日我讲了我自然是想成为名角,虽然这次是个小配角,就两句话,可我从未进过学堂,字也不识得几个……”听着她越来越小的声音,沈暮云站了起来走到她身旁说:“从明日开始吧,你每晚腾出来半个时辰。”

苏挽歌听了这话开心的跳了起来,没想到这么容易沈暮云便同意了。她猛地扑到了沈暮云身边紧紧挽着他的胳膊说:“谢谢。”而后开心地跑了出去,面对苏挽歌突然的亲昵举动,沈暮云站在原地发愣,而后有些欣喜,她终于对自己放下戒备了。

每日苏挽歌都会按着点准时到沈暮云的书房,日复一日,不知不觉竟过了大半年。沈暮云教导苏挽歌很是认真,苏挽歌学得极其努力,但终究是有些孩子心性,偶尔也会捉弄捉弄沈暮云,趁他不注意弄得他满脸墨水。

苏挽歌越来越期待沈暮云教习的那半个时辰,她时常会望着他认真坚毅的侧脸发呆,她想问问他是否会去从军,可却不知如何开口。偶尔想到若是有一天他娶妻生子,她心底空落落的。

沈暮云休息那日,带苏挽歌去北平城北的街道上。她忍不住半试探的问:“暮云,你将来要娶什么样的姑娘?娴静端庄的吗?”

“这个倒是还没想过……”

“那……等我成为名角了,你娶我好不好?”

沈暮云没有回答。

苏挽歌扯着他衣袖的手松开了,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她想沈暮云大概是心悦其他姑娘了。

沈暮云看到苏挽歌失魂落魄的模样,有些心疼。在傍晚回戏班的时候送了她一支桃花玉簪,这让苏挽歌满心欢喜。

一眨眼,北平的冬天就到了,北风凛冽,吹的书房里的烛火明明灭灭。

“今日就作罢吧,对眼睛不好。”沈暮云收起笔,起身站在窗前不再言语。

苏挽歌凑到书桌旁,望着龙飞凤舞的字体,眼里满是崇敬说:“什么时候我能写成这样就好了。不过,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

“呵呵,过两日我为你寻本适合女子练字的字帖。”沈暮云抚了抚她的长发说。

“暮云,半月后戏班的《霸王别姬》你去听吗?”

“有时间便去。若是你在二十岁之前成为名角了,我们成亲,如何?”

沈暮云这句话让苏挽歌的世界绚烂起来了,可惜沈暮云到底是失言了。

苏挽歌总觉得那天晚上冷冷清清的沈暮云和平时有些不同,那时未曾深思。身着虞姬妆的苏挽歌在后台有些忐忑不安,她想自己大概是紧张的了,毕竟成败在此一举。在台上的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极有神韵,她唱: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嬴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宽心饮酒宝帐坐!

这时苏挽歌环顾四周,却没有沈暮云的身影。虞姬拔剑自刎后,戏班里响起了一波波喝彩声,苏挽歌走回后台、跑回胡同的后院,想告诉沈暮云她心底的喜悦,但一直未寻到他。

后来,沈班主来了又走了。苏挽歌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整夜,想起沈班主递给她的字典和簪花小楷,她裹着厚棉被都能感受到刺骨冰凉的寒意,她知道沈暮云必定是离开北平了。

苏挽歌极不喜欢冬季,书上戏本子里都说,银装树裹的冬,白雪皑皑的冬,能见到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盛景,可这繁华之下,多的是累累白骨。

十岁那年冬天,娘去世了,弟弟病了,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无奈之下送她来了戏班。

十七岁这年,她心中喜欢的人不告而别。

苏挽歌想,自己对沈暮云大概是刻到骨子的喜欢,不然怎么会这么心痛?她抽了抽鼻子,努力抑制自己的情绪。他虽是个冷清的人,但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他给了自己不少温暖。

那些喜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件厚外套,七年来的陪伴,不经意的关怀、指引和帮助,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可就是这么喜欢上了。

沈家戏班在北平颇有名气,那日的一曲《霸王别姬》,让苏挽歌小有名气,提起沈家戏班的小挽歌,众人都说她不过十八九岁,那唱起戏来的身段模样和灵动的双眸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彼时,沈暮云已离开北平一年有余。苏挽歌时常进出书房,练字读书,她如今能写出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也养出来一身的书卷气。

她翻阅诗经时,读到了前些年她记住的那句话:宜其室家。原来这句话的上一句是之子于归。

“挽歌,我就知道你在这。”沈班主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暮云来信了,他在南方安定下来了,如今是教书先生。”

“那挺好的。他……”

“暮云成亲了……”

苏挽歌没看那封信,她亮起来的双眸瞬间黯淡无光,沈班主叹了一口气,拿着信走了出去,走到背角处抹了抹眼角的泪,两个孩子的事他虽乐见其成,可是不能害了人家姑娘。

如今时局动荡不安,哪里会某得教书先生这样的差事,一年来沈暮云一直杳无音信,怕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念完这首诗后,苏挽歌撕碎了字典烧了簪花小楷,火光映红了她的半边脸颊,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一滴泪落在灰烬里,她转身离开书房落上了锁。

苏挽歌不禁在心底苦笑,她这漫漫余生中怕是再无一个名唤沈暮云的冷清少年了。

戏班的生意红火了,哪家老人过寿了,哪位贵人高升了,哪位太太姨娘有喜了……都会请戏班子唱几场,从城南的《霸王虞姬》、《西厢记》到城北的《百花亭》、《锁麟囊》,从北平到河北,不过两年青衣挽歌的名声响了起来,追捧的人也多了起来。

参演的角色越多,她越搞不清自己是戏中人还是戏外人,她当过义无反顾追随楚霸王的虞姬,做过为爱挣脱枷锁的崔莺莺,也尝试过借酒浇愁的杨玉环……

可哪一个才是她苏挽歌呢?她苏挽歌的良人如今又身在何方?她叹了一口气,又咳了几声,洁白的手帕上多了一团团嫣红。

“挽歌,楚少爷又来了。”沈班主喊道。

苏挽歌扔了手帕,换了身衣服,随沈班主去了前厅。楚禹背光坐在那里,像极了当年的沈暮云。

“挽歌,我今日中午订了西餐……”

听着楚禹的话,望着他一张一合的嘴唇,苏挽歌有些恍惚,脑袋眩晕,双眼一黑,晕了过去。

楚禹反应很快,抱住她送回后院。直到苏挽歌醒后,他才离开。沈班主如今才知晓挽歌的身子差到这种地步,他叹了一口气说是他害了挽歌,他不该瞒着挽歌。

“沈叔,您?”

“挽歌,好好照顾身体。”

“沈叔,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咳咳……”说着她咳出了一口血。

“挽歌,我知道这些年你在等暮云,别等了,楚禹也不错,暮云他……”

苏挽歌用手帕擦了擦唇角的血迹,平静的说:“沈叔,我都知道了。我……不想继续唱下去了。”

楚禹出身显赫,他的家族里不会允许他娶戏子,而且,她也不喜欢他。

沈班主错愕了一下说:“先养好身体。”之后离开了房间。

苏挽歌休养了一月有余,又重新登上了久违的戏台,她唱的依旧是她首次担任角的《霸王别姬》,只是终究没了年少时的悸动。岁月磨平了她的棱角,却没能消耗掉她对沈暮云的念想,那深入骨髓的念想这几年在她心底疯狂的滋长。

终究是曲终人散,人走茶凉。苏挽歌站在台上对众人盈盈一拜。“这几年来,多亏了各位的捧场,才有了挽歌的今日,只是如今挽歌身有不适,要和大家说再见了。”

台下有些人说苏挽歌太傻,如今军阀南北割据,正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时候,真是可惜了……

苏挽歌没有理会,走到后台卸了妆,她本是要收拾行李离开戏班,沈班主让她留下好好养身体。

楚禹来过几次,苏挽歌没有见他,绝了他的念想。后来,她整日整日的待在房间里,精神恍恍惚惚,时间悄然而过,树木从青翠欲滴变为了光秃秃的枝丫。冬天来了,寒风肆虐,飘起了雪花。

天放晴那天,苏挽歌的精神头好了很多,她穿戴整齐,涂抹上胭脂,插上玉簪,拿着钥匙,打开了书房的门。两三年未开,书房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她打开窗户,阳光透过书桌,倒映出苏挽歌面部的轮廓。

这些年来,她唱戏的技巧越来越娴熟,她想她终究是没有失言,她不仅成了戏班的名角,她的名号也走出了北平。只是,她没有等到沈暮云来娶她。

苏挽歌知道沈班主说沈暮云成亲不过是想让自己死心,她知道他没有南下,而是北上了,生于乱世,男儿都有投笔从戎匡扶正义的雄心壮志,可是子弹无情……

她翻出沈暮云的笔记,一遍一遍轻抚着那泛黄的字体,仿佛看到沈暮云站在自己身侧冲自己招手,他还是那么冷清的性格,真真是令人讨厌呢!

她剧烈的咳嗽起来,整张脸都涨红起来,一口血染红了泛黄的纸页,她又看到了十五岁的沈暮云拿着外套微笑着向她走来。

苏挽歌微笑着闭上双眼,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沈暮云,来世我等你来娶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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