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荫:轮回

2021-04-07 15:02:19

古风

楔子

眼前这人太奇怪了。

我竟然看不出她是什么妖怪。

她的着装打扮也很奇怪。

霓裳羽衣月华裙,盘花发髻玉头钗,朱砂痣,点缀唇,额间花钿粉黛纯。

这种穿搭在千百年前是挺流行,但没想到现今时代仍有人保留这般风格,难道是因为最近网络上又兴起穿汉服的缘故吗?

“你盯着我做甚?”古装女眼神斜弋着我,像是一把飞刀飞来。

她约莫三十岁左右,长的美丽至极,堪称倾国倾城,任谁看完第一眼都想看第二眼,看完第二眼眼神就移不开,简直就是个狐媚子!

我咳咳两声,尴尬的收回目光,微微眯眼故作慵懒神态,其实双眼还在透过上下眼皮之间的缝隙偷偷看她。

身体虽然很诚实,但我内心是极其抗拒的,我怎么会如此好色!我堂堂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花仙竟然会有朝一日会被一个女人给吸引!

“帮我找一个人。”古装女眼神空洞,似乎在回忆什么,但当她从回忆中回神,再看向我时,俨然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什么人?”

“一个男人。”

“和你是什么关系?”

“我曾经的男人!”古装女不耐烦地冲我吼道。

“……”

嘴突然不受控制,问了她这些问题。

最终听到未婚夫三个字,我将她纳入后宫的想法算是破灭了,虽然我的后宫还是零人。

“既然来找我,你应该知道我的规矩。”后宫加一的想法破灭后,我对这张漂亮的脸蛋也提不起先前的兴趣,开始沏茶,沏了两盏花茶,递给她一盏。

“我有酒,我是开酒馆的。保存了近千年之久的各式各样的美酒,要多少有多少,可以的话我现在就叫快递给你送过来。”古装女声音漠然且随意,她的话对于我来说就好比某个人姓马的富豪说:我不喜欢钱,我对钱不感兴趣!

着实把我惊到!

近千年的美酒是一种什么概念?收进国家博物馆都不为过!只是想不明白怎样才能将酒存封这么久,在这方面我简直想拜她为师!

“这人我找定了!”我丝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她,千年美酒和上次白鹤的三十年佳酿可不是一个级别。

听闻我的话,古装女神情并没有变化,依旧平淡,仿佛这个人她找不找都无所谓。她从藤椅上起身,舒了个懒腰,开始在我这精致的花屋中行走。

“不过在找人之前,你得先跟我讲讲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将喝完的茶盏放下,满意地咂咂嘴:“还要讲讲你和他之间有过怎样的故事,这样我才好找。”

古装女仿佛真就是我这花屋里的客人一样,随意翻找,最后她从我的书架上取出一本厚厚的书籍,回到藤椅上。

她低头凝视书名《落花荫》好一会儿,方才翻开书籍第二页,轮回。

她喝口花茶,抬眸看向我,极其难得的笑了:“白荼,都说世间茶苦,你泡的茶却很甜嘛。”

1

南国一二四零年。

经常动乱的北疆,战火再起,而且已经持续了两年。

最无辜的是那些被战乱波及到的百姓,伤的伤,死的死。

剩余还未死的人,早已逃出春回镇。

现如今镇子只剩空壳,除去随处可见的森然白骨外,到处都是残垣断壁,死气沉沉一片。

镇中唯一一间还保留完整的房屋,是座能歇脚的酒馆。

酒馆外有一棵枯树。

几只寒鸦依偎在树枝上,祈求度过寒风萧瑟的夜晚。

吱呀一声,酒馆门开了。

响起常年未得到修缮的哀嚎。

一个身姿曼妙的女子,端着一盆温水,泼在雪地上,随后回到屋中,将门紧紧关上。

地上厚厚的积雪,遇到水迅速融化。

迅速飘起一层冷雾,结成薄冰,寒冷至极。

这间酒馆许久没有来客人了,毕竟春回镇上已经没有客人,都是死人。

酒馆里的老板娘叫做春娘。

她面容极美,身段更是一绝。

据说她并非春回镇本地人,她在十年前来到此处,在此开了一家酒馆。

当时还有许多人揣测,南边富裕,为何非要来兵荒马乱的北疆开酒馆。还有人说,她被未婚夫抛弃,是来北疆寻找未能与她喜结连理的未婚夫。

还有一些个思想淫贱的粗人总是调笑她,说她是南边逃出来的风尘女子。

不曾想那些口无遮拦的粗人像似得到诅咒,接二连三莫名其妙地断了腿,第三条。

从那以后,没人再敢冒犯春娘。

春娘貌美,酒馆生意不错。

然而好景不长,酒馆只开张半个月,北边便打起仗来。

都已经是半老徐娘了,但春娘脸上没有一丝被岁月浸染的痕迹,仿佛她的生命永远停止在二十岁,不会变老一样。

春娘于世很多年,她学过女工,也当过优伶。

她坐在床塌边上,借着昏弱烛光,一边刺绣,一边哼着曲子。

十年都在绣这朵彼岸花,现如今还没绣完。

寒鸦聒叫几声,扑扇翅膀飞走,显得更加荒凉。

春回镇的百姓们都逃荒去了,现如今只剩她一人,因为她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看来今夜是等到了。

突然,门外传来踩雪的沙沙脚步声。

杂乱无章,时轻时重,应该是有两人。

咚咚咚。

敲门声始终保持在三下,听起来很急促。

她一双如同剪水的眸子,竟能透过门墙之隔看到外面。虽然这两人之中,有一个是她要等的人,但春娘并没有打算开门,因为魏无言还没死。

一直持续半炷香时间,其中一人终于耐不住性子,想要踹门而入。

“阿侨,不可。”

一个身姿挺拔,曾经也是玉树临风翩翩公子,现如今眉眼尽是沧桑的男子捂着受伤的胸口,血迹渗透包扎,淙淙流出,又在寒风中迅速结成冰痂,他伸手拦住想要踹门而入的阿侨。

仆从打扮的阿侨有些焦虑,眉头挤兑成一个川字:“公子,以你现在的伤势,赶不得夜路,况且现在雪势也不见小,必须要找个地方静养。”

阿侨口中的公子名唤魏无言,他是个心地极善之人,即使冒着伤势加重的风险,也不愿惊扰店家。况且他知道,在这荒芜人烟之地,就算找到安身之所,以他如此严重的伤势,也活不长,不过徒增伤悲罢了。

对于在某方面性子极其执拗的公子,阿侨没有任何办法,他只好忧心忡忡地将身上仅剩的最后一件棉衣脱下,披在公子身上。

他背起公子,准备另寻他处。

但春回镇只剩这一间房屋能遮风避雪,方圆十里也没有其他村庄,若是真这样走下去,恐怕只会被风雪蚕食。

积雪已经没过小腿,原本就行走困难,再加上背着一人,阿侨亦步亦趋,几番倒地。

风月阴寒,毫无怜悯之意。

魏无言愈发虚弱,眼神恍惚,似乎已经感受到将要结束的生命,他在阿侨耳边轻声说道:“阿侨,我们离开魏府有多少年了?”

眼睛通红的阿侨异常坚强,没有容许眼泪落下,他声音颤抖哽咽:“公子,是十年整。”

“十年了啊,当时年轻气盛,意气风发,仗着一把三尺长剑就妄想浪迹江湖。”在冰天雪地之中,魏无言身体却烫的厉害,他吞口唾沫都极其困难,这个曾经的恣意少年,也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纪:“阿侨,你恨我吗?当时将你从魏府带出来,如今饱经风霜,历尽沧桑,最终却寻不到个归宿。”

眼神坚定,对公子深信不疑,阿侨咬紧牙根:“不后悔!公子志在江湖,那阿侨便随公子仗剑江湖,才不愿偏安一隅,一个人苟活!”

在魏府阿侨是书童,在江湖阿侨是侍从,总之公子在哪,他就在哪,公子就是他的天下。

就这般雪中行走,不知过了多久,阿侨听不到背后公子的声音,感受不到公子的体温,他堆积在眼眶里的泪珠终于按捺不住,如倾盆大雨滚落。

阿侨最终悲痛欲绝,昏死过去。

茫茫白雪中,两个人正逐渐被风雪淹没。

即使身死,不与君绝,这是阿侨的道义,是阿侨对魏无言养他十四年的道义。

这时,有一道绝美的身影出现。

她随意地挥挥手,飘落万花,花瓣挟裹着两人消失不见,仿佛梦境一般。

2

“公子!”

阿侨浑身虚汗,从睡梦中惊醒。

昏黄烛光,温存暖床,让他大脑空白片刻,待理清思绪,他惊慌起身,左右四顾。

一个身穿月华长裙的秀美女子坐在烛台旁刺绣,阿侨问她的第一句话是:“公子在哪?”

闻言春娘指了指紧闭的窗,头也没回,继续手头动作,她在绣一朵彼岸花,再有几针就能完成。

窗外?

迷惑不解的阿侨靠近窗台,费力的扳开窗户。

仅一瞬间,凛冽寒风如洪水猛兽扑进屋中,更犹如刀子一般拍打在阿侨脸上,又割在心上。

入眼的是一座新坟,坟前立有石碑,石碑刻有七字——公子魏无言之墓。

“他已经死了,我把他埋了,听你梦中一直在喊公子魏无言,我就顺手给他刻了座碑。”神情平淡的春娘仿佛在说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阿侨接受不了公子死了这个事实,他怔然,站在窗前,任由风雪在脸庞肆虐,紧握的拳头溢出鲜血,指甲扣入掌心。

他突然有些迷惘,没了公子,他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刮进屋里的风将烛光吹的摇曳不定,却奇迹般的没有熄灭,春娘一转手,窗户便稳稳关上。

“阿侨,好好活着,带着我的那份活下去,不要追查我为何受伤,更不要想着为我复仇。”这是公子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阿侨深深刻在脑海里。

阿侨想起他与公子刚离开魏府那天,他年仅十岁,懵懂无知的他抬头问公子:“公子,我们在魏府生活的无忧无虑,为何要步入刀光剑影的江湖。”

犹记公子抱着剑,目视远方,先是忧郁,而后潇洒恣意:“她已经不在了,我继续留在魏府只会更加伤心。况且天下那么大,为何要坐在府中当一只井底之蛙?男儿志在四方,当仗剑天涯,除暴安良,护国安邦,把酒话沙场,十里桃花不谓侠!”

阿侨望着公子,眼神充满崇拜。但阿侨崇拜魏无言并不是从这时候开始的,而是在他六岁那年。

阿侨是魏无言某次偶然之下在战火肆虐后的村庄里捡到的,他是战争的孤儿。他无父无母,每日随处可见人与人拿着利器互相残杀,他本该对这个世界充满恶意,就在这时,魏无言出现,改变了他的一生。

魏无言收留他进魏府,供他吃穿住行,予他读书识字,收他为书童。

这样一个善良的人阿侨怎能不崇拜呢?从此魏无言就成了阿侨追随的目标,魏无言成为阿侨的救赎。

“桌上有食物,你已经数天没吃过饱饭,这样身体吃不消,是会死的。”春娘将刺绣放下,伸了个懒腰,曼妙的曲线尽收眼底。

“你是谁?”被春娘的话音惊醒,阿侨总算从悲伤之中醒过来。

能将他和公子从冰天雪地中拖回来,并且在冻土上掘墓立碑,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女子能做到的事。

“我叫春娘,不,应该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叫做春娘。”春娘饶有兴趣地盯着阿侨,眼神就像在打量一个怪物。

春娘?

气氛变得诡异起来,魏无言曾经有个未婚夫也叫做春娘,如此想来,眼前这女子确实眼熟,她不正是十年前差点与公子喜结连理的女子?

阿侨面色剧变,惊恐地退后几步:“春娘已经死了,十年前就死了,公子离开魏府多半与他想忘掉与春娘的回忆有关!”

“所以我才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叫做春娘,我是个妖怪,但没有肉身,只能寄居在人类体内才得以生存。”或许是想要看看阿侨听到她是妖怪后会是怎样的反应,所以春娘没有保留的说出她的身份。

果不其然,听到妖怪二字,阿侨面色瞬间苍白,跌坐在地上,身体僵住,动弹不得。

过了许久,阿侨勉强接受这个事实,除了妖怪一说,阿侨完全想不出其他理由来解释这般诡异的现象。

他僵硬的从地上爬起,似想到什么,鼓足勇气问:“公子的遗物呢?”

“什么遗物?穷的响叮当,没有一丁点油水,人已经埋了,碑也立了,衣服烧了,那把破剑丢在柴房了。”春娘不屑地撇了撇嘴:“他还能有什么遗物?”

阿侨吞了口唾沫。

“既然你拥有了躯体,为什么会来北疆?”

“当然是为了找你。”

“难道不是为了公子?”

“我又不是春娘,找魏无言做甚,当然没有什么狗屁余情未了一说。”

“那你找我做甚?”

“我觉得春娘这具躯体不错,可以作为我化形的本体,不过想要与之完美契合,还需要一味药引。”

“药引与我有关?”

“当然有关,药引可是你的心脏。”

“我的…心脏?”阿侨本来有所好转的面色再度苍白,他双手胡乱摸索,竟从腰间摸出一柄匕首,上面还有未褪的血渍。

阿侨举起匕首,奋起一击,刺在春娘眉心。

“公子让我好好活着,带着他的那份活下去,对不起,我的命还不能交给你。”随后阿侨抽出匕首,诡异的是春娘眉心竟然没出现伤口,仿佛匕首并没有刺到他。

面对阿侨突如其来的攻击,春娘并没有生气:“放心,我不会杀你,只有你心甘情愿献出心脏,才能算作真正的药引。”

春娘揉了揉并不存在的伤口,不屑轻笑,简单的就像眨眼一样,从阿侨手中夺过匕首。

她略带嘲讽的看着匕首上不属于她的血渍,心想,这种凡间兵器除了能杀死魏无言之外,是杀不死她的。

“我怎么可能会甘愿把心脏给你?”阿侨不敢直视眼前的妖怪,反问道。

春娘双手环胸,思考片刻:“若是我能助魏无言进入轮回,你会不会心甘情愿?”

转世投胎既是入轮回,如此一来公子便能继续活下去,轮回这种词汇本应该只出现在说书先生的话本里,阿侨做梦也没想到人真的能入轮回。

若是公子能活,他这条命又算得了什么?他这条命早在十几年前就该横死街头,能被公子搭救多活十几年,已是三生有幸。

阿侨没有丝毫犹豫,点头:“会。”

“那现在就开始?”春娘双手捏诀,只要阿侨点头,这颗药引便唾手可得,她就能永远的得到春娘这具躯体,不用再担心身体腐蚀而四处去找新鲜的尸体依附。

“能不能再等一段时间?”知道用自己的命能换公子的命,阿侨心情突然明朗许多,似乎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意义:“公子还有一些愿望,我想替他实现了再死。”

“行。”春娘点头,答应的很随意。

3

翌日清晨。

阿侨离开酒馆,带着魏无言遗留的剑。

春娘端着温好的茶,手里攥着阿侨留下的信。

幼时阿侨给魏无言当了几年书童,所以信上的字写的端端正正,颇显大气。

信上说:

“我要从军,击溃敌军还南国一个盛世,让百姓有米食、有衣穿、有房住,让这个世界不再有战争的孤儿,这是公子生前的愿望。即使我知道自己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但我最起码可以努力去改变。你是妖怪,我相信你能在我战死沙场之前找到我,到时候我会心甘情愿的把心脏给你,如果公子真的步入轮回,活在下一世,我希望你能找到他,找到他时,还请帮我给他捎句话:对不起,阿侨没能带着你的那一份,活下去。”

放下手中的信,春娘不可置否地摇头:“人类这种生物真的很难懂,魏无言为了救你而死,现如今你又为了魏无言而献出心脏。”

正如阿侨信上说的那样,只要春娘想找,她随时能找到阿侨,在将阿侨带回酒馆的昨晚,她就在阿侨身上下了显踪咒。

将手中茶盏放下,春娘不再理会她不懂的世情,开始继续刺绣。

彼岸花已经快绣完了,她绣了整整十年,也在这春回镇等了整整十年,待将彼岸花完全绣成时,再滴上一滴春娘的精血,便能作为魏无言黄泉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他步入轮回。

足有一尺深的雪层已经开始融化,再过半个月便至春节,但现在被战火和硝烟弥漫的南国,根本看不到一丝喜悦。

寒鸦肆虐,蚕食荒夷之地的浮尸,到处都是血腥味,和冻死骨。

南国一二四一年。

开春了。

南国战捷,御敌北国四十万大军,疆土得以保全,山河社稷依旧属于苍生。

举国同庆,天下寒士俱欢颜。

据后世茶楼里的说书先生陈述:

当时战壕里,南国兵力已经势危,南国俨然到了生死存亡之际。就在此时,有一个背着一柄破剑的男子,冲进战场。

本以为他会被刀光剑影淹没,惨死沙场。但没想到发生了一件既恐怖,又诡异的事。

那男子眼神开始变红,身体迅速腐烂,全身上下变得满目疮痍,就好像还未完全腐烂的尸体。

他就像个鬼神一样,在战场之中穿梭,所过之处片甲不留,仅凭一己之力就消灭北国大半数兵力,南国士兵乘胜追击,一举歼灭北国!

等战捷之后,那鬼神就消失不见,这就是南国以十万兵力反败为胜击溃北国的那场奇迹之战的传说!

这一战被载入史册。

4

已经遍体鳞伤甚至血肉模糊的阿侨仅剩最后一口气,他躺在床上,看向春娘,泪盈眼眶却笑的异常开心:“你现在可以取我的心脏了。”

春娘低头,柳叶眉蹙起,眸子落在阿侨脸上:“南国战捷,战火平息,经历过这次生死存亡,以后的南国将会迎来太平盛世,魏无言的愿望实现了。”

阿侨将信将疑道:“真的?你不会是在我死前让我最后开心一次吧?”

看到阿侨一无所知的反应,春娘才确定她心中的想法,原来阿侨并不知道自己是尸鬼,尸鬼是由百万亡灵的怨念积聚而成,战场是最容易凝结尸鬼的地方。

魏无言说阿侨是战争的孤儿,是因为魏无言早就知道阿侨是尸鬼,尽管本体是尸鬼但阿侨内心也不过是个孩童,心地善良的魏无言收养了阿侨。

随着年龄的增长,尸鬼的丑陋一面逐渐展露,在阿侨睡着或是无意识的情况下,便是尸鬼活动的时间,他需要饮血才能存活。

怕伤及无辜之人,魏无言便用他自己的血来喂养阿侨,所以他胸口的伤永远不会痊愈,因为每次伤疤结痂时,他都会用匕首将血痂割开。

一个人能有多少血?久而久之,魏无言身体愈发虚弱,几近死亡,但好在,在魏无言的开导或是引领之下,用了整整十年时间,磨去尸鬼的血性,阿侨的意识才能占据上风,压盖过尸鬼,变成一个正常的人。

这个代价就是魏无言的生命。

魏无言死前警示阿侨,他死后千万不要追查他为何受伤,千万不要复仇,好好活着,带着他的那一份活着。

这大概是怕阿侨某日发现他自己就是让魏无言受伤的人,阿侨会痛不欲生,一心求死吧。

到底该怎样形容魏无言这个人呢?春娘实在是想不明白,他倒真有些好奇,魏无言轮回之后的后世,会不会依旧是这种人。

“动手吧。”阿侨闭上眼睛,泪水自然而然地落下,并非害怕,没有不敢,异常安详。

就像从树上掉下一颗苹果一样,阿侨在死亡来临前的一瞬间,失去了那颗被魏无言喂养十几年的心脏。

春娘看着手中血淋淋的心脏,这颗能让她永生摆脱每隔十几年要换一具尸体的药引子,竟然生出一丝迷惘之感。

“如果我不同阿侨说轮回一事,阿侨不会死,阿侨不死,就没有药引助我得到永久躯体,施展不了轮回之法,同样魏无言不会活。但若我同阿侨说了轮回一事,阿侨会死,我获得轮回之法,魏无言能活到下一世,甚至下下世,一直轮回到时间尽头。”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吗?

为什么两人只能活一个?

迷惘的春娘看了一眼苍天,总觉得那位高高在上的存在,在玩弄人心。

5

开春了,春暖花开,万花齐放。

这是春娘法力最巅峰的季节。

彼岸花绣好了,她用绣针刺破手指。

一滴精纯鲜红的精血冒出,滴在那朵被绣好的彼岸花之上。

霎时间,红光漫天,天空变成血红色。

这等异象一直流传到后世千年,都没人解开其间缘由。

只见春娘捧着从绣布上活过来的彼岸花,轻轻地向那座刻有“公子魏无言之墓”的石碑送去,彼岸花瞬间开满那座坟头。

与此同时,有一缕迷惘的魂魄,在黄泉路上缓慢行走,眼神空洞,他并不知道前世发生了什么,只是控制不住脚步,一步步,走向轮回往生。

此生的回忆不能带到后世,所以魂魄在经过奈何桥的时候,都要喝一碗孟婆汤。

在喝下孟婆汤的前一刻,魏无言吐出两个字。

阿侨。

……

从魏无言转世之后春娘就没有再换过躯体。

她应下与阿侨的承诺,带魏无言轮回之后找到他,替阿侨给魏无言捎句话。

她一直浮沉在尘世之中,渐渐地,似乎开始懂得世情,懂得魏无言面对阿侨时是怎样的心情,懂得阿侨甘愿献出心脏时又是怎样的心情。

在尘世中找一个人,就好比大海捞针。

春娘足足在人世间飘荡了十世,直到现在都没见到魏无言。

“所以你现在托我来找魏无言?”我从故事中回过神来。

花藤编织的桌子对面,古装女正看那本《落花荫》入神,听闻我的问话,她随意地点点头。

“亏你还是个花妖,我们花之一族最擅长的就是寻人,你竟然寻了十世未果!”

我从她故事中“开春了,春娘法力巅峰的季节”这句话才捕捉到,原来她竟是个花妖!竟然跟我这个花仙源于同一种族,我说怎么一开始看不出她是什么妖怪。

她听出我话中的嘲讽之意,对我翻了个白眼:“说的好听,你给我找一个试试?找不到别说我存了近千年的佳酿,马尿你都没得喝!”

被一个女子这样说,这也太有失我花仙的颜面,但我竟无力反驳,因为在偌大的尘世中找一个人,就好比让玉皇大帝叫你一声爸爸一样困难。

我又双手合十对青天拜了拜,希望他老人家没听到我的冒犯,若是哪天降下天雷把我劈的万劫不复可不好。

“话说,当时魏无言和阿侨第一次敲你酒馆门的时候,你为什么没给他们开门?”我想到这个问题,疑惑问道。

“那不是魏无言还没死嘛!”古装女合上书本,单手撑着下巴,昏昏欲睡,看起来比我还懒,但也没办法,快入秋了,是我们花类最虚弱的季节:“如果那时候开门,我肯定会管不住自己的手给魏无言疗伤,他已经损失十年的精血,就算我给他疗伤也不过是让他多活几天。况且以他对阿侨的了解,轮回之事定然瞒不过他。若是魏无言知道轮回之事,他会让阿侨以死来救自己吗?我那药引不是白搭?”

说完之后春娘沉默片刻,纤纤玉手摸了摸美的像艺术品的脸:“再说我用的是莫无言未婚妻的躯体,总之在莫无言死前让他看到我,事情会变得很麻烦。”

听到未婚妻三个字,我咯咯笑起来,像一只犯了羊癫疯的白鹅。

“笑个屁啊笑!”古装女脾气一如既然的暴躁,斜眼瞥着失态的我,完全没把我这个神仙当作神仙。

我搓了搓双手,眯着眼睛,看起来贼兮兮的,开始执行我充盈后宫的想法:“春娘,你看我这间花屋里缺个女主人,要不要考虑一下与我长相厮守啊?”

啪。

很清脆。

古装女黑着脸走了,没有对我负责,在我身体上留下一道很深的印记。

我揉搓着俊俏到惊天地泣鬼神的脸,此时多了一道红彤彤的巴掌印,喃喃抱怨:“谁说姑娘拧不开汽水瓶盖?你看这手劲儿可真大!”

在那之后,我取出人界近几年才开始流行的智能手机,打开某个寻人网站,在上面发布了一条寻人启事。

魏无言。

男。

三十岁。

附加照片。

……

曾续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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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荫: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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