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山姬 图/网络 365/88
那是一封粉红粉红的信笺,粉红的信封,粉红的信纸,里头搁着一颗粉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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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一一口气跑到教学楼的天台上,手里攥着那封粉红的信笺,心乱如麻,无所适从,大口大口地喘粗气。
虽说都高二了,可还是一副禁欲系的霸道总裁模样,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纵使他帅气多金,可没有人敢和他搭讪。只那一个冷冰冰的眼神,足以冻死所有桃花的萌芽。
敢和他戏耍打闹,能与他喝同一瓶脉动的人,只有同桌胡可夏。
同桌胡可夏生得细皮嫩肉,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的,自从带他回家玩过一回之后,自家妹妹李玫梅的一颗少女心那是种在了胡可夏那里,自此聊天张口闭口不离胡可夏,一天到晚缠着李哲一打听胡可夏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终于,李玫梅鼓起勇气写了一封情书求李哲一带给胡可夏。
照旧,等他迎着明媚的阳光慢吞吞地迈进教室的时候,胡可夏早早地就到了教室,帮他带了一杯芒果酸奶,还对他露齿羞涩一笑。
李哲一猛地耳根发麻,以前怎么没发现胡可夏这小子笑起来这么……秀色可餐呢?
他放好书包,有些僵硬地掏出情书猥琐地递给胡可夏,拿起杯子起身去打水,结果衣角被人拽住了。
“其实,我也喜欢你。”
胡可夏低着头,他的声音轻轻地,带着一点糯米糍的黏黏的味道,从李哲一的高度看下去,胡可夏的耳朵红红的,长长的睫毛在脸颊上留下两片阴影,粉色的信封攥在手里,因为太用力,手背上有青筋暴起。
李哲一一下子紧张起来,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抢过情书夺门而出一口气跑到了天台上。
-02-
那是一封粉红粉红的信笺,粉红的信封,粉红的信纸,里头搁着一颗粉红的心。
李哲一紧紧地攥着那封信,靠在护栏上,胸口剧烈起伏,初秋已有些料峭寒意,他却热得有些面红耳赤,甚至能感觉到背上起了一丝薄汗。
让他最难为情的不是胡可夏的那句我也喜欢你,而是他的那句话好像挖掘出了自己深埋心底的秘密。
李哲一是个粗犷的西北汉子,麦色肌肤,线条凌厉,爱踢足球,且看起来高大威猛有安全感。所以从初中开始,给他告白的女生趋之若鹜,甚至还有很多女生怀揣着不良目的接近李玫梅,但他似乎从来学不会怜香惜玉。
情书全部丢进厕所的废纸篓,零食要么给自家妹妹留着,要么送给同桌胡可夏。
说来也是有缘,初中三年他和胡可夏就是同桌,升了同一所高中不说,分完文理科,他又在文科班遇上了一脸茫然的胡可夏。
面对壮实的李哲一,没人敢主动和他说话。以至于后来放眼班里四十个人,只有胡可夏这个同桌能靠近自己一米的距离,敢抢自己的零食和小说,敢喝他喝过的脉动。
起初他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偶有一次,课间小憩的他无意间瞥到胡可夏看自己的眼神,那眉目间的温柔似水,就好像是妈妈看爸爸的那种眼神。
他趴在桌子上,心跳得像DJ鼓点,甚至不敢抬头直视胡可夏的眼神,直到上课铃响起。
-03-
也许第一次敢正视自己的心情,是从妹妹嘴里听到的那句“同性之间惺惺相惜的爱情似乎更深刻感人”之后,他仔仔细细想了又想自己的心情。
还记得初三那年,他带着胡可夏回家玩,他在厨房帮妈妈收拾吃食,胡可夏和自家妹妹钻在书房一边玩闹一边开怀大笑,他似乎是有些嫉妒妹妹的,因为那是他的同桌,却似乎从来没有对他笑得那么爽朗过。
可是那时候妹妹告诉他,她喜欢胡可夏,他还来不及整理自己的心情,李玫梅已经拉着他开始打听胡可夏了。
久而久之,不知不觉间胡可夏的爱好和习惯竟是被自己了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