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系列
作者/徐海阳
1
县令大人又拖堂了。
我悄悄给师爷使个眼色,他果然有眼色,当即扔掉纸笔,抱着肚子就倒在堂下。河谷县衙的韦师爷有个毛病,爱在县令大人审案时肚痛。案子越棘手,他痛得越厉害。
看上去他今天就很痛,满地翻滚,哎呦直叫,不但碰掉了砚台,还沾了满身墨汁。末了,不知怎么又滚到了堂审记录上,把好好一本记录涂抹得乱七八糟。
县令大人很生气,阴沉着脸拂袖而去。我连忙找人抬走师爷,并宣布师爷染疾,择日再审。
回到议事厅,大人仍然余怒未消。他围着八仙桌直转圈,一张黑脸上明晃晃写着四个大字。
“岂有此理!”
县令大人冲口而出,与我心里默念,竟然做到了神同步。
我当然知道大人发怒的原因,能把湘北有名的儒县令吴之洲气得转圈,恐怕除了还赖在堂前的刁员外,其他人还真做不到。
2
说起这个刁员外,算是河谷县里了不起的大人物。他名字很响亮,叫刁远山,据说他曾任工部矿土司尹,官阶远在县令大人之上。
刁远山致仕以后,理应呆在京城里享福。可他偏要千山万水来到河谷县置地定居,可惜才搬来半年家里便出了事。
刁远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还留在京城当官,出事的是小儿子刁勇。他月初娶亲,新婚之夜却被人杀死在洞房里。
刁府当夜便扭送来凶手,案犯是刁勇新娶的媳妇,姓叶,叫叶眉。
刁府陈诉,这个叶眉本是山里人家,因父母死后欠了刁家大量丧葬费,便主动要求卖身还债。刁勇正值婚龄,一眼就相中叶眉,非要娶她为妻。刁远山宠溺孩子,也就做主把叶眉许给了刁勇。
不过刁府管家解释说,叶眉签的本就是全契,进了刁府应当是为奴为婢任凭发落的。既然刁府少爷抬爱,愿以三媒六聘之礼娶她过门,叶眉虽不情愿,却也没有过于抵触,仍与刁勇拜了天地,才被丫鬟送回洞房。
刁勇喝了些酒,回去安歇没多久,巡夜的家丁就听见洞房传来惨叫声。大伙撞门进去,见刁勇胸前插着一把剪刀,已经没了呼吸。
新娘叶眉双手沾满血迹,口中也满是鲜血,昏死在地上。
接到报案,我带师爷去了刁府。案发现场与刁家陈述一致,窗门禁闭,并无第三人在场。初步判断应是刁勇想强行圆房,却遭到新娘的激烈反抗。撕打中新娘抄起花烛剪刺死了刁勇,而刁勇临死前拼命,咬掉了新娘的舌头。
本案条理清晰,证据确凿,基本上属于无需审理,直接便可宣判的案件。哪知道我将查勘结果呈给吴大人,竟被他压下。他非要等叶眉身体恢复,亲自过堂,招供画押后才肯宣判。
刁远山也不是善茬,仗着曾经为官,如今又是官宦家属的身份,天天来县衙闹,威逼县衙早日结案。我们大人虽然文弱,却也是个赶着不走,牵着倒退的倔驴脾气。
刁远山越是催得紧,他越是拖着不审,一直拖了十几天,刁远山急了,去找郡守大人告状,诉河谷县衙怠于政务。
郡守大人的手谕今日方到,正好案犯叶眉身体也有些好转,于是大人便正式升堂审案。
叶眉长相甜美,但因为受伤的原因,气色却很差。对指控谋杀一事,她连连摇头否认,态度很坚决。鉴于她没有舌头,无法说话,师爷找来纸笔,想让她自己写出理由,可哪里知道,叶眉竟然不识字。
堂审一下陷入了僵局,刁远山却一直在旁冷言冷语,连连催促动刑,终于把吴大人惹翻了。
大人拖堂,我与师爷用计脱身,是我们惯用计策,不过今天我心里却有些忐忑。根据以往经验,如果吴大人心里的不满已经到了“岂有此理”级别,那接下来的几个时辰,我和师爷的耳朵就遭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