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东磨了三年。回国后首先探望已经离婚的父母。谈话中他突然提到想退役读神学。要脱离陆战队谈何容易,比奴隶赎身更难。但尊信最终也如愿以偿,去了佛罗里达大学专心研究上帝。
这一切,都好像是上帝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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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把尊信引了去读神学,却没有在校园接待他。
大学的新环境很快便把他的无名恨平伏下来,但寂寞和失落感却反而加深了。跟部队的同袍相比,同学们都在替灵魂寻归宿,替人生找意义。他们找得很认真,很肉紧,却欠缺了一分真实。士兵们身在沙场,虽然经常面对人性最丑恶的一面,但基本上没有离开它的真貌。而大部分在书本找上帝的人,对人性都有不满,一心追求完美。可惜心灵上的完美无非假设,更不是苦读圣经而可得之物。本性被唾弃了,完美又像海市蜃楼,可望不可及。不少人最后变成“半天吊”的迷途修士。
上帝既然完美无瑕,为何他亲自设计,一手用泥巴捏出来的人类会跟“完美”如此天差地别呢?心里有这个疑问,又算不算对天父不敬,缺乏信念呢?尊信思考越多内心越矛盾,里外更难一致。发觉神学止于信念,不宜思考。
他的情绪日渐低落。
从前他每遇低潮,便会祈祷,求上帝赐与力量。现在他生活在神的圈子,却失去了祷告的热情,连祈求的目标和对象也开始模糊。
某星期天上午,他由教堂踱步返家,一路闷闷不乐。刚才那牧师,说的又是信念和爱心的问题,口沫横飞。尊信不但听不进,反而对神的问号越勾越大,怀疑自己是否中了魔鬼的咒语。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决定把心中的凌乱书写出来,加以整顿。最终写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假如耶稣在世,会否成为基督徒”。
耶稣不是人神混血儿吗?他第一次尝试把观点集中在耶稣人性的一面。圣经里的耶稣充满革命味道,是个反叛思想家。但假如他被钉十字架死去又活来之后,留恋凡尘,决定不返天庭的话,起码也当个教皇吧。耶稣会愿意被打扮成那副怪模样吗?他会搞生烧女巫吗?他会审判异端,逼害伽利略,发动十字军屠杀吗?到了二十一世纪,上帝两千多岁的独子,会化装画眉,上电视传道,歌颂我主,要求捐献吗?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耶稣绝对不会搞那套血腥和胡闹!
既然耶稣本人也不会信奉以他的名义成立的宗教,那么他尊信还研究个什么屁呢?
他于是改修商科。他对做生意毫无认识,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兴趣。一场来到大学,好丑也得拿张文凭交代。想不到商科课程保守实用,憧憬丰富,正好填补他内心的空虚。转科仅仅一个月,他结识了苏施,两人一见钟情。尊信在最失落绝望的时候,曙光突然出现,处处开花,令他人气急升。更料不到的是,如有神助的幸运改变,竟然无需上帝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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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年毕业后,尊信加盟了一家石油公司,几年后被调升北京。他与兰茜当时正同居,便索性结婚,名正言顺地把她纳入公司的“员工驻外福利机制”。快乐的日子正在延续。尊信这时已找到本性:他原来是个天生工作狂。到了北京,在一个全新环境下,突然间又有佣人又有司机,他更加全情投入工作。
尊信经常要到中国各地出差,每月更要来回中美壹两次。兰茜变了寂寞的外籍高级行政人员太太。为了打发时间,她学了几个月中文,勉强认了十来个汉字。她也跟其他驻华太太一起学烹饪,品红酒。但可能她从小喝可乐太多,鲁莽的舌头始终找不到分辨各门佳酿的含蓄窍门。她学瑜伽,结果把腰扭坏了,要用枴杖走了三个月路。尊信有次回休斯顿述职,兰茜自己到贵州“探险”,一不小心掉进了明沟,险些儿送命。最后她尝试离开他,结果一举成功。
分手后,大家都轻松得多,仍然是朋友。兰茜回老家后,不出一年便找到新对象。没有了兰茜分心,尊信更埋头工作。2068年,他被调派香港,升任亚太区的战略经理。他一到香港便爱上了这个地方,却没想到会在此终老。
祝各位三八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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