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火星番茄
图|网络
01
立春不是一个节气,也不是一个人,它只是一朵出租房里,藏在天井角落的小花。
也就是我,一朵毫不起眼的小雏菊。
我想我该理理我的故事,其实我根本没有故事,就连“立春”这个诗意的名字,都是从离我最近的房间里,那个清秀安静的复读生少年口中“偷”过来的。
我记得“偷”到这个名字的那一天,房檐上的冬日坚冰恰好凝成了檐角上的水滴。少年背靠墙,拿着一本叫《语文》的书走到我旁边坐下,盯着天井石壁墙缝里长出的一株小草,脸上泛出了一抹笑意,道:“又见‘立春’。”
我向来看不上这些非要在檐壁边角崭露头角的低等同类,却不明白为何它们总能收获人类的诸多赞美,明明只是贪玩,绝非所谓的为了生存迎难而上。
看着自己娇小的花苞,我坚信我终会比那株杂草美艳万分,于是便决定将少年赐予那丑陋杂草的美丽名字据为己有。
我一点也不认为这样的“窃名”行为可耻。在这幢年代久远的破败出租房里,容纳着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以“偷窃”相互之间的秘密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为乐,遇见秘密的主人还总有模有样地表示同情或极尽所能去胡乱夸赞。
我也不过是入乡随俗而已。
更何况,占据我眼中单纯无邪宝座的那个少年,曾经念叨过一句话,孔乙己说“窃”不算“偷”,我并不在乎那个什么甲乙丙丁是谁,就是觉得,这个美好少年说的都对。
02
大地回春,麦苗萌蘖,春天真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
所以,当一阵清新中带着些魅惑力的香味从我渐次展开的花苞中沁入时,我知道那是恋爱的味道。
味道的来源也很美好,无论浓妆艳抹还是略施粉黛都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她的存在,是这幢出租房里所有女性的危险信号,更是所有男性的猎奇目标。连我这朵始终安分的小雏菊,都会在见到她时摇摆我的身躯。
当警笛阵阵,震耳欲聋般响起,一群穿着警服的警官拿着相机和卷尺在那具曼妙的躯体前又拍又量又画的时候,所有人才知道,那个浑身散发着爱情荷尔蒙,住在美好少年隔壁的美妙女孩子死了,死于谋杀。
穿着高级天蓝色衬衣,身着名牌休闲裤与价值不菲限量版球鞋的男子,扑到尸体上声嘶力竭嚎啕时,成了第一个被问讯的目标,我知道这如他所愿。
很明显,男朋友该有的标配,聪明如人类警官,肯定懂。
薛致,23岁,C大研一学生,与28岁的女死者唐晴已维持三年的男女朋友关系,案发时正在包厢为朋友庆生。警队队长乾同从同行朋友的证词里证实了薛致所言非虚,便让他回校随时等候问讯。
薛致路过我身边时,擦掉眼泪的一脸无谓和嘴角一抹不屑的鄙夷,警官们没看到。可我对这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了如指掌。
衣着与路过我身边,踏入唐晴卧室的次数成正比涨势,从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廉价劣质的地摊衬衫,渐渐变得越来越精致高级,直至今日的非主流少年薛致,就是个靠着唐晴吃饭的不安分男人。
03
在我回想着薛致人设的时候,一声噗嗤的冷笑,加上了“活该”两个字贯入我的听觉器官中,乾同队长也听见了。
是住在唐晴对房,长相在人类中还算标致的中年妇女,宋虹。
带着质问的神情,乾同警官快步走向宋虹,用不容隐瞒的气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