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冯烈昨晚死了,他的肚皮被捅破,鲜血混着内脏流了一地,死状凄惨不堪。在现场勘查的警员好几个都吐了。
唐海赶到现场的时候,他的搭档章明拍了拍他的肩膀,制止道:“不用去看了。死者是老熟人,说起来我早就料到他迟早要出事,不过没想到会这么惨。”
冯烈是附近居民说起来都头疼的混混,年幼时父母双亡,靠着奶奶一点儿微薄的收入,勉强读了几年书,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而后一直游手好闲,到处惹是生非。
唐海听着章明的叙述,皱了皱眉头,说道:“我觉得这案子会很难办。”
章明道:“为什么?”
唐海说道:“冯烈虽然品行恶劣,但是犯的都是小恶,这也是我们拿他没办法的原因。这样一个人,要是他寻衅滋事被打死不奇怪,但到了溜进他家里捅死他的地步,我觉得不可思议,这得是什么样的仇恨?”
章明不解道:“小混混得罪人不是很正常吗?”
唐海解释道:“但是很少有人会为了一个小混混赔上自己的命。从你描述的现场状况来看,凶手仿佛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居然跑到了他家将他活活捅死。”
说完,唐海叹了口气:“这案子说不定很艰难。”
章明知道唐海的预感一向很准,所以他内心立刻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然而,这一次唐海的预感错了。
因为没过多久,凶手就来自首了。
2.
新的一天,高煜像往常一样出门,买早餐。他穿得很严实,怀中还揣了个热水袋。
在这样的天气,他需要特别谨慎,最近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他希望在垮掉之前能多活一会儿,开心地多活一会儿。
他刚走几步,就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朝他的方向快步走来,就像是一团跳动的火焰,他的内心一下温暖了起来。
少女看见了他,笑着打招呼“:煜哥哥!”
“晓晓,这么快就吃完早餐了。”
“最近班主任早点名,要早点去学校。”
朱晓晓住在他隔壁,是一个热情开朗的高一女生。
搬来这里这么久,只有朱晓晓在看到他时会热情地和他打招呼。尽管这只是微不足道的接触,却让他感觉自己还是个人,而不是半死不活的鬼。
两人寒暄几句后,临道别时,朱晓晓问道:“煜哥哥,你每天晚上都会出门对吧。那你最近有没有看到有什么奇怪的人站在我们家门前?”
“沒有啊。”高煜一脸疑惑地问,“为什么这么问?”
“那没事了。”朱晓晓欢快地挥挥手道,“拜拜。”
高煜回头挪了下步子,喃喃道:“奇怪的人……”
就在这时,不远处走来一个染着黄头发、穿着破牛仔裤的少年。
他看到高煜,眼里突然发出了光,几步走到他面前,用力拍了下他肩膀道:“喂,高煜,大清早发什么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