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选手姜思达,在自己录制的《透明人》节目里,采访了一位离婚律师。
姜思达问,你见过很荒谬的诉求吗?
律师说,有,男方提出你离婚可以,钻戒还给我。女方的反应往往是,我不要了,我给你。甚至会说,我这有一卷卫生纸,你要不要分一分?
姜思达说,其实还有点心酸。
律师分析道,刚开始结婚的时候,两个人感情好,怎么样都可以。但是到离婚的时候,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由爱生恨,由恨再生成其他的东西。比如,厌恶。
律师举了一个案例,近期代理的一个案件,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而女方找到她代理二审。
女方自认为两个人还有感情。而法官告诉律师,男方对女方是一种厌恶,他像摆脱蟑螂一样,想摆脱这件事情。
两个人是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呢?吵架、婆媳矛盾、性格不合、不上进等等等等。
无论如何,感情走到这一步,不是某人单方面的问题。但这么多年不知道反思,直到一方完全厌恶,这样的婚姻,哪怕不离婚,也幸福不了。
一段感情中,如果两个人还能吵吵闹闹,爱恨交加地互相数落,那大抵还是有救的。
如《前任3:再见前任》中,余飞和丁点赌气分手。
两个人都不敢先联系对方,因为先开口的人,就输了。
后来,丁点酒后没把持住自己,打电话把余飞大骂了一遍。余飞虽气结,但接到电话时,还是欢喜的。
丁点为了挽回一局,约余飞出来做个了结,两个人互相把对方送的东西还回去。
在细数一件一件物品的同时,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把往事回忆了一遍,然后就喝到了床上。
之后,两个人又做了几次“了结”,越了结,越离不开对方。
他们互相对骂的时候,是真的狠。丁点对余飞的花花肠子,也是真的恨。
但他们还是想在一起的,只是恨对方不肯变成自己最想要的样子。
而厌恶这个词,比恨更让人难以接受。它让自己和对方,都心如死灰。
去年8月,江苏无锡某商场,一女子偶遇前夫,遭到对方的持续纠缠。
男子打了女子一巴掌,然后说,你手机是我买的。女子抽出手机就摔了。
男子又说,你的衣服也是我买的。女子直接当场把衣服脱下来了,然后裸身离开。
保洁阿姨捡起衣服,劝她穿上。女子说道,前夫的东西我再也不会碰了。
她宁可当场脱衣服丢脸,也不想再跟对方有任何纠缠。
最深的厌恶就是,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能与你彻底分离。
我不想去计较我的损失,甚至连脸面也顾不上,只要能摆脱对方就行。
婚姻到了厌恶的这一步,是完完全全无法再走下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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