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简书七大主题征文活动,主题:魔幻现实主义。
齐山南麓的吴家湾,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是个钟灵毓秀的村落。
初冬的清晨,天不亮,雪花洋洋洒洒飘落下来,堆积在吴家大院门口的两盏红灯笼上。寒风凛冽,吹得红灯笼东摇西摆,烛火也跟着飘忽不定。不多时,只听“砰”得一声,其中一只红灯笼猛得坠落下来,砸进落满积雪的土地里。
“哎呀,老天爷!这是怎么搞的!”
“有什么大惊小怪,快,再去换一盏来挂上!”
“哎,我可听说,这新娘子不吉祥。出门的时候,娘家连双绣鞋都没给做。”
“一双鞋而已,吴老爷可不在乎这些。要知道,他命人给这姑娘打了一双金鞋,要她穿着进吴家的门呢!”
“金鞋?”
“可不!”
闲来无事仆人们窃窃私语,议论着新进门的姨太太。
新娶的梅姑娘,来自齐山西侧的梅龙岭。梅龙岭地势险要,与外界往来不便,还时常有土匪出没。日子过得穷苦,出落的姑娘却都亭亭玉立,透着一股水灵。
梅姑娘名叫梅芯,是个苦命人。亲娘死得早,当爹的又续了弦。梅芯十八岁那年,爹也走了。
家里塌了顶梁柱,原本困顿的日子更加难熬。后娘眼珠儿一转,打起了梅芯的主意。把梅芯嫁进吴家,彩礼丰厚,自己后半辈子便吃穿不愁。
梅龙岭的风俗,姑娘出嫁前一晚,当娘的给做一双大红绣鞋。第二天出门穿,图个吉利。
“又不是我亲生的闺女,给她做鞋干什么?”后娘满腹牢骚。
“好歹也喊了你几年娘,给做一双吧。要不然,闺女会被人看不起。”邻里们劝着。
“吴家已经答应带一双金鞋来接,还做什么?不做!”后娘不耐烦。
梅芯到底没能穿上绣鞋,踩着金鞋进了吴家。老人们摇着头,叹着气,这姑娘命不顺,不吉利。
吴老爷不在乎,戎马半生,历经枪林弹雨,他怕过谁?更不信那套吉利不吉利的话,再说,吴家湾也没这讲究。
原配夫人不能生养,娶梅芯进门,不过是因为家大业大,将来膝下能有个一儿半女。
宾客散去,掀了盖头,映入梅芯眼帘的,是吴老爷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棱角分明。即便上了年纪,眉宇间仍旧英气逼人。梅芯不讨厌他,想想在吴家有吃有喝,还有人疼,虽是偏房,总比看着后娘脸色的日子强。
春宵一夜,芙蓉帐暖。肤如凝脂的梅芯一脸娇羞,半推半就,勾了吴老爷的魂。
第二天一早,吴家上下正在用早点,打扫偏房的仆人跑进来,一脸慌张,话语磕巴。
“老爷,大姨奶奶的金鞋,金鞋不见了!”
梅芯一惊,筷子掉落在地上,噼里啪啦响。她惶恐地盯着吴老爷,不知所措。一双金鞋值不少钱吧,东西是在自己房里丢的,要赔吗?怎么赔?她实在穷怕了。
“一双鞋而已,吴家不差那几两金子。退下去!”吴老爷遣走仆人,闷头喝了两口粥,思索片刻,又找来府里的管家。
“家里出了贼,传出去总归不好听,凡是接触过金鞋的人,统统给我查!”
一连几天,闹得鸡飞狗跳,依旧没有任何线索。倒是有几个粗使仆人,由于平日里就手脚不干净,没能熬过严刑拷打,被逼得跳了井。
经此一劫,梅芯惊魂难定,神情恍惚。她心里直犯嘀咕,梅龙岭的老话儿错不了,未穿绣鞋出阁的姑娘,果然不详。
“进门第二天便丢了金鞋,还闹出了人命,这姑娘,玄乎得很!指望她给吴家续香火,我看够呛!”
“别瞎说,当心传到老爷耳朵里。最近土匪多,我猜呀,八成是婚宴那天晚上,有人趁乱而入,顺手牵羊了。”
大半年光景过去,入了夏。仆人杂七杂八的话语,和着一树的蝉鸣,传进梅芯的耳朵里,刺耳,聒噪。
梅芯半仰在藤木椅上,看着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五味杂陈。吴老爷想要个带把的,可她偏偏想生养个女娃。等闺女出嫁的时候,她一定按照娘家的习俗,亲手做一双绣鞋,让闺女体体面面出阁,再不受闲言碎语的困扰。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弥补自己的遗憾。
冬至,夜寒风霜重。一声啼哭,响亮而清脆,打破了吴家大院的宁静。到底遂了梅芯的愿,是个女娃。眼神澄澈,肤白如雪,像梅芯。
“哎,头胎便是女娃。不吉利,吴家香火要断!”
“你不要命了,小心老爷剥了你的皮!”
偏房阶前,雪落了厚厚一层。三三两两的仆人们一边打扫,一边嚼舌根。
“女娃也好,我一样喜欢。”吴老爷疼梅芯,咧着嘴,一脸愉悦。
虽是庶出,却也是吴家长女。吴老爷好生斟酌一番,给闺女起了名,吴婉清。吴家小姐,身上流淌着梅龙岭女子的血脉,理应像她母亲一样,温婉清澈。
闺女出生以后,梅芯便对绣活儿着了魔。她找来坊间最好的绣娘,教自己刺绣功夫。
绸缎的鞋面,光滑细腻。绣针刺破布料,发出簌簌的声音,让梅芯想起嫁入吴家那一日,落在门头红灯笼上的雪。寒冬腊月,即使穿一双金鞋,脚依旧是冰冷的。远不如娘亲手做的绒面绣鞋,温暖而踏实。
飞针引线,日月如梭。吴婉清长大了,出落得楚楚动人。梅芯的绣活越来越好,在吴家湾一带,数得着。
只可惜,湾里人人都知道,吴家小姐是不详之人所生。所以虽是到了出阁的年纪,来提亲的人寥寥无几,一时间门可罗雀。
梅芯此后再无生育,婉清被吴老爷寄予厚望,当男娃养。斧钺钩叉,刀枪剑戟,样样皆通。她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不同于一般的闺阁女子,心野,看不上那些平庸之辈。
几天后,婉清上后街溜达,差点被一股流寇绑了去。为首的认出了吴家小姐,想敲诈一笔钱。婉清是有些拳脚功夫的,怎奈寡不敌众,眼看就要吃亏,千钧一发之际,一个高大威猛的黑影冲了上来,从腰间掏出一个黑漆漆的家伙。砰砰几枪,便干掉了三五个。
流寇尽是些不入流的小贼,没见过这种阵仗。个个吓破了胆,扔下婉清,四散奔逃。
婉清不惧,她小时候就见过枪,在父亲橱柜的夹层里。
“你是谁?”婉清一骨碌爬起来,凑上前,好奇地问。
“孙崭。”那人声音洪亮地回答。一双眸子炯炯有神,只一眼,便像燃烧的火焰,融化了婉清心里的寒冰。
这个名字,她早有耳闻。
孙崭早些年只是个小混混,后来不知怎的,突然发了迹。拉着几个弟兄,占据了齐山东隅,摇身一变做了土匪头子,称霸一方。
“你眼睛长得真好看,透着亮。像,像腊月里下的雪。”孙崭说。
婉清的脸发了烫,沉吟许久,终于鼓起勇气问:“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傻丫头,我是土匪。别人躲都躲不及!”
“我不管。你记着,我叫吴婉清。”
孙崭愣了一下,没有应答,飞身上了马,挺拔的背影消失在尘土里。婉清跟在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你会来我们家提亲吗?你会来,对吗?
几天后,吴家湾的百姓炸了窝。他们眼睁睁看着,东隅土匪头子孙崭,踏进了吴府的大门。
“荒唐!比你大十几岁不说,还是个土匪!”吴老爷怒目圆睁,险些一口气没上来。
“两厢情愿的事情,哪里荒唐?”婉清咬着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