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一个大喇叭,站在方旭阳的宿舍楼下大声喊道:“方旭阳,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南方的冬天很是冰冷,我哆嗦着脚在男生宿舍的楼下,我知道我行为在很多女生看来是太夸张,与女生的矜持格格不入,但是老妈从小就教育我,自己想要的东西要通过努力去争取,等待是没有意义的行为。
“嘿………”男生寝室的灯亮了,这种难得一见的告白在这僧多肉少的理工科学校还真是稀有品种。男生们开始起哄,不知道是谁开始吼了一句,“好白菜被猪给哄了,猪跑哪里去了!”
我无视那些起哄的人,继续着我的表白:“方旭阳,我知道你在听,我喜欢你,从看见你的第一次就喜欢你。我喜欢你淡淡的笑容,我喜欢你柔情的歌声,我喜欢你洁白的衬衫。我喜欢你的一切。我不是仙女,长得也不差,带我去见公婆也不丢你的脸的!”
“耶……”男生又开始起哄,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小跑过来,他站立在我的面前,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有勇气,在我计划以这种方式表白的时候我就做好了很多种准备。可是当方旭阳真的站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的脸憋得通红,手紧张的连喇叭都拿不稳。
“方……方旭阳……”我不敢抬眸,不是害怕,是紧张啊,明明在心里预演了很多遍,面对现实的时候我却怂了。
“温小小,你是笨蛋吗?这么冷的天,你不会多穿一点吗?”方旭阳有几分薄怒,因为生气他眉峰紧锁,我偷偷的瞟了一眼,这一看,丢脸死了,那颗骚乱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亲一个!亲一个!”男生的起哄队伍又开始了。我已经晕头转向找不着北了,我知道这个时候方旭阳会下来就代表了他在乎我,然后脑海中进行了一个等式的推断,他下来=他喜欢我=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们是男女朋友=男女朋友亲一下是正常的行为。当时我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我踮起脚尖,闭上眼睛,就亲吻住他唇,好凉还有淡淡的薄荷香。我的初吻,就这样被我献了出去,而且是心甘情愿,此生不悔啊!
顿时宿舍楼爆发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我灰溜溜的跑回了宿舍,心里还是忍不住雀跃,哈哈,我终于把他追到手了。
我叫温小小,温暖的温,最小的小,因为家里有了两个双胞胎哥哥,所以老爸老妈给我取名叫温小小。老妈说我是最贵的一个孩子,老妈意外有了我,本来打算去医院流掉,可是前一天晚上老妈做梦,梦见了一个小女孩不停地向她招手,唤她妈妈。第二天清晨,老妈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留下这个孩子。
因为我,老妈丢了工作,带着我东躲西藏,我能够幸运的生下来还真是拼的运气。当我呱呱坠地的时候,看到我是一个女儿,老妈很是激动。
生下我之后,老爸老妈所有的资产都用来缴了罚款,家里一贫如洗,好在老爸的脑袋灵活,工作失去了之后,老爸开始做小本生意,等到我长大上了大学,我家里已经很是殷实。
从小到大我都是家里捧在手心里的宝,哪怕最穷的时候,老爸老妈和哥哥都会将最好的东西留给我。老妈一直告诉我,自己想要的要主动去追求,不要害怕失败,最差的结果就是你还没有行动前的现状,如果你努力了,得到了就是你的。考上大学那一年我十八岁,我背着双肩包,唱着歌儿,开始了青春的校园生活。
我为什么会喜欢上方旭阳呢?我一直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但是我追求方旭阳的事情早就被学校里的学长学姐们知道了。众所周知,我追的太过疯狂。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是一个瞬间的悸动,那么爱一个人就是一个青春期的躁动。
如果细数我为了追方旭阳做的那些事情,我觉得都可以出一本书了,那就叫做《温小小疯狂追男记》。我追方旭阳做过的那些奇葩事。
方旭阳是我的学长,大二文艺部的备选部长,靠着老妈从小给我培养的艺术细胞,我可以小小的戴一顶“文艺女青年”的帽子。自从方旭阳在文艺汇演唱了一首《长大》,我已经被他深深的吸引了。知道了方旭阳在竞选部长,我一个寝室一个寝室的买水果去给他拉票。追他的时候没有想过结局,只是心里想着就去做了。
慢慢的很多人都开始知道了,方旭阳有一个铁杆小粉丝。第二个疯狂事情我开始做的就是给他送早餐,我每天很早就起床,向方旭阳的寝室同学打听他大概什么时候会出去,在他出宿舍之前,我会提前十分钟买好早餐放在宿管阿姨那里。当然为了搞定宿管阿姨,我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阿姨被我感动了,答应帮我追方旭阳。
刚开始的几天,宿管阿姨叫住方旭阳给他早餐的时候,他都没有接。后来,不知道他是不好意思还是怎么的就开始接受了。送早餐这个事情我坚持了一个月,后来他发我一条短信:“温小小,你再这么幼稚,我就把你开出文艺部。”被威胁了,我又开始转变策略。
我又开始倒腾歪主意,网上搜索各种追男友的方法。每天发送晚安,让他习惯你的存在。首先得不要脸,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我感觉我和方旭阳的距离差了N+1座山。三天之后,这个计划以宣告失败告终。
接着我又开始给方旭阳写情书,写不来是就抄,我不停的拜托他的同学给我塞到他的背包甚至是被窝里,搞得他的室友差点和他绝交了。
我追求方旭阳的那些奇葩事情,真的是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
今天是我出嫁的日子,我穿上了婚纱将要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旅途,“小小,一定要幸福。”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电话号码,勾起了我无数的思绪。我想起了大学遇见了一个男生叫做方旭阳,曾经我们是温暖的旭阳。
曾经我爱过一个人叫做方旭阳,曾经我是一个为爱疯狂的温小小。
我们走过不同的阶段会遇见不同的人,或爱人、或友人,他们有些能够陪伴我们一生,有些却只能陪伴一阵子。等到白发苍苍,忆往昔青葱岁月,那张俊逸的脸早已想不起的轮廓,却还能记得一个拥抱的温暖亦或是一个薄荷的吻,这就足够我们回味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