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在婊子那
2018年4月16日 阴
乌云密布的一天,满课并不辛苦——哪有思念来的辛苦。
我很欣赏那些可以用疯狂的学习和工作来掩盖思念的人,因为我做不到。脑子里有记忆的时候我只能粗暴的把卷子攥成团丢进垃圾桶,状态好的时候重新拾回来。我讨厌这样颓废的自己,更讨厌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你的身影。 ——前记
正文我第一次看见他
砰砰砰锲而不舍的敲门声把我从被窝里吵出来,我烦躁的拽了拽长发,踢踏着拖鞋往门口走去,“大周末,你烦,”我下一半的牢骚硬是被门口帅气逼人的脸咽回了肚子里。几秒种后我赶紧反手关上门,理了理长发和前面的刘海,换上干净美好的微笑再度打开门,“帅哥,有何贵干?”
他第一次看见我
事情就是这么巧(can ku),第一次的相遇,这货压根没看到我。推了我一下说了一句“同学,麻烦让让,我找我女朋友”,然后明晃晃的从我眼皮子底下拿出热腾腾的饭菜递给我的室友,“宝宝乖,啊,吃一口~”俩人一说一笑,留我在空气中瑟瑟发抖。
两周后,这货正式成为我私人保镖私人助理私人送餐员兼私人男友。当然他终于看见了我,都成他掌上明珠了怎么可能看不见呢?我还记得他前女友知道后摔门的响声,真是要把我吓哭了,他赶忙哄我,用的还是那温柔的语气,说实话我都要吐了。
为什么抢?不因为什么,就因为我喜欢。当被室友堆到墙角气势汹汹的质问时,我轻轻地回答,还带着笑,好像一如既往的问她“今天吃什么?要我帮你带吗”。
可能被你发现了,其实说出来也没关系,我——婊子。突然就想起【左耳】的那句台词:黎吧啦,婊子。
问我有多婊?我只能说婊到没下线。换句话说只要是我想让一个人喜欢我,他就一定会喜欢我。
我第一次动心
说起这个给我来瓶可乐。我不喝酒,因为她说她不喜欢醉醺醺的模样像她的父亲,我不抽烟,因为她说她受不了烟味像她家里的麻将馆。所以我都偷偷的戒了,在她走之后我恋上了可乐。有气,喝进嘴里咕嘟咕嘟冒泡泡,有刺激舌头的痛、麻。也带点温柔的甜,像她走时留下的最后一个吻。
我们第一次牵手,在一个下午,阳光并不晃眼,风很大,在一个拐角处,毫无预兆的我轻轻地牵起了她的手,其实我毫无准备,她也很轻,轻轻地没有反抗也没有回应。
心的跳动从触碰到她指尖的那一刻就变得特别快,从来没有的快,我尽量表现的自然,依旧是面带微笑的回答她的问句或者点头给她的话做出相应的反馈。
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直视她的双眼,因为不管我心里的摩斯密码有多复杂都抵不过眼睛的注视。
表面上看我们,依然在说话依然在走路,和之前没有两样,但我们都知道从那一刻起有一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心与心之间好像因为手的触碰变得紧靠在一起,彼此的灵魂相撞碰出闪亮的火花。
我第一次思念
三毛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而我自你走后,每想你一次,书桌上就多一罐可乐,从此变成了满口龋牙。
防龋从远离碳酸饮料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