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董小华 原创
[一]
都说,暗恋,是最惊心动魄的事,暗恋,也是最细水长流的事。
我的青春,仿佛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无尽的暗恋之中过去的。那些美丽而又酸涩的日子,是真真切切刻在了我生活的轨迹中,融化在了我的骨血里面。
由于当年的无比小心的藏着掖着捂着这些心思,我的这段暗恋啊,天知地知我知。然而,随着时间流逝,我的记忆也慢慢褪色了,有时已经不是很能够记清楚那些过往了。到有一天我也全部忘掉时,它们,就真的,随风而散了吧?
我想,我还是,想要记下来,这段隐秘的暗恋。
对了,还有,那个,穿着白色匡威帆布鞋的男孩。
[二]
说来俗套,大概,每一个女孩子的青春时代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这样的男孩子吧?有的吧?那么多的那么多的青春校园初恋小说里的标配男主,大抵都是这样的。
记得我到了高中才第一次看《初恋这件小事》,阿亮学长出现的那一瞬间,看着那干净的侧脸,我忽然热泪盈眶。我的男孩,你们,是多么相似啊,又是多么不同。
是的,我的男孩,横跨了我整个青春时光的男孩,我称呼你为,我的——男孩。我的,多么令人满足与幸福的字眼啊。从我最后见到你那天算起,已经时隔六年了……真是,太久太久了,久到,我整整回忆了一夜,才将我那些年零零碎碎的磕磕碰碰的暗恋经历拼凑完整;久到,我已不是很记得清你的面容了;久到——正没心没肺享受着大学颓废生活的我,忽然间有点儿难过了。
[三]
12年的那个夏天,很炎热的一个夏天,一回想那段日子,首先奔进脑海中的,就是那股子怎么也摆脱不了的热源。那时我十三岁,一个懵懵懂懂的年纪,一个白纸一般的年纪,生活里几乎只有父母与学习的年纪,唯一的向往,就是考上一中的初中部。
果然,只有在读书的年纪,才最舍得花费最多的时间与精力在追求自己的目标上,学习亦是,爱情亦是,容我叫它“爱情”。那一年,我成功的考上了城里最好的初中,成功的进了那个有着我的男孩的班级。
初中的学校是我记忆中最美好的学校,即使后来的高中与大学,也不能与之媲美。毕竟,心境不同了。那时,我们每天下午四点二十放学,之后便是一个小时的阳关体育活动。记忆中的操场特别大,红色塑胶跑道围着的,是绿草纷飞的大片大片的足球场地。场地的边上,快有十米高的罗望子树遮天蔽日。只有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小的叶片颜色各异——绿色、金色、红色、黄色、褐色……风一吹,洋洋洒洒的落下来,漂亮的不似人间所有。作为一个自诩文艺小清新的我,在这一个小时的时光,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待在这棵大树之下,任凭微风把自己带进一个想象之中,给种天马行空的自由发挥。
九月末端的某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慢慢从教室门口走向那棵罗望子树,到我平时喜欢待着的地方去。而这一天,我看到了不同于往常的一幕,就是这一幕,对于我的整个初中的全部记忆几乎是决定性的。我常常待的地方,这天多了一个人,一个背对着我的男孩,干净挺拔的背影,就那样安静伫立在树下,阳光穿透树荫细细碎碎地洒在他的身上。我就停在一米以外的地方默默看着,一点也不想动了。忽地,一阵风轻轻荡过,搅乱了我额前的碎发,迷住了我的眼,模糊中,金色的红色的绿色的小叶片们飘飘荡荡的拂过少年的肩头,最后,落在了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边上,不时不安的小幅度飘动着。
后来的后来,我的许许多多朋友,都曾好奇的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对匡威的白色帆布鞋那么情有独钟?为何总是执着于那个早已过时许久的款式?我总是笑笑而过。
她们都不会知道,我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不想要分享的秘密。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啊,在我见到他的第一眼,他就穿了那样一双帆布鞋。在落叶纷纷飘落到他脚边的那一瞬间,就那一刻,他帅得无可救药,所以我爱屋及乌。
[四]
心动只是一瞬间的,暗恋却是一段长途跋涉的旅程。从那天开始,一个从来心里只关心父母与学习的女孩,开始默默关注与那个男孩相关的所有。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孩也做过同样的事情?每天,清晨睁开眼,脑子里立马浮出的,就是那个人。夜晚,进入睡梦前,心里惦记的,还是那个人。每节课,以半分钟的平均间隔,偷偷往那个方向瞥上一眼,然后快速收回视线,还会下心虚地看看旁边的同学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动作。从来不会主动找他说话,从来不会主动接近他,却把他的每天的行程记得牢牢地——几点到校、哪节课间去厕所、走那条路回家、最喜欢去哪个食堂吃饭……还有他喜欢的不喜欢的——喜欢听谁的歌、最喜欢吃的什么、最爱的篮球明星、最喜欢的课、最喜欢穿的衣服、最不喜欢的老师……坐在电脑前回忆的我,忽然间有点生气,也有点想笑。那么多年了,我连背了无数遍的古文都不记得了,竟然还记得这些、这些……总之,那时的我,整个世界,怕是全部都是我的男孩了吧?
类似这些很蠢很蠢的事情简直多如牛毛。那个时候的每个课间,最喜欢做的事情,不是跑出去和女生们跳皮筋,而是侧着趴在桌子上,将脸埋进双臂间。这样外面看来好似趴着睡觉一般,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样趴着,目光就能透过手臂之下的空隙,看到过道的地面。过道上是来来往往的各色各异的鞋子,我记住了他穿过的每一双鞋子,所以每一次他经过我的身旁,我都会准确无误的知道,过去的那一瞬,心跳都会快上几拍。那个时候的体育课,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篮球场上面的楼梯上,早早的和学霸们抢一个位子——篮球场上面的楼梯。这是一个十分隐蔽的、可以逃避体育老师的目光的、做作业的好地方,这也是一个看到篮球场全景而又不被发现的绝佳位置。每次和学霸们挤作一堆拿着书本装好学生的我,目光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篮球场。无论场子里有多混乱,人有多少,我只要看上一眼,就马上能认出他,然后心中满足无比。
就在这样自给自足的满足与幸福之中,我们一起跨过了初一初二的青葱时光。初三在那个雨季如期而至,而我与我的男孩,还没有说过十句话。可笑不?一个少言寡语一个害羞内向,时间就这样不痛不痒的过着。就算是喜欢到心快要爆炸,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接近与得到,甚至会害怕同学们对他的谈论与关。每次有同学一提起他,就会下意识的回避,心里一面想知道的要死,面上又做出好无聊啊一点也不要感兴趣的样子,每次与他打照面,就想要赶快赶快走过,眼珠死都不会斜视一点,就怕自己的小秘密怎么也藏不住。对他表示自己的喜欢与亲近更是天方夜谭。或许年少的感情,大抵是这样的吧?《情书》里面的少年藤井树的那份被深埋的情感,从来没有对少女藤井树开口过,甚至没有接近过。他只是以一种最隐秘最隐秘的方式小心翼翼的表达,一遍又一遍的在图书室里的书上写下她的名字,借着交换英语试卷的机会拖延时间与她多待一会。十八岁的我看《情书》,对少年藤井树那种默默”不作为”的喜欢方式,感到十分的恨铁不成钢,更对两个藤井树的错过,感到万分遗憾。而今,回忆起我曾今被掩埋的那段暗恋,我那时的喜欢,和少年藤井树的感情何其相似,曾今的遗憾与纠结,暮然间就释然了。
最后一段拼搏中考的日子,我们的课余时间被压榨到最少,一群贪玩的中二少年们,也渐渐进入紧张的备考状态。然而,就算是理智上再三告诫自己,要考试了要考试了,要收心了要收心了。可是,心里想着谁,这种事情,是人都控制不了,也无法去控制。那段紧张的时间,我做了班里的语文课代表,每周五负责收同学的周记。自此,每个周五,就成了我每一个周中最快乐的时光。这天,我会把收到的周记本子带回家,周一再带来学校交给语文老师。在这四十多个周记本子中,米白色的素净的那一本,是他的。占着课代表的特权,每周五放学回家,我都会怀着一种激动的隐秘心情,锁上房门,偷偷翻看看他的周记。看看他这周又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心情是怎么样的?虽说大多数的同学包括他的周记,都只是敷衍了事,可我还是感到至高无上的开心。将他写下的每一个细细品读上一遍又一遍,最后,再抱着他的周记本,进入梦乡。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