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少女》

2017-12-13 12:26:05 作者:湘南一夫

我本神探系列之《红衣少女》

年近五旬的张姐在保洁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安心本分地过着既辛苦又有规律的工作和生活。

和往常一样,凌晨五点,张姐就推着保洁车,带上扫帚和铲锹,到自己的责任区清扫路面、清理垃圾桶........当她清理到第二个垃圾桶时,桶内好像有一只大麻袋,锹子根本铲不动,只好用手去拉。“呀,咋这么沉?什么东西?”。当张姐使尽全力拉出来时,看到袋子口露出一只雪白的脚丫!吓的张姐魂飞魄丧,转身狂奔.......“来人呀、来人呀,死人啦......”。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也许是惊吓过度,跑了不到十米,张姐就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脸色铁青,嘴唇干白......当周围的群众赶过来问其究竟时,张姐指着前方的垃圾桶,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地说:“死、死、死人了、死人了......”。大胆的人慑手慑脚地走过去,看到麻袋口露出的脚丫,立即报了警........

李所带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立即命令:“保护现场、拉警戒线,疏散群众、维护秩序、通知刑警队、技术队人员到场!”。同时,李所致电局长作了警情汇报......不到一刻钟,局长就带着侦察员、技术员来到现场。侦查员立即展开外围勘察,调查走访……技术员连忙拍照、录像、然后剪开麻袋、再拍照、录像,尸体外检,痕迹堪验.......眼前的一幕让李所大吃一惊:这是一具不到二十岁的少女尸体,面目清秀、俊俏的脸庞已没有一丝血色,只有嘴唇上粉色的口红依然湿润并发出金属斑点的亮光,纤细的身躯卷曲而僵硬,手指脚趾都涂着美丽的花甲油.......看得出死者生前是一个年轻时尚、浓妆艳抹的摩登美女!更让李所惊奇的是她一身大红色的连衣裙,从李所的脑海一闪再闪:红衣少女?红衣少女!莫不是?........

那是三个月以前的事了,夜里十一点半左右,李所刚刚入睡,就被叫醒,值班民警来报:“辖区某KTV的一包厢内,有一名女服务员突然昏迷......”。当李所带领警员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正是一名美丽的红衣少女!只见她卷曲着身躯躺在沙发一角,脸青唇白、不断的抽搐......“马上打120!”。李所命令道。通过抢救,少女于次日早上苏醒了,经化验诊断,少女系吸食毒品过量而导致休克昏迷。对此,所里组织警力依法作了调查处理。但涉毒案件并不是简单把吸毒人员处理完事,要寻上查下、寻踪笕迹、寻根问底、深挖贩毒团伙,将贩毒、吸毒人员一网打尽!

通过对红衣少女的审讯,得知她叫周红,18岁,四川人。当晚吸食的毒品是她自己带进包厢的,KTV的工作人员并不知情。她说:“我当时正在为3包的客人服务,感觉全身乏力,疲惫不堪,就一个人到卫生间吸食了一整包毒品,返回包厢后,亢奋异常,拚命嗨歌跳舞,接着头晕目炫,体力不支,一头倒在沙发上……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由于她吸食毒品过量,亢奋过度,最后休克,进入昏迷状态,把客人吓的撒腿飞奔……幸亏报警迅速,抢救及时,才保住。她的小命!她再感谢警察对她的救命之恩!李所对“红衣少女”进行了一番政策教育后,要求她配合警察将毒贩抓获,别再害人!当时她满口答应。看来少女吸毒的时间不长、中毒状况不深,良知未泯......

红衣少女供述:“我的毒品来源于天后门大市场的一个老板,他开了一家叫“万家音像店”的铺面作掩护,暗地里从事贩毒的犯罪勾当!”。由于她吸食量大,并与老板“有一腿”,“以身养吸”。因此,她可以直接到老板的音像店拿“贷”。我们要求她再去要贷,以期抓个人赃俱获!红衣少女接着说:“昨天,我刚从老板那里拿了贷,正常情况下,要下礼拜才会去找他要,否则,怕引起他的怀疑,暴露行动计划的”。李所略加思考:“跟我玩阴的?小黄毛丫头也想耍我?”。但看她忏悔的眼神,看她真诚的态度……不会,应该不会!而且她还感恩于我们的救命义举呢。李所当下做出决定:相信她一次,并嘱咐她照常上班、下星期一行动!

红衣少女果然没让李所失望,证明李所的判断和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周一早上,少女如约而至。李所早就研究制定了行动计划:由李所和美女同事陈梅假扮夫妻先赴现场。说起陈梅,那可是李所的老搭档了,40岁、作风干练,以柔克刚,业务技术一流,堪称警中花王!同事们都说她和李所很有“夫妻相”,很“般配”,化装搭档不易暴露。有一次,李所和陈梅去宾馆查房,一到总台,服务员开口就说:你们开房吧?逗得他俩哈哈大笑,李所说:”我们不开房,我们查房!”。随即出示证件:“叫你们经理来一下……”。服务员尴尬地笑笑,”哦,警察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马上叫经理来,请稍候,请稍候……“。瞧,说明李所和陈梅确实蛮象夫妻的吧?查完房,出了宾馆,陈梅居然还逗李所说:“哼,给你这么好的机会,没把握住吧?.......哈哈哈”。

下午14时,李所和陈梅“夫妇”提前去天后门大市场假装进货,到处逛逛,摸清情况,监控动态。由另一组民警带着红衣少女随后到来。并让红衣少女以他们的特有方式联系接头,准备在他们交易时抓个现行!15时许,红衣少女准时出现在万家音像店,李所和陈梅“夫妇”严密监控着店面内外的一举一动......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胖男与红衣少女大大方方地打了招呼,交谈了一阵后,独自走出店面,径直向一条小巷道走去……他们并没有直接交易啊?情况突变,李所当机立断,暂不抓捕,不动声色。他对陈梅耳语道:“跟上胖男,保持距离,注意隐蔽”。陈梅心领神会,尾随胖男而去……为确保陈梅的安全,李所嘱咐陈梅:“只许监视,记住其出入路线和藏毒地点即可,绝对不允许擅自采取行动!”

约半小时后,胖男返回万家音像店,陈梅尾随其后,继续暗中监视......胖男到了店内,直接交给红衣少女一只纸盒,并毫无异样地说:“这是一整套,12张碟片,你先拿去看,好看再给钱......”。说时迟,那时快,李所和陈梅直扑上去:“不许动,警察!”。按照事先分工,李所控制胖男,陈梅控制红衣少女。就这样,胖男毫无反抗的束手就擒!比时,周边的群众一下围了过来,如梦初醒!睁大了眼睛,张撑目结舌:“什……什么?这俩人是……是警察?我还以为他们是来进货的一对夫妻呢!”。”这不是在拍电影吧?……“。随后,其他民警也迅速赶了过来,”带走!收队!“。顺利抓捕,战斗结束,李所异常兴奋地命令道。

通过审讯,顺藤摸瓜,打掉了一个以胖男为首的贩毒团伙,此案共处理贩毒、吸毒嫌犯十余人!并将有关线索报告上收和通报相关兄弟单位,以期扩大战果!

没想到,仅仅三个月,红衣少女就香消玉殒!令人惋惜!难道是贩毒团伙报复作案?不对呀,团伙成员都还在服刑呢,并未有人出狱。劫财劫色?先奸后杀?……通过尸检,红衣少女也未受到性侵!难不成又是吸食毒品过量而导致窒息死亡?通过化验被否。情杀?仇杀?最后均被一一排除。经过尸检,其真正死因系外力勒颈,死后抛尸。垃圾桶并非第一犯罪现场。由于她前期被警察处理过,在公安机关有案底,其身份确认不难,直接采华DNA样本,化验比对就确认了尸源!不出所料,死者正是李所前期处理过的吸毒女周红!公安机关及时通知了周红远在四川的父母,再进行DNA采样化验确认,再次证实死者就是”红衣少女“周红!

原来,这红衣少女周红,系四川阿坝人,19岁,家中兄妹众多,家庭贫困,14岁即辍学外出打工。明里是在该所辖区一酒吧当服务员,暗里却是从事那见不得人的卖淫勾当,并在长期的不良环境中染上了吸毒的恶习!为了维持吸毒所耗巨资,不得不从事皮肉生意,以身养毒!主要是应客人要求在宾馆、酒吧、桑拿、KTV等场所提供色情服务!同时也提供家庭上门服务。

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红衣少女的一个同事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最近几个月,周红每个星期六都要去大学城教师宿舍区一次“。通过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和红衣少女的通话纪录,有一个号码联系次数不是很多,确是非常有规律:基本是每星期五联系一次。查询、定位,果不其然,这个号码的主人就坐落在大学城老师宿舍区的一个单元楼。综合各种证据,证明?周红与大学城教师宿舍小区的微妙关联!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交警支队、技侦支队、移动公司、大学保卫部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支持下,经过大量艰苦的调查走访工作,最终有了实质性的成果和进展——退休的王教授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王教授,名叫王成,男,67岁,早年丧偶,为扶养教育小孩,一直未再婚。现在小孩大了,在外工作,孤苦一人,长期的性压抑,他“春心“萌动,寂寞难耐!而且他收入不菲、积蓄颇丰!……因此,常到洗头房、桑拿等涉黄场所消费。“立即拘传王成”!李所当即下令。

到了小区,王成在家。开门见到警察,并未有任何惊讶和质疑,也没作出任何反抗。他主动伸出双手让警察上扣,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一天早晚要来的,只是没想到警察来的这么快”。由于老王早有思想准备,审讯并没花多少功夫。根本谈不上什么“斗智斗勇”。王成就一鼓脑,痛痛快快地全部交待了其杀人罪行和经过:王成说:“是在桑拿消费时认识周红的,由于她的服务让我青春换发,生龙活虎,魂消魄丧!好象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重新找回了男人的自信……“。从此,王成就迷恋上了红衣少女,每次来都点名要周红为其服务!除了按单结帐,还额外给周红一到两百无的小费!因此,双方互有好感,互有所求,次数多了,时间久了,自然互留电话。之后,双方频频联系,并最终发展为情人关系!由周红规律性地为王某提供上门服务!每次王某给少女500元的服务费,这还免了桑拿场所的提成。少女周红有心维系这棵摇钱树,并憧憬与老王结婚,以期在城里安家,继承房产……而王成则梦想长期享有第二春的快感……!双方关系越发紧密。王成甚至动了娶少女为妻的念头……但终究因年龄差异太大,来自舆论的压和子女的阻力让老王不寒而粟……最后双方私下达成口头协议:红衣少女从此只陪客人喝酒聊天、唱歌,不再从事卖淫卖身,每星期定期上门为老王服务。老王则每个月给红衣少女一万元生活费!按理,少女的收入不少了,但由于周红的吸毒恶习,耗资巨大,难以为继,只好暗地里再重操旧业!背着老王卖淫吸毒……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红衣少女的“出轨”行为还是被老王发现了。当少女按约定,于周六再次来到老王家里后,还未上床就直接吵了起来!老王指责红衣少女暗自卖淫,“背叛”自己。少女反驳道:“我又不是你老婆,你管得着吗!”并嘲笑老王:“就凭你那点钱怎么养活我?你那老`东西`怎么能满足我?!”。这就严重伤害到老王的“男人自尊了!”。双方继续争执不休,受到侮辱的王某恼羞成怒!情绪完全失控,一气之下,将周红推倒在沙发上:“我掐死你这小荡妇,小骚货!”。随即双手使劲掐住周的颈子,至其窒息身亡!自知惹下大祸的王某坐在地上,喘着粗气,一脸茫然.,老泪纵横......他守着周红的尸体直到凌晨,这才想起须赶紧处理少女尸体......于是趁天亮前用麻袋装好,开车至十数公里外,抛尸于垃圾桶!

至此,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通过大量的紧张工作,终于按照命案必破的要求,将红衣少女之死案大白于天下。等待老王的只有法律的严惩!然而,李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无限感慨地说道:“此案带给人们的思考和警示不会因为案件的终结而了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幼皆为社会之弱势群体,人们理应给予其更多的关怀和照顾。但作为老者的王成,是不是更应该自强自尊、作为少女的周红,是不是更应该自重自爱?........”。话音未落,“命案必破表彰大会”的会场,就响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李 国 平

2015年9月17日

湘南一夫
湘南一夫  作家 《捕人者说》 捕人者,辑凶拿犯、除暴安良、惩恶扬善者也。古之捕快,今之警察,洋之POLICE皆然。 周丞曰:国之安危,二一关乎于警。警民鱼水同,从警者荣而趋之者众。履职尽责,民者怀其德,犯者惧其威,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盛世太平焉。 然,统警者行服务之能,治警者令四有四必,立法者保案犯之权。各衙事务,五花八门,皆警为之,摇摇铃耳。辑凶拿犯,拒捕而伤者,警之过也;追逃而撞者,警之过也;自伤残亡者,警之过也!器械入库,赤手擒凶,强拿阻之,舆媒贬之!犯者日盛、捕者日衰,众警胆寒而惶惶,谨小慎微以自保。极尽所能,唯恐追责。犯众警寡而疲于奔命。遇袭劳死者众,子承父警者廖。 今,捕人者司缚之,去之爪牙独存皮焉。日巡夜守而酬寡,苟以月俸而偷生者,谓之警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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