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1年9月17日,周五,阴
雨,不知何时才会到来,今日一早,只剩下乌云。天空中除了灰暗再无任何事物,除了不知自何处而来的风的哀嚎。
必须承认,我的这次旅行并不顺利,也怪我,在离开阿卡姆前没有看一看天气预报,竟撞上了这场台风。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可没有多少假期,尤其是对一个天文学教授来说。
大家都知道,我很少离开学校,更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正因如此,我决定好好记录我的假期。
我的假期终于被批准后,一位同事建议我自驾出游,看一看南部的风景。我便听从他的意见,根本没准备什么就离开了阿卡姆。
我也曾听说过,菲利普家族的末裔就住在普利茅斯,而就在半年前,亨利·菲利普,那来自欧洲的贵族的最后一名成员去世了。
但我从没想过,我竟能够亲眼看看这座马萨诸塞州最豪华的宅邸,尽管仅仅是为了借宿。实际上,我连着镇子叫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曾听一个住在这里的学生提起过他的家乡。
或许是因为这场风暴即将来临,或许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小镇上的每家每户都紧闭门窗,那些挂着各式各样招牌的地方,也失去了昔日的灯火通明。
我辨别不清时间,因为化作乌云的恶魔利爪不仅遮挡了太阳,还挡住了我注视手表的目光。我猜,已经快要入夜了。
我也曾尝试大声叫喊,但无论我发出什么声音,都会被大风无情地剥夺,让请求开门的话语和我自己随它流浪。
唯一敞开大门的,只有一座看起来荒废已久的宅院。只要抬头看看就能发现,不知何故而暴怒的上帝就快要开始肆意泼洒自己的瓢泼骤雨了,而就算是在一堆破瓦片中躲藏,也算是有了些荫蔽。
可是,当我眯着眼走进那院子、避免自己撞上什么东西时,却忽略了脚下的障碍——我踢到了一样毛茸茸的东西。
并非是我刻意夸张,在这样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真的没有人能够看清楚任何东西。我蹲在地上,把鼻尖紧紧贴在那生物上时,才隐隐辨认出它的轮廓——好吧,和我一直没能找到闲暇的时间更换更适合我的眼镜也有一定关系。
那是一只狗,端正地坐着,仿佛是一位哨兵。那个孩子说过,亨利·菲利普养着一只狗。所有与菲利普家族沾亲带故甚至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人,都成了那位贵族的第一继承人,争夺菲利普的财产。只有这条狗坐在院子里,看守主人的财产。
在雨里浇着不是什么好主意,所以,我试图把这只小狗挪开,但它无论如何都不动一下。
我把它抱起来,试图摸摸它的小肚子以得到它的信任,可那只狗竟咬了我的胳膊一口,然后跳到地上,继续坐下。
这确实是一只忠诚的小狗,我也背包里也带足了应急的药品。把手臂简单包裹上之后,我推开了白玉制成的门,走了进去。
这里面比外面还要暗,以至于我看不清任何东西。菲利普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家族,现在却落得如此“古老而神秘”的下场。
我只摸到了一张桌子,然后拿出了手电筒——我居然忘记我自己还带着手电筒了。
匆匆写下这些文字后,我决定仔细探索这座宅邸。
(二)
2011年9月19日,阴
事先声明,关于我所记载的一切,肯定会有很多细节被遗漏。可能会有人好奇,我为什么没有在昨天写下这篇“游记”的第二部分。实际上,我太累了,以至于我刚刚停下脚步,就睡在了地上。
如果有谁知道关于亨利·菲利普的消息,例如死因,请尽快联系我——密斯卡托尼克的威廉姆斯教授。我相信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肯定都知道他的死因,我也会立刻开始调查。至于原因,我很快就会写出。
当然,没有多少人听说过我,因为我很少与公众接触。倒不是因为社交恐惧症,而是因为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写论文上了。我的同事们都知道,我在观察冥王星。当然,我确实应该多出来走走。我已经四十二岁了,身体大不如从前。
当我匆匆写下十七日的日记之后,就开始了对宅邸的调查。为了防止我忘记使用一些特意准备的道具,我还特意翻了翻我的背包。
一些可以在紧急时刻使用的绷带和药物、手电筒、一捆至少有十米长的绳子,还有防身用的匕首和手枪。实际上,我不会用枪,所以那把枪也仅仅是个摆设,只能用来吓唬人。
房间的大厅可不像外面那样凌乱。我第一次看到破败不堪的墙壁时,还以为这座建筑是专供逃犯躲避的古宅,虽然菲利普家族的这座宅子也确实有数百年的历史了——它几乎和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一起出现。
而屋子里的家具,从吊灯、壁纸一直到茶几、地板,都离不开这么几种颜色——金子的黄,宝石的红、蓝和几抹奇异的绿。
富庶奢靡的商贾贵族有不少,所以,那些金银珠宝也就不显得特殊了,虽然它们确实价格不菲。而那些绿色,那些无处不在的绿,它们太神奇了,以至于令人不寒而栗。
它们像是油漆,但不是被粉刷或涂抹到墙、地板以及家具上的,而接近于一种泼洒。我必须承认,我不会讲故事,以至于我竟然想不起一个词能够形容那些绿色的东西,或者根本没有可以用来形容它们的词……
如果非要描述一下的话,它们像是爆炸后的产物——没错,爆炸,像是一个装满绿色液体的气球爆炸之后,使这些液体不规则地散落在了房间各处。
而我敢肯定,因为手电筒的光芒照射到那些东西上时我隐隐约约看到的彩色微光,它们肯定不是油漆。
我甚至时常感觉它们有生命,但我也说不清因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它们散发出了一种类似属于蔬菜或水果的香气。可是,那味道……在一般情况下,突然死去的贵族、古老的豪宅和神秘的印记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下,这里应该是恶臭无比的,可那香气,令人感到无比安心……
但愿是我想多了。
房间里没有灰尘,仿佛每天都有人打扫一遍,而越是吸入那气体,我就越是感到困倦——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的现在也是如此。
客厅中除了应价值百万美元的家具和那些液体之外,也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了。所以,我顺着楼梯走上二楼。
楼梯一侧的墙上挂着很多画像,那是菲利普家族这一分支的成员。这家族所有的成员都有共同的特点,就是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在发光……
查理斯·菲利普(1566~1608),西蒙·菲利普(1588~1630)……亨利·菲利普(1969~2011)……
1969年……死者今年……我需要再休息一段时间……
感觉好多了……天气有了很大变化——是此时此刻的事——外面的风至少也有十级,隔着墙,也能听见风声,但似乎还没有下雨。这座房子会在飓风中倒塌吗?我不知道。我只好奇那只小狗会不会找到一个能躲避风暴的位置,至少也不要淋雨。我胳膊上的伤口,倒是已经开始发痒了。
我这是怎么了?算了,让我继续回忆昨天发生的事吧。
被那幅画吓了一跳之后,我迅速跑上了楼。我不记得在亨利的画像之后,还有几个早已备好的凹槽……
我不知道这宅子有多大,因为我在从正门进来之前,忘记了观察四周。二楼是一座迷宫,因此给人一种无限宽广的感觉。但我竟然没有走错路,直接找到了出口——虽然也走了几个小时之久,至少我觉得足足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那时的我饥寒交迫,但还是仔细回忆了一下迷宫的形状——不知为何,我觉得我所走的路线很像是猎户座……
我知道,我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但迷宫尽头的桌子上的苹果还是令我垂涎欲滴。在挨饿这么长时间之后,谁能忍得住呢?我真应该带一些罐头过来,虽然我讨厌那类能保存很长时间的食物……
或许我的担心是对的,刚吃了两三个苹果,我就昏倒了,而当我再次醒来时,却没有像我预料的一样被带到一个封闭的密室里等死。我还躺在原地,面前是通向庭院的门。
根据手表上的时间推断,今天应该已经是19日了。
(三)
2011年9月19日
下雨了,下雨了……现在,我还在迷宫尽头的门前,准备走出去,尽管无论是闪电还是飓风,都可以让我立即灰飞烟灭。
天呐,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上帝啊,万能的上帝啊……这究竟是您的怒火,还是恶魔复苏的宣告?或许是雨水扭曲了这个世界,庭院里除了绿色,似乎什么都没有……那种翠绿,默如死寂,却宛若新生……
我要冲出去,穿过这庭院——我敢肯定,这座宅邸的三层的入口就在我的面前,那堆色彩熟悉的藤蔓背后,而那里有我所追寻的事物。
但我找寻的东西是什么?亨利·菲利普的死因?藏在这寨子里的家族遗产?还是这种种巧合背后的某种规律和真相?似乎所有菲利普家族的人都没能活过四十二岁,而我……可我与这个家族没有任何联系,我敢保证。
各位,我回来了。绝对没有人敢相信我发现了什么……但我居然觉得有些轻松。这是为什么?
那些藤蔓,翠绿的藤蔓,以一种令人愉悦的方式生长盘旋,看似杂乱无章,实则暗含一种规律——我能看出来,它们很美丽。不仅仅是那抹无时无刻不在与我交谈的翠绿,还有数个含苞欲放的小蓝点,遮挡不住自己的香气,早早就散发芬芳。
就是在这样一团植物的中心,我看到了,看到了那世界上最美妙的事物……
它是美妙的,不是吗?如果我真的会把这几篇日记公之于众的话,那么,我敢肯定,我会被人当成疯子。可只要能够来到这座小镇看一看,你们就明白我说的是什么了。
一切藤蔓和一朵朵蓝色的玫瑰在那一点最为茂密,而散发着神圣且庄严的气息。顿时,我忘了风,忘了雨,忘了滚滚惊雷,也忘了无边际的黑暗。
说实话,我很舍不得离开这至高无上的神迹,但现在,我到了庭院的尽头,头顶的雨也忽然消失了。
走进三楼后,我竟无法再遇上哪怕一扇窗子,能够让我重新见到那团生命体。但这里的景色也算不错,因为,我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图书馆,甚至能与密斯卡托尼克那著名的建筑物媲美。
但我发现,这里的藏书很不一般——就算是在历史博物馆中,也很难看到如此古老的纸张。它们全部散发着不祥的气息,正因如此,吸引我去阅读。
我知道,这两篇日记有些短,所以请把这两篇文章接在一起读吧,我要先看看书……
(四)
谓彼之名,至此之岸,此中有彼,彼中有此,一为万物,万物归一。
火聚兮众徒乐之,甚其骇哉;水散兮众徒惊之,甚其惧哉;风合兮众徒嗔之,甚其狂哉;地离兮众徒咒之,甚其癫哉。盖一中全者万事万物皆虚也,何由别之?呜呼,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那伏行的信使永在,仪式、闪电、颂歌、疯癫……畏惧在群星间,它骤然升起的那画面……绝望于死灵之书中蔓延……真相终会湮灭,惟荒诞不经的永存……经过深渊众神身边,我以狂热为名祈愿……深埋在撒哈拉沙漠的边缘……
伟大者!伟大者!携此之灵而去,执彼之灵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