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

2020-12-02 15:04:31

世情

森严的阎罗殿上,阎王紧锁眉头,不怒自威。

殿下魏征拱手报道:“启禀大人,蓝光散去后除了堂上这位少女外再无他人。恐怕那人已经事先隐遁。”

阎王把目光转向殿下跪着的少女,不过十二岁,但生得落落大方,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魏征开口问她道:“在光芒中你可有见到什么可疑人物?”

少女答:“我见到一个黑影闪过,然后我就晕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迎着阎王犀利的眼神,少女无所畏惧地昂头与他对视。

许久,阎王大手一挥,令道:“此女罢了,陆判官,依法处置,切勿生怜悯之心。”

一直听审未发一言的陆之道此时终于忍不住开口申诉:“大人,我等在光芒中确实看到了另外一人,此人正是上次炸弹魔事件中获救被留在地府的那位男子。臣以为,应该把他提到这儿,连同上次的事件一起审个明白。”

阎王慢条斯理地应道:“那人上回不是审过?崔判官和魏判官都说没有问题,为何重又提起?”

“那为何他会出现在光芒之中?为何他所在之处每次都会出现邪魔之光?”陆之道振振有词。

“是啊,为什么呢?女孩,”阎王冲殿下的少女问道,“你确实只看见一个人影?没有瞧见他的模样?”

少女斩钉截铁答:“确实。”

接着,阎王又看向陆之道,问:“你确定看到的那个人是望乡台里那小子?”

陆之道十分肯定:“臣确定。”

此时,魏征却从旁插口道:“当时距离甚远,可否请陆判官描述此人身着何衣、长相如何?”

“他上身着黑色衬衫,下身着牛仔裤,身高……抱歉,那时他四肢已逐渐融化,臣无法判断。至于五官……”陆之道犹豫了,那时确实有一定的距离,但他却很肯定所见之人定是前次蓝光之中的那人,可如今回忆五官时,那张脸竟然在他的脑中模糊起来。

魏征及时开口:“黑色衬衫和牛仔裤并不足以说明那人即为曲琪。既然陆判官无法准确说出对方的容貌,臣不建议贸贸然地提审地府住民。若日后查实并非此人,大人难免失了威信。”

阎王安静地听着两方的陈词,心中下了决断。

“今日起彻查黄泉路,酆都城管制森严,我料他没那么神通广大,敢到阎王眼皮底下撒欢。至于曲琪的事情,陆判官,今后请你多留心即可。”

如此吩咐,阎王揉了揉眉心,疲倦地挥挥手,率先起身离开了大殿。

魏征有礼貌地冲陆之道作揖微笑,后者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地大步走出阎罗殿。

望乡台中烛光悠悠。

三两酒客坐于角落的沙发椅中独自饮酒,悲也、寥也、神伤也。

曲琪和许婆不便打扰他们各自的感伤,这会正陪着小鬼和黑白无常打扑克呢。

许婆站在一旁不时给牌局中的四位添茶倒水,像看自家孩子一样慈祥地注视着他们。

小鬼紧捏着手上的牌,眼神紧紧盯着最中间那张画着小丑的牌——鬼牌。

没错,他们在玩抽鬼牌。

孟周立于吧台后头,十分不解地瞧着这四个人,哦不,四个鬼。

可是稀奇,四个鬼在那儿玩抽鬼牌,还玩得津津有味,这要给人类看到不知作何感想。

小鬼的下家是白无常,他盯着小鬼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了三秒钟,嘴角噙笑,一下抽走了最右边的牌。

小鬼立马表露出失望的神色,一点都不会掩饰自己。

抽到安全牌的白无常对黑无常咧开嘴角,肆无忌惮地笑。

黑无常却没瞅他一眼,淡定地取了一张牌后,重新洗了洗手中的牌,又排成扇形,举到曲琪面前。

曲琪毫不犹豫选了一张,微微一笑,又轮回了小鬼。

小鬼已经自暴自弃了,垂头丧气地闭着眼睛随便抽了一张,睁眼一看,忽的惊叫出声。

很快,他抽出了两张对子甩到桌上,手中的牌只剩三张,最中间那张高高凸起。

小鬼猖狂地笑了起来,抖了抖手中的三张牌,挑衅地看着白无常。

面对小鬼明显的表现,白无常就差没扶额汗颜了,他的食指饶有趣味地在小鬼手中的三张牌上一一点过。

点左边那张牌时小鬼眯眼微笑,点中间那张牌时小鬼紧张冒汗,点右边那张牌时小鬼又恢复了笑容。

白无常心想,真没见过比这小子更不适合玩抽鬼牌的了。

他摇摇头,想要抽右边这张牌时,那小子竟然用力捏住牌,一时竟还抽不走。

白无常笑得阴森,开口调戏:“不是这张吗?”

“是,就是这张。为了你好,我不给你。”这嘴还硬着。

白无常善解人意:“没事儿,我替你扛了这张牌。”说着还是要抽右边那牌。

小鬼笑得龇牙咧嘴,就是不肯松手。

“那行吧,我就选左边这张好了,这张总不是了吧?”

此话一出,小鬼立觉不对。他方才已经说右边的是鬼牌了,总不好改口说左边的也是鬼牌吧。

在想着怎么辩解时,他的脸都僵了。

一旁的曲琪憋笑憋得特难受,转眼看黑无常,那家伙根本就不敢看那俩幼稚的兄弟,黑脸居然透着深红。

白无常急了,一手打在小鬼捏紧牌的左手上,道:“差不多够了啊,我就要……”他的手指点在了中间那张牌上,双眼一眯,饶有兴致地观察起了小鬼的神情。

没有让他失望,小鬼的眼睛都亮起了期待的光芒,那手马上就松了。

白无常嘻嘻一笑,眼看着要抽掉中间那张牌时,忽然手往边上一挪,趁小鬼不备,迅速抽走了右边的牌。

非常好懂的小鬼气得头冒青烟,把手上的牌往桌上一砸,追着白无常打去。

两个人在不大的酒吧中你追我赶,活似两个幼儿园的小朋友。

黑无常摇头退到一边,与两人拉开了安全距离,表示我真的不认识这俩二货。

见这牌局也打不下去了,曲琪收拾收拾桌上的茶杯酒杯和扑克牌,一起带回酒吧后面。

孟周见人回来了,少不了揶揄:“鬼玩抽鬼牌好玩吗?”

曲琪噗嗤笑了出来:“特别好玩,下次一起啊。”

“帅哥,来一杯威士忌。”吧台边传来一个油腻的男声,寻声望去,一位穿着体面的大少爷挂着花擦擦的笑容,响指一打,“我请这位女士的。”

这位女士,指的是他邻座独自一人饮酒的女性,看年龄在四十岁上下,戴着金框眼镜,特别知性的气质。只是面容冷漠,如一座冰山。

面对男人的盛情,女性只是冷冷一瞥,拒绝道:“我不需要,谢谢。再给我一杯梅酒加冰。”

曲琪马上开了酒,替她做了一杯梅酒,递到吧台桌上。

就见男性失望蹙眉,还是很油腻地坐到女性身边,道:“那么冷淡?都来这儿了,何不敞开自己?”

女性很有礼貌地回应:“我有权选择对何人敞开心扉。”

男性笑笑,还是不放弃他的搭讪:“我叫全盛豪,今年,哦对,这里应该说享年三十六岁,肝癌死的,生前有三套房子,都是我的名义。哦,我爸妈应该帮我备置了一套别墅型冥房,等下就会烧给我了。生前是开公司的,旗下十多家子公司,全国各地都有业务,做电子零件的祥科,不了解这行业的话应该没听过,不过没关系啊,现在听过也不迟。我们要不要一起饮孟婆汤、过奈何桥,结个来世缘?”

女性面无表情,自顾自喝着酒。

全盛豪却不气馁,继续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在阳间的种种辉煌事迹,讲得眉飞色舞、抑扬顿挫。

终于,女性开口打断了他,全盛豪一瞬眼冒星星,但在听到女性的下一句话时,垂眉失落。

“能麻烦你闭嘴吗?我对油腻的男人没兴趣。”

如同一记暴击,直接打掉了全盛豪一半的血条。

一蹶不振的男人不甘心,绝地求生补了句:“冒昧问句,你有爱人吗?”

这一招十分奏效,女性握紧拳头、咬紧牙关,直接到了暴怒的临界点,却依然十分克制地发出一句低沉的疑问:“人生需要爱人吗?”

全盛豪一拍手掌,大声肯定:“当然!没有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为了弥补你人生的遗憾,就让我为你补上这最后一课。”

——嘭!

一声重响吸引了望乡台中所有人的目光。

曲琪一直默默听着二人的对话,此时却也被吓了一跳。

端庄的女性忽然激动起来,酒杯被重重砸到桌上,她站起身,指着身旁的男人怒道:“我会告诉你,人生不需要爱,更不需要男人。”

全盛豪的眼神变得有趣起来,他舔了舔唇,大方摊手:“那我们赌一个呗?”

说完,他高声招呼在场的所有人道:“能麻烦在座的各位当下评委吗?如果觉得我说得有道理,投我一票,如果赞同她的观点,投她一票。”

望乡台中除却曲琪孟周等地府相关人员,还零零散散坐着二男三女,在此刻之前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被这骚动一扰,纷纷抬头关注。

恰在此时,门铃声响,门外走入了一位儒雅书生,见着望乡台中热闹非凡,眯眼微笑道:“今儿是开派对吗?”

“魏先生,您怎么来了?”曲琪笑脸相迎。

魏征走到吧台旁坐下,道:“想来喝一杯。”

“老样子?”曲琪问。

“老样子。”

五分钟后,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呈到了魏征面前,他微微呷了一口酒,通体舒畅,洋酒还真会让人上瘾。

“所以你们想开个赌局?赌‘人生需不需要爱人?’”这五分钟内,通过全盛豪的解释说明,魏征总算搞明白了来龙去脉,“赌什么?”

全盛豪懵住了,若是在阳间他有万金豪宅股票公司等,想怎么赌就怎么赌。可到了地府,这些身外之物早已成浮云,他还能拿什么来赌?

“要不赌阳寿吧。”魏征给了个建议。

全盛豪:“阳寿?可我们不都已经死了吗?”

魏征眯眼微笑:“下一世的阳寿。”

全盛豪表现出了犹豫,看着魏征问:“你是谁?有什么权利决定我们下一世的阳寿?”

魏征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地说:“你大概听过我的名字,我姓魏名征字玄成,在地府任判官一职,掌功德书,记凡人功过,定下世寿命。”

“我去!”

不只是全盛豪,在场所有人都惊得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谁都没想到在这个地府的小小奇特酒吧中居然能见到大名鼎鼎的大唐名臣,而且……此人并不似画像上那般骨瘦如柴,倒是生得温文儒雅。

“大佬!给小弟签个名呗。”全盛豪厚着脸皮搓着双手,俨然一副生意人的模样。

魏征纳闷:“签名?是要我署名什么文件吗?”

一旁的曲琪不由笑出声,替他说明道:“非也,先生。签名是现代粉丝,就是爱慕者,求取偶像,也就是崇拜之人,的墨宝,以做收藏。”

全盛豪在旁小声嘀咕:“还有卖钱。”自然是没被其他人听到。

听了曲琪的解释,魏征若有所悟,点头道:“原来如此,就好像太宗为探得逸少先生真迹寻遍全国,确有此理。然逸少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我可不得比,这不签也罢,不签也罢。”

全盛豪应承着说道:“无妨无妨,今天见您一面已是小人三生有幸。您刚才说可以赌阳寿?”

“确实,饮孟婆汤之前,灵魂功过亦记入这一世,只要是你二人同意,功过可变,下一世阳寿自然跟着变化。”

这时,女性终于插话进来:“您的意思是,下一世的阳寿是由上一世的功过决定的?”

“正是如此。功过相加,便可定人来世阳寿。今世功高者,来世必能高寿。若今世为恶,则来世恐命途多舛。”魏征耐心给两位初来者解释。

女性直白地问:“那我来世阳寿多少?”

魏征微眯起眼,打量了下这位高冷的知性女性,摇头道:“此为天机,不可泄露。”

“呵,我不信。”女性十分理性,问完话后坐回原来的位置,继续默默喝起自己的酒来。

全盛豪激她道:“你不是不信,是不敢吧?”

这招非常管用,女性目生怒火,瞪回全盛豪,气势凌厉。

她悠悠开口:“既然要赌,那就赌大的。我压我所有的寿命,你敢不敢?”

这话一放,吓得全盛豪两腿一哆嗦,这女人对自己够狠啊。

男人怎么可以在气势上输了女人!

硬着头皮也得迎战啊。

全盛豪昂起头:“行啊!我也,我也赌上我所有的寿命。”

魏征微微一笑:“那就开始吧。你们现代人称之为的,辩论大赛?”

辩题:人生需不需要伴侣?

ROUND1

正方全盛豪:执子手,与子伴天涯。

“人活在世上,独身一人,需要温暖,需要依靠,那才能让人免于孤独,免于寂寞。试想一下,在你生病卧床之时,身边如果有一个人嘘寒问暖、端茶做饭,对心灵上来说是多大的一个慰藉?

不瞒你们说,我这人吧从小就体弱多病,除了死前那次发病,最厉害的一场病是我大学时候。那会住的学校宿舍,对了,别看我是个富二代,也是一个喜欢体验平民生活的富二代,既然上大学,当然得体验一把集体生活对不对?况且,日日与父母住一起,又如何去享受那花花世界?如何识遍女人香?

抱歉我们把话说回来,说那场病来得如疾风,毫无预兆,我在医院里躺了足足一个月,下不了床,每天只能盯着天花板思考人生。想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为何来,我要往哪里去,匆匆一世路过,我带来了什么,又将带走什么,这时间哗哗哗的过,秒针每往前走一步,那心就往底沉一分。然后你们猜怎么着?是谁把阳光带进我的心房?是谁用温暖治愈我的创伤?是谁拿希望打开我的门窗?

BingoBingoBingo!

是她是她就是她!

她就是我那段时间的女神、天使、圣母玛利亚!

我们就叫她小粉吧,因为她总是喜欢穿粉色的连衣裙,特别仙女。

小粉是我大学学妹,我们是一个社团的,她是个特别胆小的女孩,即使在一个社团中,她也从不会主动和我说话。尽管我知道她一直在偷偷看我,没办法,你看我这样貌,那是一个玉树临风、潘安再世。而且除了帅,我还特幽默,女生和我一起从来不会冷场,别说冷场,我能让她们的笑容从见我第一秒起持续到我们分别。小粉就是众多爱慕我的女生之一。如果没有那场大病,可能我们永远只是师兄妹。

术后第二天,社团的战友们一起来医院看我,其他人都走了,小粉留到了最后,凑我耳边轻轻说:‘我明天再来,给你带好吃的。’那声音直击我的灵魂,虽然那时候我只能冲她点头微笑。

她很遵守约定,第二天果然又来了,还给我带来了我最爱吃的水果——草莓。她洗干净了草莓,坐到我身旁,用水果刀把草莓切成小块放到我嘴里。那甜得我心都快被化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小粉每天都来,给我带不同的吃的,每一样都是我特别喜欢的,我才知道她之前到底有多关注我,我每句话、每次聚餐点的菜她都记在心里。

暖不暖?暖不暖?你们就说暖不暖?

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出院后一定要和她表白,一定要让她当我的女朋友。

人生得此一眷侣,又有何他求?”

反方奚婉婷: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我就暂且不问你与那女孩的后来,我先澄明自己观点。所有两个人的事情到最后都会变成相互的束缚。一旦捆绑关系确定,那么你将不再是独立的你。这个观点有人否认吗?

当你早上出门,父母问你:‘和男朋友约会去?’当你和朋友说要去旅游,朋友问你:‘和你男人蜜月吗?’当你说想要约人看电影,别人回你:‘怎么不找你男票?’而每个214,每个520,每个七夕,每个圣诞夜,总是会不断有人问:‘节怎么过?男朋友送你啥了?给你打了多少红包?’当你有了个男朋友,和闺蜜的谈话不知不觉就从谈天说地变成了‘你男人’‘我男人’……无不无聊?女人的生命里一旦有了男人,就必须、无条件地围绕男人转吗?

我也说我大学的一个事儿吧,是我闺蜜的事情。她和我是室友,关系很亲近,平时一起上课吃饭去图书馆,我们无话不谈。

大三那年她喜欢上我们班另一个男生,告白成功,他们也在一起了。尽管我和她说过很多遍,大学恋爱毕业即分手,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是恋爱中的少女脑子一热根本就不会听人劝。她一头扎进去,义无反顾,日日与那男生腻在一起,我和她也就那么渐行渐远了。

每次她主动来找我说话,一定是说那个男生的事情。那男生很普通,在我们班的男生中也没有特别突出,放到全国这个年龄的男生来看就是茫茫大海中的一滴水。我很不理解她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以至于她每次对我抱怨说那男生怎么怎么不可理喻让她非常生气时,我都会问她:‘那你为什么不分手?’她会说:‘可我喜欢他啊。’我无法理解。

在她口中,那个男生霸道、任性、专权,有着大男子主义,对她的每个建议都置之不理。她想去东,男生一说往西,她就立马妥协。有次我们宿舍女生约好周末一起去郊外踏青,结果周五晚上她一脸抱歉双手合十抵着脑门和我们说,周末男生约她去看球赛,踏青她就不去了。我感到莫名其妙,就问她:‘你什么时候爱看足球了?’她理所当然地回道:‘他是那个球队的忠实球迷,我陪他去的,这票很难搞到,他可是托人好说歹说拿到两张票。’我无法理解。

这些还都是小事情,最最让我无法理解的事情是临近毕业,在选择未来方向时,一直想要在本地当一名人事的闺蜜在某天居然问我:‘你说XX地怎么样?’我差点没爆粗口骂她。XX地就是那男生的老家,男生很早就说过他毕业了会回老家,他家里有几份产业会交给他来打理。说是产业,那豆大点的小县城能值多少钱。后来确实也证实了,他老家的产业不过就是一家小超市,一年的营业额只有大城市的便利店一个月的营业额。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女人要在情感关系中那么弱势?

在作为一个女人之前,我们还是一个人。人有他独立的追求,有他独立的思想,没有理由,也不应该依附于任何其他人而生存。

如果爱情是要放弃我们所有的东西,包括物质、理想、家乡、兴趣、甚至是生活习惯,那么我不禁要问,它值得吗?和自由相比,它值多少钱?

我很自由,我并不需要会妨碍我生活的另一个人。”

奚婉婷说完,整个屋子的人都沉默了。

曲琪问道:“你的闺蜜后来去了吗?”

奚婉婷瞥了曲琪一眼,平淡地答道:“他们毕业前吵了一架,分手了。”

她的眼神仿佛是在嘲笑说,看,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最后举手表决,现场除去公证人魏征以外的十个人,除了漠不关心摆弄着酒杯的孟周外,全部举票奚婉婷。

第一轮,奚婉婷九票,获胜。

ROUND2

正方全盛豪:有了她,人生处处是惊喜。

“在座各位不觉得,人生如此漫长,只有一人的旅途难免无趣?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有七情六欲,可以互相交流,表达我们的爱。在一次次爱的传递中,我们才能感受到世界的温暖,人生的真谛!

也许你会反驳,世间真情不止爱情。我不否认这点,但试问有哪一种感情能够比得上爱情来得那么炽热、那么激荡、那么让人心潮澎湃、那么让人意犹未尽?

只有爱情。

谈过恋爱的朋友们想必都知道,那一整日心里都想着对方的甜蜜心思,那见着对方就小鹿乱撞的激动心情,那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时光,还有猝不及防的一个关怀、一份礼物就好像是陨石撞地球那样足以让心灵震颤。

啊,多么美妙!

只有那时,你才会觉得活着真好,不枉此生!

尤其是对日趋忙碌的社会人士来说,每天过着公司与家两点一线的日子,要不就是陪客户吃饭喝酒,了无生趣。有段日子,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早上睁开眼睛,机械地刷牙洗脸刮胡子,梳好头穿上西装,镜子一照,和昨天的我一点区别都没有。常常电视里会演,主人公一睁开眼睛发现时间回到了昨天早晨。对我来说,每天早上都会产生这样的错觉。

那天本来也该是一个无趣的日子,就因为中午的时候我稍稍绕了个远路,去了一家我从没去过的餐厅吃午饭,那女孩进入我视野的那一瞬间,我灰沉的世界刹那间百花齐放。

电视里演那种一见钟情看着很假,但亲身经验告诉大家,真正的一见钟情比电视里拍的更加撼天动地。我整个头盖骨都发出了嗡嗡嗡的共鸣声。

那个女孩,我们就叫她丝丝吧,因为每次见她都围着一根很漂亮的丝巾。

我是从她的胸卡知道她和我是一个公司的。我特别讶异工作有六年,竟然从没在公司里见过她。打探到她的部门之后,当天下班,我就假装巧遇,约她一起回家。

丝丝是一个宝藏女孩,她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通地理,爱看电影爱听歌,还会弹钢琴,唱歌也非常好听,我们每天可以聊天聊到很晚,聊的内容还都不带重复的,今天说世界名胜,明天说舌尖上的中国,后天还能一起探讨人生哲学。她每天都能给我惊喜,让我原本乏味的日子忽然变得有趣,让我无比期待第二天的到来。

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可以让你也变得优秀。

为了跟上丝丝的话题,我开始努力看书,什么书都看,就连以前我根本不会碰的文艺小说都会捧读得津津有味,茅盾老舍巴金冰心张爱玲,一说起来便能如数家珍。身边的朋友都讶异调笑我什么时候变成文艺青年了。

丝丝的生活很精致,中午brunch,下午coffee,晚上Salad,一周还会有两天下班在健身房度过,她身材很好,瘦但不会瘦得离谱。她笑起来就像一朵全开的向日葵,阳光、明媚。

那样精致的她对我也十分好。都说女生会比较在意各种节日纪念日,还真的一点都没错。我们交往第一年纪念日,我工作太忙几乎都忘了这事儿,那天下班她约我去了家城里小有名气的西餐厅,进门时吓了我一跳,这餐厅的逼格太高,我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当她把一套西装摊开在我面前时,我激动得差点哭出来。她笑着说,就知道我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西装送我,作为交换这一顿要我来买单。她俏皮地眨着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活泼的仙子。白天糟心的工作事全都给抛到脑后,只想看着这个仙子,相伴到永远。

那个瞬间,我是真的相信了爱情,并且崇拜上了爱情。

那之后,我们的感情更加升温,她冬天会给我买手套围巾,夏天会送我吸汗的纸和喷雾,春秋二季还会约我郊游拍照,和她交往那两年是我这一生度过的最有趣的日子,每天都会接受各种不同的刺激,应接不暇。

如果是一个人,要如何体验这样的惊心动魄呢?

俗话都说,饭要一起吃才香。过日子何尝不是这个道理?自然是要一起过才快乐。

你们说是不是?”

反方奚婉婷:情灭时,相看两厌。

“打鸡血的状态能维持多久?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一辈子?

两人相爱、结婚,最终回到的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普通日子。惊喜?那不过是被短暂的爱情冲昏了头脑自己意淫出来的假象!

我请大家想一想,如果是一个你根本没有兴趣甚至讨厌的人每天都发消息发语音找你说一些你根本一点都不关心的话题,你不拉黑名单?对不起,是我,我肯定拉黑名单。

我们回到现实,华而不实的情话之后,男女之间还剩下什么?

今天你买菜还是我买菜?今天你洗碗还是我洗碗?孩子的学费还没交,你去银行还是我去银行?

生活就是那么现实。

我有个朋友,我们从高中就认识了。她和她老公谈恋爱的时候那是真的‘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老公比她小五岁,当时所有人都劝他们分手,他们俩凭着一腔对爱情的执著硬是走到了结婚那一步。然后呢?

两年前她和我说,他们离婚了。

当时我挺讶异的,毕竟看他们一路走来的人无一不在感叹他们之间可歌可泣的爱情,这一对让所有人都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夫妻为什么最终还是离婚了,我把这个疑问说出了口。

她淡淡地说道:‘爱情永远是珠峰上的雪,望着美,追的时候连自己都被感动了。可那终究是遥不可及,落回现实,日子还要过。’

他们的第一个矛盾来自于家庭内部的经济分配。在世间普遍社会地位还是夫高于妻的现状下,他们家却相反,我朋友的前夫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而我朋友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高管,平时家里事务都是交给男人打理,在第一年他们各尽其职还保持着恋爱的热度。一年后,他们有了孩子,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矛盾也随之而来。

我朋友产假在家,工资收入一下减少,而男人的收入本就很不稳定,有活了就多赚点,没活大半年零收入都有可能。眼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让家庭的财政状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朋友就寻思着劝她前夫找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毕竟将来孩子要报各种兴趣班、上小学、请私教等等,这些都是钱。实话说,比起这一笔巨额的投资,我朋友的收入显得微不足道。

问题来了,那男人过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现在让他去朝九晚五他还真不乐意了。死皮赖脸各种打哈哈,就是不肯出去找工作。

我朋友无奈啊,他不肯,难道还赶他出去吗?

她只能妥协,产假结束,她比以前更加卖力地工作。可悲在于,三个月一过,公司里还会替你把位子留好?等她再回公司时发现,原来的职位早就已经被他人夺去,她只能被安排到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薪资自然也比之前差得很多。

我朋友她着急啊,现在的奶粉钱、尿布钱,以后的读书钱不都得靠她一个人辛辛苦苦赚来吗?于是她天天加班,不光干自己的活,还主动帮上司领其他活,就盼着自己的这份勤奋努力老板能看在眼里,早日给她升职,最好还能回到原来的管理职,再一步步往上爬。

公司这边慢慢做出了节奏,哪里知道家里却失了火。原来是他男人对于照顾婴儿这份活感到了腻烦,天天哭哭哭哭不知道在哭些什么,只有妈妈哄才哄得好。没办法,我朋友只能把她父母叫来帮忙带孩子。这下可好,男人彻底解放了,在家里游手好闲,还经常去外面寻欢作乐,弄得我朋友一家都怨声载道。我朋友的父母终于把离婚的话题扔到了我朋友面前。

当初我朋友看上这男人就是看上他的年轻、才华、未来可期。发展到这一步,真是想把自己的眼珠子给挖了。

爱情不过就是一个冲动。

待冲动过去之后,男女之间还剩下什么?

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全都不同,就连吃米饭还是吃面都能争吵起来的两个人,用什么去相伴一生?”

望乡台再次陷入沉默。

在座的一位三十多的女性举手赞同:“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和我老公离婚。结婚前和结婚后的他简直判若两人。追我那会可殷勤了,天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玫瑰项链红包送得可起劲。结了婚呢?让他起身拖个地,洗个碗都要怨上半天。有时候一个人面对着空荡荡的家会想,我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当保姆吗?”

另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叔驳道:“你们不懂男人的压力。社会上天天喊着,男人要有担当,要养家糊口,要担起一个家的职责。于是我们拼了命的工作,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一家老小过上好日子?难道男人就没有抽根烟喝个酒看个电视的权利了?这位女士说的那个男人确实不是男人,但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对不对?”

一位看着年长的女性重重叹了口气,说了句公道话:“人啊,人啊,就是一撇一捺相互扶持才成为‘人’。”

这一轮投票,十人中五票给奚婉婷,四票给全盛豪,孟周打了个哈欠清点起了酒架上的存货。

第二轮,奚婉婷五票,获胜。

ROUND3

正方全盛豪:子孙绵延,千秋万代。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沿袭至今全都是因为一个个小家组成了大家,代代相传,星火不熄。我倒好奇了,如果每个人都如同你那么想,不愿意与异性结合,那请问人从哪儿来?天上掉下来吗?”

反方奚婉婷:女人不是生育机器。

“男人只管播种,怀胎十月,养育二十年,女人在其中牺牲了多少?一个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她所有生活的重心都会移到孩子身上,她自己呢?有多少男人想结婚只不过是为了繁衍后代?还要男孩,生女孩还是女人的错了?可知这Y染色体到底是女人的还是男人的?”

奚婉婷咄咄逼人,全盛豪涨红了脸。

“我倒想问一句,你为什么想结婚?”奚婉婷锋利的目光刺向全盛豪,毫不留情。

全盛豪被忽然一激,脱口而出:“自然是组成一个美好的家庭,互相扶持,然后把我们的星火传递给下一代,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奚婉婷冷笑,又问:“那么你为什么没有结婚?”

“我……”全盛豪失了底气,说话不再自信,“不过是还没碰到合适的人。”

奚婉婷继续追问:“那么你所谓的合适的人是什么样的?有什么要求?身高?身材?相貌?性格?职业?年收?家庭状况?”

全盛豪被惹怒了,大吼道:“爱情怎么可以用条件来衡量?那一眼对了,就是对了,和其他又有什么关系?”

“那我问你,你和小粉后来怎么样了?”

全盛豪尴尬起来,吞吞吐吐:“我,我们不合适……”

“哦?谁刚刚说‘人生得此一眷侣,又有何他求’的?不合适了?”

“那是那会……我也觉得我们很合适。可是交往半年后,小粉和我提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含着笑,说我们不合适。我问她哪里不合适,她说我不喜欢她。我哪里不喜欢她了?我天天陪她吃饭、陪她上课,给她买口红、买包包,还开车带她去郊游,看樱花、看红叶,都是我的钱。这还不够喜欢吗?”

奚婉婷翻了个白眼,讽刺道:“呵,男人,以为有几个钱就了不起。”

“这有错吗?如果一个男人连钱也不愿为女人花,那还配叫爱吗?”

“只要愿意花钱就都是爱了吗?”奚婉婷冷冷问道。

全盛豪嘴硬道:“那是基础!经济是基础,伟大的马克思都那么说了,你要否定?”

奚婉婷嗤笑着带过了这个话题,又问:“那么带给你惊喜刺激的丝丝呢?”

“……”全盛豪整个人如同一只被架在火炉上的鸭子,从脸到脖子到手掌脚跟全都通红通红。

他咬唇沉默良久,在一屋子人期待的目光下,终于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来:“我们的追求不同。”

奚婉婷哈哈大笑,仿佛在嘲讽方才那个满嘴生花能说会道的全盛豪。

全盛豪似乎还想要做辩解,硬着头皮解释:“我们已经谈婚论嫁了,但她说想要去英国留学,想要学习英伦时尚,去看伦敦大桥、去看大本钟,在泰晤士河畔悠闲地喝着咖啡看着书。她希望我理解她,她说我很好,可是……”

“可是你不是她的归宿,她的未来没有你。”

全盛豪如同一个干瘪的气球,坐在吧台高座上无比乏力地撑住自己的额头。

他细细碎语,道着每一个离他而去的女性,她们总是不约而同地说,说他不爱她们,说他不是她们的对的人,说她们还有自己的理想要去追,说他无法给她们安全感。

为什么?

明明他那么有钱,女孩们要什么他总是第一时间送到,就差摘星披月侍奉她们。

可是为什么,她们还是没有选择他?

曾经一个女孩对他说过,“你是最好的情人,却是最糟糕的丈夫”,这句话全盛豪品了很久,却始终不得其解。

丈夫之前不该是情人,情人之后不该是丈夫吗?

有什么区别?

他理想的妻子特别简单,大方、开朗、善良、爱他,就够了。

人世间竟连如此简单的要求都无法满足他,为何到了地府还要接受这样的灵魂拷问?

男人弓腰把脸埋进手掌。

与他抗辩的女性环顾望乡台,与屋里的每一个人视线相接,她骄傲、自负、坚信自己是赢家,绝对正确。然后,她勾唇亮出了胜利者的笑容,得意地给了魏征一个眼神示意。

“那么奚女士,我能否问问你理想的伴侣是怎样的?”

这时,望乡台中响起了一个清冷的声音,奚婉婷抬头,迎上吧台后那清秀青年的平静目光,她的心有一瞬的震荡。

“我说过,我不需要伴侣。”

曲琪笑了笑:“真是如此?那为何您提到这个话题能够那么侃侃而谈有理有据?如果一个人对于一件事情没有任何兴趣,那么他的脑中对于这块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应该是一片空白。但你不是。”

一针见血。

小鬼吹了声口哨,看起了戏。

黑白无常也把位子挪近了,准备吃瓜。

魏征含着微笑,呷了口威士忌,安静地等待着对话的发展。

连一直漠不关心的孟周也停下了手中的活,坐在他自己的专属座位上,托着下巴做沉思状。

奚婉婷的声音出现了明显的慌张,她强撑着否认:“我不需要男人。”但游移的目光、抖动的双唇、无处安放的双手,无不透露出她在说谎。

曲琪善解人意地安慰她道:“您不愿意说也没关系,这是您的隐私。不过奚小姐,此处为望乡台,为下一世开始全新的人生,我建议您在饮孟婆酒之前能够了结前生缘,那样您的下一世便不会再重蹈覆辙。”

奚婉婷的双目聚焦在手中的酒杯上,盈盈水光恍惚了她的思维……

倾盆大雨,如倒黄豆一样颗颗砸在地上噼啪响。

奚婉婷手中拿着医院的诊断单,失神地在雨中行走,伞早就不知道落在哪个地方。

头发、衣服、鞋子、挎包全都湿透了,寒冷贴着她的肌肤,而她却似失去了任何知觉,木然地一步一步往前。

走到家门口,她机械地掏出钥匙,开门,屋里黑黑的,一个人都没有。

奚婉婷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放声大哭。

她连鞋都没脱,跪在玄关,肆无忌惮地哭着,眼泪随着水珠一起画满了她那张瘦削的脸——在时间的摧残下已布满皱纹。

她哭得痛心痛肺、声嘶力竭,感觉整个人都要被掏空了,五脏六腑都发出了哀鸣。

又不知过了多久,哭到眼泪都干了,她终于踉跄着扶墙站起来,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嘟——嘟——嘟——

电话响了好久,一直没有人接。

奚婉婷红肿的眼睛又一次泛起水光。

“喂。”

终于,通了。

电话那头从嘈杂转向了安静。

奚婉婷心里起了疙瘩,但听到那个声音让她安心不少。

“婉婷?怎么了?我今天和你说过了吧,公司安排出差,不回去了。”

男人的声音努力装出抱歉的样子,但奚婉婷能听出藏在这个声音下面的愉快。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对你说。”奚婉婷的嗓子已经哭哑了,就连发声都显得很困难。

可是男人一句关怀都没有,还不耐烦地催着:“后天能回去,没什么事我先挂了,正应酬客户呢。”

“喂。”奚婉婷的这个字还未送出去,那头已经挂断了通话。

奚婉婷握着手机,靠在墙边,保持着这个姿势足足一分钟,这才脱了鞋,开灯进屋。

肚子在咕咕叫,可是她没有一点胃口。

她打开冰箱,拿了一罐冰啤酒,坐到沙发上。

被雨水淋透的湿衣服就那么包裹住她的身体,但身体的冰凉此时远远比不上心灵的冰凉。

冰入骨髓,凉透了。

两天后,电话中的男人从“出差地”回来,领带一脱,往沙发上一扔,就抱住了在厨房准备晚饭的奚婉婷。

热唇碰上她颈上冰凉的肌肤,以前该是多么幸福甜蜜,而今却泛起了恶心。

奚婉婷停下手中的活,让男人松开手,并把人叫到客厅。

两人并排在沙发上坐下,奚婉婷坐直身板,平静地注视着身边的男人,冰凉的声音一字一句,如冬日的雨,一落到空气中便结成了冰。

“医院结果出来了,我得了癌症。”

男人起先还没反应过来,抽动唇角说:“你在逗我吧?别啊,今天不是愚人节。”

奚婉婷又重复了一遍,并且认真地告诉他,都是真的。

男人大惊失色,先前的温柔缱绻一瞬全失,瞪大眼睛爆了句粗口:“MLGB……姐,你说真的?”

在得到奚婉婷又一次的肯定后,男人一声不发,起身摔门而出。

一人被留在客厅中的奚婉婷反而笑了。

她早就料到这个结局了。

这个年纪了,还想找一个真爱?那就是痴人说梦。

在你拥有财富和健康时会有人愿意贴上来巴结你,那是因为这个年纪的女性有一定的金钱和地位,有所求态度自然好。

而当财富和健康离你而去时,那些曾经说着爱你,曾经抢着夸你,曾经变着法子逗你开心的人,又有几个会真心留在你身边与你共患难?

没有。

这个逃走的男人不过是一个正常人。

住院病房中,奚婉婷躺在病床上,眺望窗外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鸟儿,心情特别平静。

病床边的是她一生最好的闺蜜,离异带着一个孩子。

闺蜜给她剥了一个橘子,摇头叹气:“以前的你多么潇洒?独来独往、任性自由。知道吗?读书那会单枪匹马一往无前的你是班里多少人的偶像?怎么到了这两年一次又一次地上男人的当?活回少女时代了啊?”

奚婉婷笑笑道:“有过家庭、生了孩子的你不会了解。人这一生只有自己,没有爱是多么可笑贫乏。”

“现在倒可惜起来了?”

“是啊,可惜晚了。人哪,在什么年龄段就该做什么事。小学时就好好念书写字,初中时就好好和同学们嬉笑打闹,高中时就找个心动的异性来一场早恋,大学时认认真真找一个人谈一次成人的恋爱,或者找一份能够追求一生的事业,到了三十岁,无论是相夫教子也好、投身事业也罢,在一个能够发挥自己价值的领域充分燃烧自己。然后当我们老去,便能没有遗憾地笑对这一生。”

“喂喂喂,还没老呢,说话别老气横秋的。”闺蜜把一瓣橘子塞进奚婉婷口中,堵住了她的嘴。

奚婉婷长长叹了口气,感慨道:“我这一生吧,钻到牛角尖里出不来了。你们的人生列车都在突突突地往前开,我的列车却翻到阴沟里去了。”

闺蜜没好气地瞪她一眼:“你再这么说我跟你绝交哦。好好吃东西,等身子好些了我开车带你出去玩,老一个人闷着把脑子都闷坏了。”

奚婉婷苦笑着,乖乖闭了嘴。

——“你理想的伴侣是怎样的?”

曲琪的这句话在奚婉婷的脑中冒出来。

“智慧、勇敢、有担当、有一技之长、稳重、大方……嗯……”奚婉婷摇摇头,否定了自己所说的一切,“只要爱我,愿意陪我一生,不离不弃。”

曲琪拿出了一个平板电脑递到奚婉婷身前。

女人迟疑地拿起它,面前那块黑屏忽然亮起,是一场热闹的聚会。

参加聚会的都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们推杯换盏、谈笑风生,而自己成为了他们口中的一个谈资。

“真没想到婉婷会是我们班第一个……”

“她可是我们那年的学生会主席,多少男人都没她那么能干。”

“婉婷是不是一生都没嫁啊,哎,女人那么强也挺苦的。”

“怎么苦了?你当现在还是旧社会吗?女人一定要嫁人才幸福?”

“不……就是……哎……婉婷她总是拒绝,怎么说,我们那会不是有个同学和她告白,被她骂得狗血淋头从此对女生产生阴影了吗?”

“……”

“她如果能更柔和一点,别那么有锋芒就好了。”

“但关键还是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吧。婉婷在事业上挺顺利的,不是毕了业就被一家五百强企业录用了,节节高升了嘛?她如果觉得那样的人生不错,其实也挺好的。”

“嗯,但是太年轻了,和我们一样大呵。”

“是啊,我们还说好挑空要一起去三亚度假呢。”

“命运弄人。”

奚婉婷把平板电脑还给曲琪,对于世间的评价她已经不在意了。

就像刚才某个同学说的,关键还是她想要怎样的人生。既然已经在事业上获得了那么多的成就,她又何必在最后那段日子里去苛求那从来不属于她的爱情?想到那些男人不过是把她当做一个ATM机,真爱从来没有存在过,奚婉婷就觉得自己又可悲又可笑。

方才她嘲讽全盛豪打肿脸撑胖子,而她又何尝不是自欺欺人?

半斤八两的两个人,又何必五十步笑百步呢?

这一场,自无输赢。

曲琪收回平板电脑,又把它递到了全盛豪的面前。

男人从刚才起就一蹶不振、借酒消愁,这会两颊已是两抹绯红,一打嗝一股酒气扑鼻。

他从曲琪手中接过平板电脑,上下左右摆弄了几下,才看向正中的那块屏幕。

画面一亮。

画面中无他,只有他的母亲一人坐在偌大的客厅中,对着他的遗照发呆。

他的遗照边上是另一张照片,他的父亲。

全盛豪的父亲在他读小学的时候就去世了,也是癌症。全盛豪对于父亲的印象是极其薄弱的,只记得他还小的时候父亲把他抱在怀里,在他耳边叮嘱他:“孩子啊,长大了可得早点讨个媳妇,生个大胖儿子。”

全盛豪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一个孩子说这话,直到他三十二岁被查出来肝癌,这才恍悟,他们这一家子男人命都不长呵。

然而已经晚了。

英俊帅气的全盛豪在过去的十年间有无数个非常好的结婚的机会,可是每次都在关键时候掉链子。他兜兜转转,谈过不下十个女朋友,每次都竭尽自己所能地对人家好,可都只换来一声叹息。

曾经有个女孩特别特别喜欢她,追了他好几年,告白了数十次,但全盛豪始终没有答应人家,理由不过是“不来电”三个字。

他不缺女人,但是他缺一个两情相悦的伴侣。

直到最后,他都没有遇到,或者说,他无数次错过了这样的女人。

看到这个寂凉的画面全盛豪忍不住痛哭出声。

他抽噎着,招呼曲琪道:“给我来一杯酒,酒名无独。”

奚婉婷在边上举手应和:“那给我来一杯有偶吧。”

“无独、有偶,好嘞。”曲琪吆喝一声,给了孟周一个眼色。

一颗莲心一分为二,无独一半、有偶一半。

全盛豪和奚婉婷碰杯对饮,留下一串苦涩的笑容。

下辈子,他们一定不会追己所不能及,留住手边珍贵,知足常乐。

饮下孟婆酒,两个孤独的灵魂回归空白。

小鬼一跃起身,牵起二人的手往门外走去,走之前还不忘指指桌上的扑克:“抽鬼牌,下次我一定要一雪前耻!”

白无常笑着揶揄:“要不要我把珍藏的面具借给你?”

小鬼哼了一声,转动把手,刚一拉门,突然从外向里巨大的推力,门差点就砸到他鼻子。

小鬼骂了声,摆开架势就想大干一场。

门外走进一个冒冒失失的青年,人高马大的,长相却十分标致,明眸皓齿、笑颜如花。

他进门首先环视一圈,终于锁定目标,目光定在曲琪身上。

“来和我比一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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