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时光在流浪

2018-09-12 22:00:07

时光

文/橘灯

1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从来不相信有人能看见我的灵魂,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也是一个有灵魂的人。

十六岁那年,我刚上高中,开学不到一个月,我跟人打群架打折了一名男生的腿,被学校开除。

冲进我爸的公司时,我一身朋克装,烫着栗色大波浪卷发,公司的几名员工频频投来异样的眼光。

“爸,我不想读高中了,我想去学音乐……”

我话没说完,我爸一个耳光甩过来,众目睽睽下,将我掌掴了个踉跄。

这就是我爸,粗暴无礼,他愿意找一个比我年纪大不了几岁的小三养在家里,愿意给她买名牌衣服包包,也舍不得多花几万块钱送我去专业一点的音乐学校。

哦……我差点忘记了,我妈也是小三,她受不了我爸的花心就狠心地把我丢垃圾一样扔给我爸,于是我爸养垃圾一般地将我养大。

2

我爸花了点钱将我打发到本市的一个末流高中,这个学校跟我一样乌烟瘴气,抽烟喝酒,学打架谈恋爱的比比皆是。

我每天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一是炫耀我们家的资产,二是给年级里长得漂亮的女生介绍我爸……

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这个学校的领导们是一群软包子,学校都要被他们开跨了。

无聊的时间持续到高考前的五月,那一年的雨季似乎格外的长,窗外的天总是灰沉沉的,雨点嗒嗒打在教室的玻璃窗,葱翠的几颗松树也镀了一层雾。

班里死气沉沉,老师照着资料书念得有气无力,前排是两三个好学生奋力写着笔记垂死挣扎,后面的三四排睡倒了一片。

高中最后的半学期,我闲来无事,开始翻起了一些三毛的书,那是同桌买的,同桌有个爱好,书,从来只买不看。

我读完了撒哈拉的故事,又开始读雨季不再来,读完了雨季不再来又接着看万水千山走遍……

这大概是我读书生涯里唯一的一点光彩了,我深深地爱上了三毛身上的流浪气息。

那一年,家里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我爸的小三卷走了公司的财产跑了,第二件大事是我偷了我爸的六千块钱也了。

我想我爸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亲眼看见过那个女孩深夜开的保险箱,但是我没有出声。

那是个家境贫穷的姑娘,只比我大三岁,为了一点钱,跟了我这个油光满面的爸,也挺可怜。

3

我买了一张卧铺票,K字开头的绿皮火车,由北到南,车程四十多个小时,我很喜欢这样漫长而悠然的感觉,有着电影里的浪漫格调。

那年,我十八岁,想法幼稚而荒唐,我想去江南买一把旧吉他,然后在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街头靠卖唱为生。

当然,我也极度想逃离那个令我恶心无比的家和灰暗的学校。

硬卧是真的挺破的,白被单上都是瑕疵,但是那时的我很开心,窗外呼啸而过的风仿佛能透过密封的窗户吹在我的脸上。那些洒在红瓦白墙上的阳光,灿烂得很耀眼。

大抵乐极总会生悲,我装着六千块钱现金的皮包不翼而飞,当我发现这个事实,是在列车行了九个小时后。

卖饭的列车员看出了我的尴尬,但是他终究不是做慈善的,在他刚准备要走时,对面下铺刚上车不久的陌生男生替我付了钱。

他的手很白,手腕上戴着一块没有牌子的表。

我抬起头,撞上了他的目光。

一头挺短的黑发,古铜色金属眼眶让他看起来有点老练。长得么,也不帅,挺文青的,但不是我喜欢的潮男范儿。

“谢谢”这两个字我说的极为冷淡,因为我本就不是一个有礼貌的乖乖女,也过了这么多年放肆的叛逆生活。

我低头一声不吭地扒着饭的时候,他将手机推了过来,上面是短信框里的一行字:

“注意一下你旁边的人。”

我下意识地回头,对上那位大叔的眼睛时,捕捉到了他那笑得有点猥琐的眼神,那看猎物的眼神我见多了,跟我爸一个样,我厌弃地往里靠了靠。

正当那位大叔要坐在我的下铺位跟我聊天时,对面的男生开了口,他努力跟我说着熟络的话,就好像我们真的是老同学一样。

大叔以为我们认识,便没再搭话,乖乖回了上铺。

看着对面的男生,我忽然觉得他有点温柔,看表的姿势有点温柔,推眼镜的动作也有点温柔。

4

火车的终点站是在南方的一个三线小城市。

站里的人很多,每个人都提着行李箱赶着路,只有我,孑然一身,好像真的在流浪,却没有上火车时的洒脱不羁。

说不出的无助和害怕涌上心头,于是我跟着上了那个男生的脚步。

为了能顺利找到一处安身的场所,并且名正言顺,我的措辞很大胆:“我跟你一起住。”

“我住单人间。”

“那我就做你女朋友。”

我挺早熟的,初中的时候谈过很多次恋爱,每一次都不超过两个星期,以至于到了高中,半点儿恋爱的感觉都没有,追我的男生不少,但是我觉得他们都很幼稚。

他这种类型的,我倒是第一次尝试,只是尝试而已,就像没吃过的美食,想尝一尝,我并没有喜欢他,也从未想过,我会有一天真的喜欢上他。

那个时候,我不了解他的一切,跟着他走在幽深的巷子里也没有丝毫害怕,大抵是天真吧。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这一天,每每都是一身冷汗。那些新闻里报道的,十几岁姑娘,误入传销组织,或者被迫干些下流勾当,甚至被贩卖到荒僻山村当老婆受尽凌虐……

幸在,我遇到的是顾南琛,一个有点木讷,但是心地正直又善良的男生。

那是个被雨水浇灌的五月,心情也是湿漉漉的,我跟着他回了家,他没有拒绝,我说要做他女朋友,他也没有答应。

巷子绕了两个弯,有一栋很旧的民宅,二楼的阳台种了一些月季花。我死皮耐脸地跟着他上了楼。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整洁又朴素得很有味道的房间,屋子里满满都是干净的味道

我爸的房子豪华奢靡得让人喘不过气,我那些所谓的狐朋狗友家里通常都是一团糟。

“如果你改掉你的坏习惯,我就收留你。”他站在房间门口,回过头望着我。

我望着我自己,栗色的头发,v字领的黑蕾丝连衣裙成熟得不像话,红色高跟鞋把地板踩的满是痕迹。

一个是三好青年,一个是叛逆少女,本该是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我从没有想过,顾南琛会对我说这样一句话。

5

顾南琛只比我大两岁,但他的家里很穷,初中辍学就独自出来打拼,干过很多又苦又累的活,几经辗转,来到南方的这座小城,靠着生活经历丰富,又读了很多书,当上了一名杂志社的编辑。

他没有很多钱,一个人尚能支撑,再养着我,只能说勉强过活。

总共四十三平米的租房,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一间卧室,一间小得只放得下一张二人座沙发的客厅。

但比起跟我爸住,或者和学校里那些爱说风凉话的女生住宿舍,我更愿意住在这里。

那些日子,我弄脏许多次地板,弄乱了顾南琛整理好的杂志,甚至翻看了他写的日记,还独吞了整个哈密瓜,但是他从来不生气。

他给了我几套衣服,说是他表妹忘在他家的,让我先穿。

衬衫,牛仔裤,帆布鞋,T恤,还都是很土气的款式……

“你表妹穿衣服真没品味。”我将衣服抖了两抖。

“……”

但是我还是穿了,因为衣服上面有忘记扯掉的吊牌,显然是新买的。

诸如此类的细节有很多。比如他是一个不喜欢吃哈密瓜的人,却常常买。比如他忽然在小小的客厅放了一盏橘色的小灯,晚上可以点着睡觉,很暖心。再比如我街坊邻居都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

他的工作朝九晚五,周末的时候会带我去公园散步,或者参加同事的生日聚会。

他有几个朋友,但是他的朋友与我以往交的朋友不一样,他们从来不爆粗口,不猛灌酒,不大声吆喝,他们对我打招呼的时候,都是温和又礼貌的。

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心底的那种感觉,就像一直在黑暗中瞎撞,却忽然看见了透过石缝里的光。只是那时我不知道,这叫做希望。

这是南方的一座小城市,空气里有着雨水的湿润和骄阳的暖。

没有人再拎着我就是一顿暴打,没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没有骂我跟我妈一样是小三,没有人说我是社会的败类,人渣。

顾南琛说:“向日葵也有黑夜,孩子也会丢了糖,没有谁的人生会一直是一个无比暗沉的色调。”

6

他不多话,但是他的每一句,我都相信。

他总是那副一成不变的样子,性格良善,语气温和,会做饭,但是不太好吃,爱干净,但品味不大好。

他不是那种万里挑一的优秀青年,也没有我曾喜欢的潮男气质,却逐渐让我沉沦。

才短短四个月,我整个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对于我的生命,像一座里程碑一样值得纪念。

我知道,我的改变,从我真正喜欢上他开始,但具体到哪一分哪一秒,我说不清楚。

我再也不敢当着他的面说一切轻浮的话,再也不敢爆出我的粗口,再也不敢穿那些性感又张扬的衣服。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害怕他不喜欢。

网上总说,喜欢一个人会变得很小心翼翼,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但我知道我又因为他渐渐变得极度自卑敏感。

记得那是一个夜晚,那是我们说过最多话的一个夜晚,他向我坦白了一切,但是我们却不欢而散。

一夜间,我又变回了我的暴戾极端,我将啤酒瓶子摔碎在地上,然后夺门而出。

他哪里会喜欢我,不过是可怜而已。我那些卑陋得见不到光的往事,原来他都知道。

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的初中同学,大我一届,因为是个本分的学生,所以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我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抽烟喝酒打架谈恋爱,每次通报批评都有我的名字,没有人不认识。

我去酒吧喝得烂醉如泥,我怕极了,为什么他会是我的初中同学,为什么他要对我说:“我有听说过你的家庭,夏若,你的过去,我知道的。”

顾南琛之所以会带我回来,是同情我可怜我吗?他知道我的过去,知道我那样丑恶的家庭,所有人都谴责的家庭,妈妈是小三,爸爸是人渣。

他怎么会喜欢我呢,那种家庭长大的孩子,怎么会有人喜欢。

7

我蓦然想起了我四年级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我们无话不谈,但我第一次去她家玩时,她的妈妈将我拒之门外,关上门对那个小女孩就是一阵训斥。

那些凌厉的字句我早已记不清楚,只是单纯知道,自那以后,似乎某个秘密被传开,同学们开始叫我“小三”“小小三”。

街坊邻居对于我的评价不外乎是:“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孩子,那孩子没多大出息。”

“啊,她啊,她妈是小三转正后,后来他爸又找了个小三,活造孽嘛这种人……”

“那孩子啊,唉……”

星星橘灯
星星橘灯  作家 舌尖的故事,心底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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